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国31省(市)交通系统招标公告规范度
评价排行榜出炉
由社会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发布的《2007年度全国31省(市)交通系统招标公告规范度评价排行榜》出炉。
评价机构——南京睿之海信息研究中心自2007年4月份以来,经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认可,分5批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交通系统招标公告的规范度展开了为期8个月的跟踪评价,每个省随机抽取三个项目进行评价。
排行榜摘要
全国31省(市)交通系统招标公告规范度评价排行榜 (按平均分由高到低)
整体统计情况不乐观
该机构负责人周睿介绍:93个交通项目中,最高得分为河北省——“保定至沧州公路保定段、沧州段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最终得分为88.70分;最低得分为上海市——“杨高路(金海路—环东—大道)改造工程智能交通通信管道项目”,最终得分为35.00分。
所有项目中得分超过80分的共计31个项目,占总数1/3;平均得分超过80分的省份共计9个,占比近1/3;所有项目的平均分为75.23分。评价负责人说,整体得分情况反映招标公告总体情况还不容乐观,规范度还亟待提高。
评判招标公告规范度优劣的分值标准——得分80分以上为规范度较好,70分以下的问题严重
本次招标公告规范度评价标准的设置重点参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号令等法律、规章中对招标公告公开方面的要求,如能够将这些规定中要求公开的内容均进行合理公开,正常情形下得分应能达80分。因此达到80分的项目规范度较好,不到80分的在公告公开的充分性、全面性方面还有所欠缺,而得分只有70、60甚至更低的项目则规范度欠缺很大。
周睿介绍说:事实上,公共资金项目招标公告规范度评价达到80分的要求并不高,除了应当将法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在公告中进行合理公开外,还应将那些尽管非法定要求公开但对于潜在投标人判断是否参与竞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和规则也进行合理公开,才能实现公共资金招标的充分竞争。
造成如此结果的原因是什么?
该机构负责人周睿介绍了三种可能原因:
一是对招标公告的公开问题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出于某种考虑不愿在招标公告中将招标信息、规则充分公开;
三是对招标公告发布等公开方面的监督还不够完善。
主要失分点
据评价机构统计,此次评价主要失分点为:1、法定要求在招标公告中公示的内容未公开,共计89个项目(次)[1]被扣分,占总参评项目(次)的15.95%,平均每项目(次)被扣2.49分。2、公开招标需具备的前提条件——审批、资金情况公开不充分,共计141项目(次)被扣分,占总参评项目(次)的75.81%,平均每项目(次)被扣2.89分。3、资格审查条件不明确,共计45个项目被扣分,占总参评项目的48.38%,平均每项目被扣6.57分。4、资格审查规则公开不完备,共计55个项目被扣分,占总参评项目的59.14%,平均每项目被扣6.82分。
突出问题
评价报告显示,招标公告规范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四个:一是不少项目违反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号令等法律规范,未按要求公开内容;二是资格审查规则模糊,有人为操控空间;三是购买招标文件成为投标报名的必要条件,限制了竞争;四是担保负担过重,限制了竞争,并有垫资之嫌。前两个问题为共性问题,而后两个问题只在部分项目中存在。
突出亮点
据周睿介绍本次评价中也发现了两个值得推广的突出亮点:1、江苏——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等资料在网络上与公告一并发布,这是本次评价中发现的独一无二的做法。这种做法让招标实现了充分公开,增加了招标的透明度,能够使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实现充分竞争。
2、四川、吉林、重庆——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规定将潜在投标人基本情况、所申报的业绩详细情况、拟在招标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的简历在交通厅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明确规定经查实公示资料虚假的处罚措施。
这种做法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减少审查投标人业绩的时间和人力的投入;二是有效减少业绩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引导投标人采用正当方式公平竞争,对净化招投标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结束语
在中纪委报告中关于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中讲到: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制度。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加大对投融资领域的社会监督。
中纪委该报告中还提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执业资格退出机制。不断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防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可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以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措施,已经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此次睿之海信息研究中心所开展的全国交通系统招标公告规范度评价未尝不是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种尝试和探索。
[1]89项目(次)是指相关指标被扣分89次,如果某项目在法定要求公开内容的2个指标中被扣分则计为2项目(次),如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