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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组织看作是一个诤友
本报评论员:林密

  林密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从今年开始,全市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这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不需再找“挂靠”的业务主管部门。如果说两个月前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挂牌只是一个特例,那么北京市的表态让那些游走在夹缝中的大多数社会组织看到了一些曙光。
  在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副教授看来,社会组织能疏解体制转型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的合法性危机,也会填补公共服务的空缺,是为整个社会的平稳、和谐、科学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有利契机。
  金锦萍认为,政府和社会不是简单的零和博弈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合作关系,双方都强。“朋友里面,有密友,还有诤友,其实完全可以把社会组织看作是一个诤友”。改革开放后前三十年是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后三十年应该是社会组织,或说是社会领域迅猛发展的时期。
访谈
  登记管理制度亟须完善
  经济观察报:最近北京批准了四类社会组织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你觉得这个创新制度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金锦萍:我觉得这个问题得这么看,到2009年底的时候,在民政部注册的中国社会组织大概是43万家左右。这里面包含了三种类型:社团、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数字跟我们的人口人数比起来比例是非常小的,也就是我们现在社会组织数量发展还不够。为什么数量不够呢?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我们目前的法律框架只承认经过合法登记的组织,导致实践中很多未经登记就活动的组织被看成非法组织。如果登记程序简化,有章可循的话,社会力量就会便捷地获得登记。同时对于未经登记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也不要一概认定为非法组织,而是要根据其行为是否违法作出判断。
  现在最大的登记障碍,就是所谓的双重管理体制问题。目前在中国设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就得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再到民政部门去登记,然后这个组织在生长期内,从出生到死亡,一直受到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的双重管理。这种制度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试图达到更为理想的监管效果。但是实际上这种体制没达到设想的功效。目前情况是:登记很难,一旦登记完了之后,监管就不到位、不合理、不充分,所以就导致越是监管不到位、不充分,越怕出事情,登记就越困难,形成了恶性循环。
  怎么去改变这种现状?现有的法律框架目前还没有突破的,所以就有了地方制度创新,除了刚才提到的北京市之外,其实在之前广东省深圳市已经率先开始了,大概在2006年左右,已经开始尝试改革行业协会,逐渐转变成直接登记制,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的双重管理变成了登记管理主管机关的一元制。
  经济观察报:效果如何呢?
  金锦萍:效果还没有做评估,但是深圳这几年社会组织增长速度一下就起来了。刚开始从行业协会开始,因为行业协会是离市场最近的,政治敏感度比较低,一旦登记放开之后,就可以逐渐向其他几类社会组织拓展。而且还在尝试异地商会的登记和基层组织的备案,这些都是社会领域的改革。
  北京市提出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应该也是借鉴了或者说是吸收了广东和深圳的这种经验,但是我还没看到具体条文,所以也不知道实施步骤。但这已说明有关地方已经意识到了,目前的登记管理体制对成立社会组织造成的一定障碍和瓶颈,开始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对社会组织也采取了分类管理的思路,对那些跟群众生活密切度比较高的,公益性强的,政治敏感度低的这些社会组织先行放开。
  经济观察报:之前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是什么?在实践中是否履行了这些职责?
  金锦萍:从权力配制上来讲,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业务主管单位权力的配制不是特别到位,行政权大都配给了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主要协助登记管理部门去做一些关于对非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社会组织设立之前的事先审批;对社会组织重大活动要进行一定的指导和监督,权力相关比较虚。
  登记管理部门权力比较实,但在实践中的管理力量不足,登记管理部门尽管有行政权,但它缺乏必要的处置权,必备的行政程序方面也没有配套的制度,因此导致社会组织真的出问题时,登记管理部门也是无法去有效监管、制止和出发,业务主管单位就更谈不上了。所以从权力配制来讲,以后要做大的调整,要改革。
疏解合法性危机
  经济观察报:在你看来,在一个良性发展的社会中,社会组织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哪些功能?
