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巧妙变脸
2008年对于行为广告来说可谓意义重大,北大青鸟杯“尖叫2008首届行为广告创意大赛”的举办使行为广告正式亮相于广告平台,与传统媒体展开平等竞争。行为广告传入我国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非主流的广告形式,不被业界所看重,经过多年的蛰伏今年获得了空前的收获。本次行为广告创意大赛产生了一系列的优秀作品如 《人体象棋大战》(图一)、《原来如此找工作》、《我要飞翔》等。
从这本次行为广告大赛可以看出,当前社会公众对于行为广告还比较陌生。正如广告人杂志社社长穆虹女士所说的那样“行为广告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在大众层面的普及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存在一定的争议性,但却日益受到大众的关注和认可。”
行为广告起源于行为艺术。所谓行为艺术,也称行动艺术、身体艺术、表演艺术等,国外目前通用的用法是PerformanceArt,它是艺术家把现实本身作为艺术创造的媒介,并以一定的时间延续,是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广告商正是看中行为艺术这种传播与沟通的功能,在行为艺术中添加商业元素,把商业元素合理的糅杂在行为艺术中,把商品或者企业理念与行为艺术联姻,而惊心策划拍摄而成的广告片或者平面广告,让作品有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震惊效果。蒙牛创始人之一——孙先红说:“通过行为艺术表现形式植入企业理念从而达到广告诉求的目的,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确实是一种比较好的传播模式。”
任何一种媒介或广告载体都有它自身所具备的特点,这是它与其它媒介所区隔的关键。行为广告与广告和行为艺术都不同,是二者的嫁接,特点非常突出,具体来看就是现场感和商业性。
行为广告的现场感在于拍摄地点一般都不是在漆黑封闭的摄影棚里,而是在完全追求自然的状态的户外或者闹市区。因为行为广告本来追求的并不是华美的布景和专业的表演天赋,而是一种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交流和沟通,一种思想的传递,所以,行为广告是在场外的人与人的互动,是完全“见得光”的广告形式。这种形式突出了行为广告现场性。
行为广告的商业性在于广告的本质是商业的,这一点在行为广告上也不例外,也是它区别于行为艺术的一个根本点。行为广告追求的是形式本身的创意和行为内涵与品牌主张的天然合一,要表达的是一种商业主张和观点。
从目前情况来看行为广告在我们国内还是一种没有完全开发的一个广告艺术形式,它将来不仅会催生一个创意十足的广告片或者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平面广告,他会激发一轮广告热潮,更会衍生出一个新的让人震撼的广告形式,行为广告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必将成为企业的新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