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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位时代的社会畸变
本报评论员:陈哲

  陈哲
  老熊其实不老,上世纪80年代生人,供职于一家知名证券公司,只是因为处世言论间颇显老成,被同事们唤作“老熊”。
  当他还在求学期间,天分颇高,意气风发。高考考数学时答题甚速,竟无所事事而开起了小差,交卷时发现部分答案未誊上答题卡,即便如此,他还是考进一家重点大学。因为才华横溢,处世不羁,他在同学中诨号“小能”。
  从小能到老熊,其间不过数年,沧桑之变或因一事。老熊在大学期间交了一上海女友,二人感情甚笃。毕业后双方谈婚论嫁,女方家境普通,一大家人挤在上海的老弄堂里,遂要求老熊先置业再结婚。老熊来自湖北小城,其父母均为工薪阶层,虽为“绩优股”,却难以负担上海的高房价。老熊据理力争,并承诺三年买房,女方家人仍旧不依,僵持一段时间后,二人遂分,令老熊哀伤不已,自此性情大变,常在友人间大肆宣扬婚姻经济学的论调。
“婚姻经济”的复活
  老熊并不是“婚姻经济学”理论的始创者,这个词可能源自经济学家陈志武。陈志武在给女儿陈迪的信中曾谈到,“在20世纪初以前的中国,婚姻是一个家庭以利益为目的,为了生存而成为的一项经济工具。”而一百年左右后,房产在决定家庭生活质量中的话语权的空前放大,似乎令其再次在婚姻关系中占到了主导地位。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认为,对房产的需求之所以被提升到如此高的地步,“一方面是因为房产具备良好的抵御通货膨胀能力,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转型期社会中高度不确定性。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职业的不稳定、市民投资手段缺乏、周围制度环境的变幻莫测,都形成了对未来的恐惧感。”
  事实上,有房与否和房子归属问题,不仅成为“老熊们”进入婚姻的重要门槛,也成为家庭婚后财产分割的主要矛盾。
  一个颇为直观的断面是,以房产为主体的婚姻家庭纠纷,甚至让人们开始大规模诉诸于法律。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贾明军曾做过一项调查,婚后因为房产购置、归属问题上出现分歧而造成婚姻破裂的比例超过10%。
  “婚姻中谁来买房、房址对谁而言更方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离婚后按何比例分割、谁拿钱谁得房,种种问题,都是我们受理案件中司空见惯的问题。”贾明军说。
  正是基于这种变化,2001年中国婚姻法做出重大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业人士为新的司法解释总结出一些特点:当事人财产争议的重点转移到房屋、汽车、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重要动产上来,基本生活资料不再是争夺的对象;当事人举证的证据形式多样,有房产证、照片,甚至录音、视频等,不再限于双方陈述和其他人员的证词。
  国内专业从事房地产纠纷业务的沪家律师事务所诉讼业务部主任付忠文律师,为记者围绕过去五年房地产问题带给法律领域的变迁,做过如下梳理:
  婚前咨询的数量急剧增加,咨询重点不再关于如何维系婚后感情而是围绕房产问题,这一数据在2009年同比增加就达到了40%。
  婚姻家庭涉及的财产纠纷标的额大幅攀升,由五年前的10万元左右,增至两三百万元以上。标的额的增加直接导致司法判决难度系数加大,其中的主因来自于房地产价格的飙升。
动迁款的诅咒
  需要看到的是,婚姻只是社会道德契约系统遭到高房价腐蚀的其中一个环节,房价飙升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也动摇了中国社会的根基——家庭伦理。
  这一现象在拆迁——这一遍布中国的大规模城市生长运动中格外突出,在高房价背景下,拆迁安置不仅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城市资源转移,也造成了无数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心理的巨大激荡。
  2009年11月27日,著名的拆迁地北京大兴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案,一家六口在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龄不到2岁。凶手竟是这个家庭的80后男主人李磊。
  因为地铁建设,天宫院村剩余的耕地以及宅基地,被规划一次性全部拆完。而政府的补偿款远远超过村民们的最高预期,各项费用加起来,宅基地平均每平方米能够补偿7500元—8000元。李家世居北京大兴天宫院,当地拆迁,李磊一家获得了600万元拆迁补偿。
