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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伦的“金钱帝国”
本报评论员:张晓晖

  张晓晖
  重庆最近两周内发生的故事,其跌宕不亚于香港影片 《金钱帝国》中的场景。
  王天伦 “涉黑”团伙2003年为了抢占重庆生猪屠宰的市场份额而排挤生猪经营户潘桂生,潘桂生被王天伦之弟王东明安排手下活活打死。此后文强等司法人员借潘桂生案大肆收受黑金。
  上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乌小青案)、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案)、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黄代强众警员案)、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毛建平案),下至重庆市信访办基层公务员、重庆公安局基层民警——以目前重庆收录的所有涉黑案罪证来看,重庆公检法系统均有涉黑官员落马。
  11月28日,“涉黑”官员乌小青(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重庆第二看守所自杀身亡;12月8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亦是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原重庆市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原重庆市刑警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刑警李志、原重庆刑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肖英等7名警员收受黑金细节在王天伦案公审中曝光。
  重庆“打黑除恶”正步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
王天伦的黑白两手
  本报日前接触到了王天伦打黑专案组。据专案组一位匿名人士透露,12月8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王天伦案,是目前涉黑案中最为特殊的一例:王天伦几乎已将黑钱完全洗白,并将股权转让给国有上市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林600073.SH),从而披上合法化外衣。
  援引该人士的原话:“王天伦涉黑团伙,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比较高级的阶段。”
  1966年出生的王天伦是重庆合川区人,因为排行老三,故绰号 “王三”。12月8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对以王天伦为首的23名涉黑团伙成员提起公诉,其中王天伦被认定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8项罪名。
  刑庭之上,王天伦并不认罪。王在辩解中表示,其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和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是得到重庆市政府支持的企业,具备定点屠宰资格,是合法垄断生猪屠宰市场,而并非强迫交易。
  “所有合川地区的生猪只有拿到我们这里来杀。”王天伦庭审中还直陈,“今普公司成立之初,自己曾给重庆市领导写信,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
  王天伦认为,既然市政府给予了支持,那么自己的今普公司就是合法经营的企业,不存在涉黑一说。
  据本报调查了解,王天伦是2003年5月以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给时任重庆市长王鸿举写信建议“组建重庆市肉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实施放心肉工程”,该信件得到了当时刚刚组建完新一届市政府的重庆市长王鸿举亲笔批示。
  随后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对王天伦的建言信采取了异乎寻常的重视态度,在两个星期内即完成了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3年8月,大渡口区政府下达了关于王天伦所设今普公司获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政府批文,文中提及,“根据XX市长、XX、XX副市长的批示和你公司与我区的项目合作合同,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获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从王天伦写建言信到最终获得定点屠宰资格,投资1.7亿元在重庆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组建猪肉定点屠宰、加工配送中心,政府在3个月内为王天伦办了一切手续。
  此后,王天伦的企业一路绿灯,甚至在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手续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获得了工商局发放的营业副本。
  本报获得的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完善有关手续的承诺函》显示,大渡口区政府办要求区工商分局特事特办,其上亦有区工商分局领导批示:“证照科: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按照区政府办的承诺,同意先发一个副本,限办相关手续用……”
  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王天伦伪善的一面。
  2003年12月,潘桂生命案发生。因王天伦不满合川生猪经营户潘桂生,其弟王东明吩咐手下杨玉华、王洪伟解决此事,杨玉华、王洪伟遂派唐友彬、彭刚在潘桂生途经的小路边埋伏,当潘桂生进入埋伏圈之后,被唐友彬等人以木棍用力击打其后脑,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潘桂生被活活打死。
