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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金融领域对话成果
中国同意在2007年下半年,取消对新外资证券企业的准入限制,并重新准许证券公司进入,包括合资公司。此外,中国还将在第三轮战略经济对话开始之前,宣布准许外资证券企业扩展在华业务,纳入中介、专属交易及基金管理等业务。 增加QFII限额:为更深入更广泛融入全球金融市场,中国将把QFII限额由100亿美元增加到300亿美元。 外资财产保险公司转型之未决申请:2007年8月1日前,中国保监会对已持续一年有余的分支机构变子公司的未决申请做出裁决。中国还承诺,对于未来的申请,将遵守60天的处理期限。 外资银行人民币交易:中国同意立即准许外资银行提供自己品牌的人民币借记卡及贷记卡。 保险公司市场准入:企业养老金:中国政府同意在第三轮战略经济对话之前,简化金融机构提供养老金服务申请及许可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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