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与环保间找到平衡点
本报评论员:谢良兵
谢良兵 12月13日,在“科学发展观与环境保护高峰论坛”上,本报记者对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处长吴君扬、上海华顿经济研究院院长沈晗耀、中国水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进行了专访。 经济观察报:为了完成 “十一五”的节能减排任务,很多地方在今年9、10月份通过拉闸限电等初级方式来突击完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吴君扬:这是一种地方责任向中央的转移。用电指标能否降下来,责任在地方政府,而柴油供应的责任在中石化、中石油两大中央企业。拉闸限电政策之后,用电量下来了,当然地方政府没有责任了。而企业转用柴油发电机发电维持生产,由用电改成用油实质都是能源消费,责任承担者却不同。 沈晗耀: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完成减排指标被扭曲成了政绩工程。这些地方政府为完成指标不惜在年底前拉闸限电,表面上用电量数字的降低,实际上给企业带来生产成本的增加,资源的浪费(如购买小型发电机),而对环境的污染也因此更加严重。而且还影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阻碍了经济发展。这其实是一种“伪环保”。 经济观察报:在公共政策层面,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心是调整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应如何做? 吴君扬:最为可行和高效的措施是尽早理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和干部选任考评机制的调整,让地方政府和地方领导有加强环境保护的动力。 最重要的是在国家层面出台关于生态补偿的制度办法,把生态补偿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的操作办法,分区域的补偿标准明确下来,以便指导地方全面建立起生态补偿制度。国家一方面要拿出大量资金支持重点生态保护区开展生态补偿,一方面还要做好不同省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 沈晗耀:在现有体制下,通过体制创新,改变无偿或廉价使用资源与环境制度。建议从三个方面推动环保事业可持续发展:第一,政府通过运用“庇古税”和补贴等政策工具来激励和约束企业的行为方式,改善由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第二,应用科斯定理建立交易机制,把污染成本转移到企业内部;第三,建立战略性的环保补偿基金,由环境受益者向为生态保护而发展受限的地区进行补偿。 经济观察报:是的,当前中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发展重化工业仍然是我们一段时期内的必然选择,可是我们也不能不保护好环境,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张博庭:我们保护生态环境和建设生态文明一定不能脱离科学发展和改造自然这个人类文明的基本前提。任何否定科学、阻碍改造自然的“伪环保”,其实都不过是把自残当成英雄的骗人闹剧,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反科学、反人类和破坏生态环境。 沈晗耀:经济发展是否是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我们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否要做非此即彼的两难选择?青藏铁路的案例给了我们很多启发。青藏铁路在修建之初就被西方媒体和环保组织批评为生态环境的破坏工程。事实证明,青藏铁路虽造成了局部的环境影响,但总体上对保护西藏的生态有促进作用,同时极大地帮助了西藏的经济发展。 事实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以相辅相成的发展,我们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建立协调机制。在协调两者平衡的基础上,运用政策工具和社会机制从微观和宏观层面来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 因此,我们既要反对以环保的名义,剥夺人类的生存、发展权;也要反对为了环保指标而损害环保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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