  后王天伦花钱托人找文强摆平潘桂生命案。
  前有地方政府高层批示的 “尚方宝剑”,后有潘桂生命案“杀鸡儆猴”。2003年之后,合川乃至整个重庆市区,从此再无人敢跟王天伦、王东明兄弟俩争抢地盘,今普公司随之迅速壮大。
  王天伦没有按照当初写给市长的建言信中那样承诺,为重庆老百姓提供放心肉,支持政府搞放心肉工程。相反,他安排下属,在今普公司的屠宰场内对生猪进行注水,并将“注水猪肉”以及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进行销售,严重危害重庆市民的身体健康——这亦是王天伦被重庆检察院认定的罪证之一。
  2007年,王天伦开始与上海梅林公司合作成立梅林今普;2008年王天伦将梅林今普和重庆今普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梅林;2009年4月,王天伦兄弟用重庆今普的股权套现获得上海梅林支付的人民币8650万元。
  至此,王天伦涉黑团伙已经将黑钱洗白,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
  直到2009年6月,王天伦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
《金钱帝国》翻版
  王天伦案牵出了文强等司法人员收取黑金的事实,他们等为王天伦涉黑团伙处理潘桂生命案的细节随之大白于天下。
  2007年9月,即潘桂生死后的三年零九个月,重庆市公安局与合川公安局将以侦查潘桂生案为突破口侦办以王天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将当时王东明的手下张应、王洪伟抓获归案。
  王天伦亲自出马,花钱摆平公安。
  首先王天伦找到原重庆市刑警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李志打探案情,送上人民币10万元;李志收钱后找到原刑警总队民警周洪平,送上人民币3万元。
  接着是2007年9月11日,王天伦又找到原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智,送上人民币2万元,请求其帮忙打听潘桂生案;杨智随后找到原刑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肖英,送上人民币2万元。
  9月中旬,王天伦找到重庆劲力酒店老板李劲松。这次王天伦终于找对了门路,李劲松能够找到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王天伦给李劲松人民币50万元。李劲松找了原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送给黄代强人民币10万元,求其安排见文强。之后,李劲松在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蛇餐馆送给文强人民币20万元,托其解决潘桂生案。
  最终,文强向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相关领导和办案民警施加影响,并安排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将该案移交给黄代强分管的三支队管理。黄代强则不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工作,中断潘桂生案侦查活动,使得王洪伟、张应等人作出有罪供述后,最终仍取保候审,令王天伦、王东明的涉黑团伙得以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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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相关方面没有对潘桂生死后三年零九个月内的故事作出陈述,其间细节未有人士能够知情透露,本报亦无从得知,在潘桂生死后的这段时间内,王天伦团伙是如何处理的,以及跟哪部分人发生了联系。
  乌小青自杀事件
  11月底的最后三天内,重庆市发生了两件事情。
  一是涉黑官员乌小青在派出所内蹊跷上吊自杀;二是重庆市长王鸿举的卸职。
  11月28日,与龚刚模涉黑团伙有牵连的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乌小青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内上吊自杀。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次日才通报乌小青上吊自杀的新闻。接下来国内媒体在采访乌小青之子乌江时得知,乌小青的遗体火化手续,亦是由两名警察代办,而非其亲人办理。
  乌小青的遗书内容目前仍未公布——由此,乌小青案招致国内媒体一片质疑之声,比如乌小青如何自杀,如何绕开监控在长达41分钟不被发现等。重庆方面未能向公众解开这个疑团。
  乌小青此前被重庆检察院认定,在2006年的一起土地拍卖案中,涉黑团伙陈坤志、龚刚模使用黑恶手段操控拍卖,并与张(原重庆市高院副院长)、乌小青相勾结,导致该地块最终被低价拍卖。
  相关机构对乌小青之死的非透明化处理,为重庆打黑行动蒙上阴影。乌小青曾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其经手的案子,很多都是重大案件,其线索或可帮助警方继续侦破涉黑案。
  乌小青自杀案成为重庆打黑过程之中,第一桩被关押涉黑者的非正常死亡案例,这也对打黑工作的顺利推进构成了阻碍。
  11月30日,人民日报社下的人民网发布短讯,称“30日下午,重庆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中共中央决定,王鸿举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重庆市市长。任命黄奇帆同志为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提名黄奇帆同志为重庆市市长候选人”。
  12月3日,重庆市长王鸿举以“年龄大了”等理由向人大提交辞呈,按照规定,正部级干部任职到65岁,而1945年出生的王鸿举还有一年才到年限。
  当地媒体报道称,王鸿举亲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场宣读自己的辞职报告。王鸿举说:“在我以往的工作中,我有些事情做得还不够好,在此向人大常委会致以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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