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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省下数万元乃至更多的钱,购房人选择了避税
阴阳合同
本报评论员:周亚玲
  周亚玲
  晚上8点,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商业大道旁的一家房地产中介连锁店灯火通明,三位大妈正在房产中介的指导下,神情严肃地签着一份份材料。一位大妈一边听中介解释,一边还打着电话跟家里人商量,豆大的汗珠从发际流下。
  “你要做就赶紧吧,就一两天时间了。总部要求我们在9月4日前做完手中单子的贷款面签。”店中的一位中介和买房人讲述着。
  这天上午,北京几家大的中介公司的大区经理和门店经理都被召唤到总部开会,这个消息一天之内传遍了京城的各家中介。于是,一场惊动数千人的大戏上演了。一切,都跟北京市银监局下发的一份通知有关。
  陈志(化名)是这些人中的一个。8月底,陈志在朝阳区四惠地铁站附近看中了一套房子。60多平米,95万元。这是相熟的中介公司推荐的房源。陈志问了几个朋友,大家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公道。在中介的催促下,陈志决定买下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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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介的门店里,买卖双方达成了合议。在和中介明确房款之外的费用时,中介问陈志:“你避税吗?”按照规定,二手房交易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应该由卖房人承担。但现在的北京二手房交易是“卖方市场”,所有税收还是要由买房人来承担。
  “我们做两套合同,送到银行申请的是正价合同,给建委的联机备案是低价合同。税收是按照给建委的合同上的价格计算的,这样你就可以省下不少钱。”
  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
  从2007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就要求经过中介公司买卖存量房,必须实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不过,银行放贷一般都以买房人自己提交的购房合同为准,不参看网上签约信息。“阴阳合同”也因此始终存在。
  按照中介的指点,陈志买的这套房子就这样做了两套合同。低价的那份总价50万元,已经高于区域内的指导价,而上次卖房人买过来的时候,也是两套合同,提交给建委的合同里,房款写了40万元。
  定合同,交定金,接下来是去银行办贷款。根据中介的说法,银行的个贷专员说了,贷72万元问题不大。陈志也提交了个人收入的完税证明等材料。
  9月2日,中介的一个电话打破了平静。中介告诉陈志:“那个个贷专员来电话了。说是去银行面签的那天,必须带上网签合同。还说是银监会突然下的规定。”
  几天前,北京市银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存量房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必须采用网签合同和其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作为审批必要依据,按照网签合同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发放住房贷款。
  这意味着,陈志要么为了“避税”,给银行一份总价50万元的新合同申请贷款,但贷款额度就大打折扣了;如果正常缴税,按正价来申请贷款,又会多出来数万元税款。
  这笔账不难算。95万元的房子,因为是购房后不满两年转让,营业税按购房差价的5.5%征收,应该是3.025万元,如果是以50万元的假合同征收,营业税只有0.55万元,契税也不过5000元,单这两个税收项目,陈志就少交了2.925万元的税。
  这正是北京市银监局要防范的。在一份发给经济观察报的书面回复中,银监局称,新政策有助于防控可能出现的合同内容不实、交易价格虚高引发信用风险,以及不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引发合规风险等风险。
  银行动起来了。9月2日,深发展银行东直门分行负责个贷的王静告诉咨询者,深发展的细则没出来,就暂停一切的二手房贷款。南洋银行北京分行个贷部门的李若一(音)这样说:“我们已经于9月1日开始要求客户面签都要带上网签协议。”
  就在这一天,在得知还有几家银行没有执行银监局要求带网签合同去做面签的规定时,陈志的中介决定临时换家银行。他和一家银行的业务员做了约定。第二天他就带着陈志去这家银行做一次紧急面签。
  9月3日一大早,银行的评估机构就赶来做了评估。下午,陈赶紧去中介店的网络系统做了建委系统上的网签,又赶到银行做了面签。“免得夜长梦多。”陈志说。往常,做完房子评估到银行做面签,中间会隔两三天。
  似乎所有的中介都在忙碌。“大公司有一千多个买卖的单子。我的两个店,手里也有八九个单子。都要抢在这个政策真正贯彻之前,在银行做完面签。不然,一套房子就多出好几万到数十万的税。一些交易可能都要泡汤。”一家小中介公司的老板。
  根据中大恒基的统计,今年1~8月,超过70%的二手房交易通过贷款完成,成交均价为115万元。而在北京市建委的备案中,过户的均价仅60万元左右,且60万元以下的房源占网签总量的比例为70%。中大恒基市场部经理张大伟说:“目前的指导价比较低,且并未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调,使得避税的房源大量增加。”
  不过,即使新政策出台,对于交易者而言,只要不贷款,规避了银行的监管,依然可以做到“避税”。
  陈志还在等待,他有些忐忑不安,“如果这家银行总部执行银监局新文件的规定下来了,而我的贷款还没批下来,要求按新规定重新走流程,不仅税多了,还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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