  事实上,拿到补偿款的存折仅半年时间,村民们最初源自财富暴增的亢奋,已逐渐被另一种情绪所取代:仅半年时间,村里病死的、撞死的已经有21个。
  拆迁造成的暴富故事,并不只发生在北京大兴,在全国范围内,河南郑州城中村、云南昆明城中村、深圳岗厦村等地都在缔造拆迁致富的传奇。其中有的故事令人咋舌,例如经过两年拆迁谈判的深圳岗厦村改造,催生了一大批千万富翁以及若干亿万富翁。
  一夜间得来的财富,不仅带来了诸如李磊这类心理极度扭曲的个案,如何分配带来的矛盾,常常又被激化至法律层面。
  付忠文在多年的从业经历中,看到无数曾经同甘共苦的家庭成员,常常会为了拆迁款分配大打出手、对簿公堂,最后兄弟反目、亲情断裂。
  “从法理上看,动迁安置类案件的判定非常简单,但实际判决中的难点在于,人们对动迁款和实物补偿方式的利益分割往往存在争议。”付忠文说,“试想那些工资性收入不高、由七八个人甚至10多人挤在小弄堂里的大家庭,一下子碰到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补偿,如何分配,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法院对一些案例甚至无法作出最终判定。”
无法承受和无可选择的
  如果说高房价,在围绕房产财富分割问题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群体观念和行为的动荡,而其对那些希望通过拥有房产来获取城市社会身份认同的年轻群体而言,更是一片难以逾越的荆棘屏障。孙立平曾从社会学的角度,梳理了房产购置者的社会结构。他在研究中发现,居民消费的增长和进城的农村人口,并非买房人的主力。当前的买房人,主要是包括改善住房者和投资投机者在内的有房一族。在此背景下,房产更多的是以商品属性而不是生活必需品属性,被推到了令普通民众难以企及的价格水平。
  畸高的商品价格,往往造成市场的失衡,而生活必需品的畸高,造成的则是社会的失衡。一个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引作高房价恶果的案例,是日前发生在代工企业富士康内部员工中的“12连跳事件”。
  在尹中立看来,以这些跳楼员工为代表的亿万中国农村青年,不同于其父辈挣钱回乡的心理预期,他们更希望从农村完全走进陌生的城市。遗憾的是,城市并未为接纳他们做好准备,其间的障碍先有户籍制度,现在变成了高房价。
  在总结富士康员工跳楼现象时,华东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系主任、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副秘书长崔丽娟对记者说:“个体对社会的归属感,是社会心理健康的基石。正处于成家立业阶段的年轻人,如果不能通过房子这一载体建立起家庭,他们的社会价值常常难以得到认可,导致其心理出现扭曲。”
  “可以想见,当比对自己微薄收入和狂飙的房价时,他们会何等绝望,自杀以换取经济补偿和内心安宁,在他们看来似乎成了最佳选择。”崔丽娟说。
  19世纪末,社会学家涂尔干曾有过这样的分析: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
  事实上,与“农民工”群体遵循城市社会吸纳和排斥功能同一逻辑的“白领新移民”,同样经历着类似的煎熬。
  在各地城市的高度细致化的身份支付制度的设置中,大部分白领移民以高学历所换得的,仅仅是类似居住证的“不完全市民资格”。只有当他们在城市购买住宅之后,他们才可能获得真正的身份认同,以及附着于这一身份之上的各种市民待遇。
  中国社会学会城市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陈映芳认为,在有关 “蜗居”、“蚁族”现象的议论中,有围绕房市房价的经济式的讨论,也有主张视“人才”对象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而加以区别对待,但这些多少偏离了市民的生活权利问题、政府对市民的社会保护责任如何落实、公共资源如何配置等社会公平问题的建构原则。
  在陈映芳看来,城市政策的设计者所窥视的,不仅是白领职员们整个职业生涯的经济支付能力,其所算计的,还有年轻人背后的父母家庭的支付能力!城市开发运动在今天的中国,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的正义原则,它还操纵利用了中国家庭作为生活共同体的共济互助功能,吮吸、劫取了无数家庭的养老资源。
  陈映芳说:“目前,高房价城市开发体制的根本逻辑并没有发生变化。被不断测试和重新计算的,依然是各种社会群体的生活需求以及支付能力的极限所在,当然还有人们忍受或者批判社会不公的能力。”
  (本报记者周亚玲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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