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thslping@263.sina.com
这个话题先从一则消息和一则评论说起。
这则消息是,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全国之先公示干部收入。根据有关报道,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及预防腐败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要求“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及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收入公布与原来的所谓收入申报 (实际是工资单申报,因此有人戏称,只要从会计那儿把工资单拿过来就算申报了)不同。《规定》对“党政官员财产申报范围”做出详尽规定,主要包括以下11项: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申报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情况(含以婚丧嫁娶、各类节假日、子女升学、乔迁、工作变动等各种名义收受的);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本人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行、乐方面的馈赠、款待和各种由对方给予的补偿、好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单笔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等获得的财产;与本人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人单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本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收入。
需要提及的评论则是郁樗写的《“公示官员收入”原来可以这么简单》。该文指出,令人惊诧的是,一直被官员们普遍认为条件尚不成熟的公示官员收入的制度居然能以一个很简单的方式在我国出现。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规定》,让“公示官员收入”来得如此干脆,又如此简单明了。这很值得人们深思,更该让那些一直论证着公示官员收入条件尚不成熟的人反省了。
把这样一则消息和这样一篇评论放在一起,是为了讨论一个问题,即我们社会中一些一直被视为顽症,视为很复杂,经常被以“条件还不具备”为理由搁置一边的问题,是不是真的难到如此程度,复杂到如此程度?具备解决问题的条件是不是真的如此艰难?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对于这个制度,人们呼唤了许多年,学者在反复论证,人大代表不时提出动议,反腐专家也一再强调:没有这样的基础性的制度,反腐败就缺乏必须的前提和基础。然而事实却是,这样一种非常必要的制度建设被有关部门一拖再拖。就在不久前,有关方面的回答仍然是“条件还不具备”、“这个问题难度很大”。而现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的做法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像官员财产申报这样的制度的建立,究竟是难在客观的条件上,还是难在某些官员的脑子里。
几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反腐原来很简单》的文章,讲的是美国国会如何通过 “网上说明”解决议员吃请问题。因为公款吃喝的问题在我国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无法治愈的顽症,甚至可以说从上到下已经事实上对解决这个问题失去了信心。但就是这样一个难得似乎没有办法的问题,在美国国会那里却轻而易举地解决了。解决的办法就是一个简单的口头决议,如果议员们和说客吃饭,要在15天之内在网上把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助手吃了多少钱的东西做一个说明。就这些。仅仅靠自己上网说明,就这么简单。当时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说明,一些看起来是很困难的事情,一些看起来几乎没有解决可能的顽症,其实真正解决起来远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困难。关键的问题是,就看你究竟是不是真想解决。
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例,根据有关资料,这项源于瑞典的制度目前已在世界上9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在亚洲的新加坡、韩国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这项制度对反腐败和政治的清明起到了重要作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考虑根据本国法律对有关公职人员确立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并应当对不遵守制度的情形规定适当的制裁。”由此可见,这项制度是一项在许多国家都可以而且能够实行的制度,本身没有什么神秘的,也不需要多么独特的条件,即使是需要一些基础性的制度条件,而这些条件又比较欠缺 (如收入记录和财产登记制度)的话,也大体可以通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来弥补。其实,如果说“难度”真的很大,那也是人为的因素,一直倡导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原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做过一项调查,97%的官员对 “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后不久,中国青年报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7.5%的人最希望政府部门公开 “官员财产情况”。其中的问题究竟在哪里,应当是一目了然的。
多少年来,在我们的社会中,一直存在一个倾向,即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复杂的事情说得更复杂。对于一个问题,总是力图将所有的原因分析得很全面、很透彻,把所有的相关因素都考虑到,最后再来个“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结果就是问题的解决变得不可能了。有关方面也觉得问题得不到解决是理所当然的了——你看,问题这样复杂,怎么可能很快解决呢?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做法。当时我写《反腐原来很简单》这篇文章的时候,也有朋友讥讽说,究竟是反腐很简单,还是作者的脑子很简单?还有的戏称文章的思路是为反腐败提供了一种新视角——“童真视角”。我知道,这些朋友的用意都是好的,在于强调反腐败的复杂性。但问题是,世间有许多事情,如果说复杂真是复杂无比,如果说简单也简单无比,如果看得很复杂,就没有解决的可能,而如果真要解决这些貌似复杂的问题,其实有时需要的就是一种很简单的制度。甚至往往存在这样的一种可能性,即对于一个看似复杂的问题,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简单制度可能有多种,只要有其中的一种真正起作用,问题的解决就不是难事。
当然,这并非说制度建设是轻而易举的。就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来说,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使得这样的一种制度不至于走过场。
在1995年和2001年,我国曾先后发布两份官员收入申报的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这些制度却有名无实,成效甚微。人们注意到,这次新疆阿勒泰有关部门在堵塞漏洞上做了细致的工作。这个规定在内容上几乎涵盖了目前中国党政官员所有可能获得财产或收入的领域。从其规范的内容看,可谓 “事无巨细”,“少有疏漏”。为堵塞漏洞,申报官员的范围还包括了“享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党员干部,某些特殊机关如工商、税务、财政、交通、水利、城建、民政、扶贫、旅游、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的科级干部”。为防止事后受贿等行为的发生,《规定》将离任申报的时限延续到退休后3年期满为止。
但尽管如此,制度本身不可能是万能的。任何制度,无论在规则上看似如何的天衣无缝,空子和漏洞都是不可避免的。能够堵塞这些空子和漏洞的,就是有关信息的公开,以及在信息公开基础上舆论和民众的监督。我们原来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之所以有名无实,除了制度本身设计的问题,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财产申报结果不公开,仅仅限于组织监督或机关内部监督。这次新疆阿勒泰地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让人耳目一新的是,凡是“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及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事情的实质性进步也许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