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化时代的话语场
本报评论员:韩福东
韩福东 从头至尾读完眼前这本《改革开放前的包产到户》(范晓春/著,中央党史出版社),首先想表达一点批评意见。作为一本历史学著作,该书所参考文献基本都是些现成的著作,原创性严重不足。关于合作化运动,各地有那么多的档案可以发掘,当事人也多半在世,我们的历史学者有时是过于偷懒了。其次,不会叙事也使中国大部分历史学者与西方汉学家形成落差。将各种资料罗列堆积,再一二三四予以分析,还原历史场景和讲故事的能力十分欠缺,不仅历史的细节被淹没,也影响了阅读的快感。 不过该书的思路还是很清楚,攫取了30年合作化运动史中的三次“包产到户”风潮,将其放大,用以凸显一个时代的荒谬。读后令人深思,亦感获益匪浅。 前一段时间,我去吉林梨树县,钩沉档案,叩访证人,将土改、合作化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海选的历程,大体梳理了一遍,感触良多。较深的一个体会是,今之视昨所感的荒谬,在彼时的话语场中,却有着相当大的合理性。改革开放前的三次“包产到户”的被压制,其原因固然有权力不受节制的膨胀,但亦有一种迎合了绝大多数民意的理论在被确定为 “普世价值”(这里借用了当下流行的术语)后,导致对通向“真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理解产生了极大的偏差有关。 作者在书中也提到,在1961年第三次“包产到户”浪潮(当时叫“责任田”)中,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在报送毛泽东等人的《二十五天三千六百里路的农业察看》中反映,安徽许多生产队实行了“五个统一下达田间管理责任制”,别的省也有少数地方自发地实行了这种“起过作用但具有危险性的做法”。“在一些‘五风’刮得严重的地方,这种做法对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确实起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做法已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和纠纷”。“这种责任制有两个前提,一是‘五统一’,二是各户对产量要负完全责任,这两个前提势必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发展下去,最终会导致降低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毛泽东在上面批示道:“此件写得很好,印发各同志,值得一看。” 第一次 “包产到户”发生在1957年,被当作资本主义主张批判后偃旗息鼓,两年后再度卷土重来,但再度被作为“极端落后、倒退、反动的做法”而被叫停。这第三次“包产到户”,虽然是在大跃进饿死了几千万人的背景下发生的,但对其利弊的辩论,是在有特定问题意识的时代话语场中展开的。有一些原则与方向已成不言自明的普世真理,它限定了政策讨论的可能性空间。 以土改和合作化为例,地主富农基本都是反对的,贫下中农大多持欢迎态度。道理很简单,富人被均田后利益受损了,穷人则是天上掉馅饼兼搭便车。因为贫下中农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他们一般持欢迎态度,这也和我在梨树的采访相印证。所以说土改、合作化有民意基础应该不会错。 前两次“包产到户”,要求退社的,基本以富裕中农、富农居多,他们大半本身是被批判的对象。所以那个时代的认识是,一方面要批判自发的资本主义意识,另一方面要教育农民,不要为短期内出现的一点问题所遮蔽,要看到合作化长远的未来。毛泽东“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譬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即便大跃进产生了问题,但成绩是主要的。更何况,在理论上,大跃进悲剧有特定的具体理由,合作化未必一定饿死人。 1962年,安徽省委通过的《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中,列了“责任田”的六条罪过:出现严重的单干倾向,不少社员私心加重了,不服从生产队的统一安排,不愿干集体活,不愿帮助困难户;产生了两极分化的苗头;削弱和瓦解了集体经济;影响国家征购和生活安排;影响按劳分配政策的贯彻;对基层组织起了腐蚀和瓦解的作用。在当时的语境下,确实也是有板有眼说得过去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胡耀邦1961年反对“责任田”的报告,就不会有疑惑。 现在回头看当年的局限,可以很分明,但身在现实局中的人,往往看不清当下,“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思维模式可能仍存。《改革开放前的包产到户》让我对一个时代话语场的魔力,有了更现实的理解。 (作者系《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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