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的工商局长
本报评论员:种昂
种昂 地方行政部门是按省-市-区逐级设置,一个体系内履行职责的标准应该完全一致。但近日,记者在滨州工商管理部门查阅企业注册信息时,却遭遇到“一个地方一个规定”的现象,甚至在滨州开发区工商管理局上演了戏剧性的一幕。 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想查阅任何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只需交费50元即可查询。 但近日记者来到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只允许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查询,或者律师携带法院出具的立案凭据方可查阅。 当记者问及新闻工作者可否查询后,工作人员思考了一会儿,勉强表示,须把记者证复印件留作备案。 结果记者所要查询的滨州鑫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滨州开发区工商局。记者问及凭记者证是否可到区级工商局查询时,这位市级人员竟表示,“不一定,一个地方一个规定”。 果然,在滨州开发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注册信息属于保密范畴,须请示分管副局长。但当记者来到滨州开发区工商局副局长谭长征的办公室时,谭表示,按规定不能查询。 记者当即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规定,这位副局长表示同意。当副局长谭长征把门锁好后,带着记者竟然直接走出了工商局办公大楼。当记者发现被骗后上前追问原因。这位副局长随走随说,“就是不准查,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随后,谭长征却越走越快,看记者紧追不放,竟走出了二三里地,还不时回头观察。 三级工商局竟然有着三个服务标准,一个区工商局的副局长竟然有如此行为,让人始料未及。 在商业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与企业产生关联的主体如供货商、经销商、银行、合作方等越来越多。在我国企业信用整体缺失的情况下,企业自身提供的信息往往不被关联方完全采纳。这时,查阅工商注册资料就成为获取企业真实信息的重要途径。地方工商系统应该本着开放的心态统一服务标准,而不是各自为政、层层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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