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良兵
城管与游摊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还要不要再继续?中国城管试点12年之后,这个问题越发显得迫切。
1月16日下午,北京市副市长黄卫在 “2010城市管理经验交流会”上透露,北京将在春节之后启动城管改革,始于2007年的城管“崇文模式”会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推广。所谓的“崇文模式”,就是“政府统一领导、街道牵头组织、日常全面监管、综合强力执法”。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比较推崇“崇文模式”。2009年6月13日开始,彭真怀曾对崇文区的这种模式进行过调研。他说,崇文区的城市管理模式,就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依据,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2009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大城管”改革方案,即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筹各职能部门,实现城管的管理权和执行权的统一。“大城管”模式其实就是“崇文模式”的翻版。
逼出来的变法
1997年,中国的第一支城管队伍在北京市宣武区成立。那个时候,城管被赋予了“收拾烂摊子”的角色。城管成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效率低下等问题,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当分离。
于是,分散在各部门的执法权纷纷交给城管。问题是,各单位往往都将难执行、权力却不大的部分扔给城管。成立之初,城管只承担五项基本职能,但如今,却已经拥有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工商、停车、施工现场等14个方面的近300多项职能。
不过,城管并没有因为拥有了更多职权而兴奋。因为权限界定本身就复杂混乱,而执法的依据又散布在20多部各类法律和法规之中。再加上目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城管法规,执法难度相当大。
崇文区城管监察大队党委书记、队长王建华说,管理的内容越庞杂,城管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的现象其实就越普遍,“力不从心啊。”王建华说自己第一次执法就曾遭遇尴尬,一个被查的渣土车车主钻入车底与他们僵持了10个小时。
职责交叉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闹笑话。比如,查处无照经营。因为店外归城管负责,店内由工商监管。城管来了,经营者赶紧搬进屋;工商来了,经营者又搬到屋外。结果是城管、工商都没法管,无照经营的店照旧开张。
再比如说一个广告牌,目前的体制下,建设、规划、工商、城管都对此有管辖权。“没事的时候,各部门都争利益,一旦因强制拆除等发生矛盾冲突时,怨恨就集中到城管一家身上了。”一位城管人士说。
“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大草帽”,这是形容城管执法难的顺口溜。而近年来,城管与游摊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也愈演愈烈。城管打死人、游摊打死城管的事件时有发生,冲突摩擦更是不少有。各地城管也多在寻找改革良方,但大多成效不大。
城管的口碑变得越来越差,关于城管的段子也越来越多。对于王建华来说,内心时常充满了纠结。管得严了多了,很多人的生存手段就被剥夺;管得松了少了,城市脏乱差的时候,失职的帽子也会被盖上。“左右都不是,很尴尬。”王建华说。
对于这样一种复杂的 “城管生态”,《新华视点》曾如此评价:地方政府要城市的“面子”,城管部门和执法队员要守住自己的“位子”,而小店主、摊贩要顾自己的“肚子”。这种扭曲的城管生态也造就了城管执法的怪圈。
城管“大部制”
大部制改革或许给城管的体制改革带来了一些启示。2009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个课题组,提出了“大城管”方案。课题组负责人翟宝辉说,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种协调机制,在资源充分整合的情况下,为很多问题提供解决之道。
2007年,崇文区明确提出“政府统一领导、街道牵头组织、日常全面监管、综合强力执法”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机制。将市政管委改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赋予其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指挥、服务的职能,实行“大城管”管理模式。
2007年7月,永外街道办事处率先试点,试行综合执法模式,同年底,全区7个街道分别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组,城管、公安、消防、卫生、工商、园林、劳动、文化、民政等25个执法部门,确定了8个常驻部门及16个挂牌部门,常驻部门抽调人员加入街道综合执法组,挂牌部门安排联系人,做到随叫随到。
根据崇文区的官方表述,在运行模式方面,坚持执法重心下移街道,突出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统筹管理权。街道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综合执法。对辖区内的各种违法行为赋有全权、全时、全管、全责。
彭真怀称,这种模式改变了过去“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局面。
彭真怀的调研发现,以前的联合执法行动,仅前期准备就要花费一两个礼拜的时间。策划一次联合行动,需要牵头部门组织数次协调会,召集各部门人员,研究方案和策略,再形成领导小组。但改革之后,崇文区7个街道办事处都有了各自的综合执法组,每组40人左右,由街道办主任担任执法组“组长”。
彭真怀称,落实属地管理,有效的减少了之前的协调、组织消耗时间精力的同时,将街道综合执法组的权力和责任最大化,赋予街道处理问题的权力和责任。这种把城市管理放权给街道的新模式,被誉为“城管突破”,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佳管理城市奖。
对此,王建华深有体会。过去,队员们执法回来,通常都是向王建华汇报没出什么事。如今,因为城管执法已不再是城管一家的事了,这类冲突的担心已经少了很多。在王建华看来,现在很多顽疾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而“联席执法”调动了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积极性。
崇文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郑青云认为,崇文区城管改革的最大手笔就是权力下放——街道办事处享有全部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并负全部责任。这种综合执法组的团队作战模式,使各个部门的职权集中对接。
郑青云说,过去违法者可能是跟城管,或是任一职能部门正面相交,但现在是跟所有职能部门对话。据了解,崇文区400多个摄像头,全都被接入了城管信息平台,一旦发现问题,一个电话,综合执法组就到现场,“与此相关的部门,想推都推不掉。”
体制尚需理顺
城管“大部制”改变了一些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困境,但是,这种“大城管”模式到底能走多远?专家认为,这还有赖于整个城管体制的改革。
彭真怀说,崇文区在解决局部问题上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但城市管理目前是“借法执法”,因为中国仍然没有一个针对城市管理的法律,只能借用包括公安、工商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崇文区也难以解决的问题。
彭真怀还说,城市管理在中国依然没有一个最高的行政执行机构,城市管理各行其是,主要靠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在做新一期的推动,因此要解决制度上的难题,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做好安排,把城管从“大城建”体系中分出来,实行城管全国一盘棋。
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则认为,执法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应设法保障流动摊贩等被执法对象的生活。尽管崇文模式也强调以人为本,但目前看来,崇文区的城市管理需要从“联席执法”向“联席服务”进行转变。
按照崇文区的官方宣传,“崇文模式”把“为民、亲民、爱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09年9月,崇文区城管大队在东花市小区建了个早市,将游商请进市场合法经营。这一变“堵”为“疏”的措施收效很好,但想在全区推广,却遭遇了难题,因为城管做不了主,必须有街道、工商的配合,否则疏导成了空谈。
彭真怀还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说法华南里居民张某在家中养鸡,环境脏乱并有传染疾病的隐患。区城管委为此派专人对张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当场掏出50块钱要买下这只鸡。张某最后心悦诚服,当场就把鸡杀了。
但显然,城管工作不是自己花钱买鸡那么简单,而这样的执法模式也不一定能长效。有论者称,只有调动起更多的社会力量,尽快解决影响城市环境和谐的因素,做到标本兼治,才能最终实现城市环境皆大欢喜的局面。
另一个问题是,崇文区的综合执法组在体制和编制上并没有理顺。
一位崇文区的城管人说,改革一年多来,虽然跟常驻部门的人天天一起工作,但他清楚,这些人并非他的同事,他们的职务升迁、工资和奖金发放,仍由所在单位说了算。联合执法组虽然以常设机构形式存在并运行,“但在我们看来,它依然是个临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