  金锦萍:一般来说就是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政策倡导及公民参与。
  首先,社会组织会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因为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是存在一定缺憾的,有些物品提供不了,我们一般把它叫做政府失灵,或者政府缺陷。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能更有效地弥补这个缺陷,使得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具体渠道上有些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些社会组织自主提供。
  第二是社会中介。如果没有社会组织作为联结的话,公民都是原子化状态,零碎的,社会缺乏一定组织性。社会组织实际上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公众的桥梁和纽带,会成为利益诉求传输的一个渠道。
  还有一个政策倡导的问题。倡导类社会组织,政府有时候认为他们比较敏感,因为他们总是对现有政策提出一些批评意见,政府也觉得很委屈,会觉得自己是从一个比较好的治理模式,或者对这个城市,对环境,对民众更有利,更考虑公共利益的角度去出台政策的。但双方缺乏理解。其实倡导类组织就是在提供一个公共讨论的领域。它打破了一些原来的这种限制或者意识形态,在促进社会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增进的是社会的韧性和宽容。
  第四个功能,公共参与或社会参与问题。其实公民通过社会组织参与是创造了政府和单位体制之外的公民有序参与的新的渠道,提高了公共政策的认同程度,同时对公共政策的实施是铺垫通路的。公共参与培育着公民的参与意识,会让所有的这个社会里面的个体,不仅仅只关心跟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还会积极参与到公共话题里面,所以他会变成一个非常有公民意识的、有责任感的公民。
  所以如果去分析社会组织功能的话,会发现社会组织能疏解体制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的合法性危机,也会填补公共服务的空缺,是为整个社会的平稳、和谐、科学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有利契机的。一个社会不可能不存在矛盾纠纷和不同的意见,如果没有渠道去疏解,在那里积累,最后会变成群体性事件,甚至是比较暴力性的极端事件,所以不如通过这样一种日常的行为,平稳的,大家都非常理性温和地来互相对话、讨论、争论、争执,及时把这个矛盾消解掉。
  经济观察报:现在似乎每一个阶层都不满意,从最低层的到高收入阶层,缺乏这种疏解的渠道是不是重要原因?
  金锦萍:社会组织的发展实际上在打开这样一个渠道,它让我们学会怎么去跟人讨论一个问题,同时学会妥协精神。因为在公共场合里会发现,个人自由是受限制的,任何个人的利益诉求,也都要考虑到他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公共利益。这样一种精神的培育,不是通过文字教育,或者典型的个案教育就能够实现的,它是需要通过实践去进行的,通过不断的对不同的公共事务的讨论,不断参与到社会组织里面去,在实施一些社会目标的时候,或者从事公益项目的时候,学会怎么跟他人合作,学会跟不同利益需求的人交谈,最终达成共识。
  现在经常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委屈,很有理,戾气很重,在出现任何矛盾的情况下,自然推定自己是正确的,这反映了什么?实际上就是缺乏公共领域的训练。幸福感、满足感比较低,安全感缺乏,没有信任感。
  经济观察报:在你看来,如果要去疏解这样一个社会的戾气,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参与,公民意识的培训,妥协精神的这种倡导,都是有益的,对吗?
  金锦萍:社会组织有一类是公益慈善类。我们古代有一句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及天下。所以对“达”者来讲,他已经拥有了财富、能力和社会资源,他不再用这些资源为自己个人创造财富,而是把这些财富拿出来之后去设立基金会,或设立其他的慈善组织,然后给它确立一个公益目标,通过这个载体把自己原来的财富、社会资源引到这个载体,然后再惠及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实际上完成了一个社会分配的调整。
  这对于缩小贫富分化,包括舒缓仇富心态是有好处的。在这样的过程中,不光是在帮助被帮助的人,实际上也在帮助这些“达”者,帮助这些施与者,施与者在这个过程中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公益慈善真正拯救的是双方。这个功能现在已经看起来是非常明显的。最近这几年,我们社会大的自然灾害非常多,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社会组织都已经彰显出人性大美,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对人心灵的净化,精神追求方面都是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强政府强社会
  经济观察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对社会组织仍有一些敏感,在你看来,政府应该怎么处理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
  金锦萍:这涉及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了,政府是国家层面,社会组织就是社会层面。其实我认为他们之间,不应当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该是一个伙伴关系。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大政府小社会,以前认为政府和社会之间是零和博弈的关系,政府强,社会肯定是弱,政府弱,社会就会强。我们现在倡导有没有一种可能性在中国,强政府强社会,双方都强。
  在这个过程里面,首先要意识到政府不是万能的,要从全能政府、万能政府转成一个有限政府,要从管理性政府变成服务性政府,政府的好多职能要转移出来,这就需要社会组织来承接。比如像行政体制改革,在削减机构的时候,公共服务功能不能削减,社会能够来提供这个,渠道包括刚才提及的政府采购公共服务。
  以前政府跟社会组织之间关系一般来讲是政府处于完全控制的角色,社会组织多多少少对政府都带有依附性。但是政府如果真的想社会组织以后发展起来对整个社会有利的话,应该考虑去培养社会自主的能力。有一些矛盾社会可以自我去缓解,社会力量的自主生长是很重要的。
  政府另一方面还要去培育扶持发展社会组织,这段时期政府可能还要做一些比较主导的工作,但是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里面,政府一定要意识到,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并非政府的附属品,也非政府的构成部分,要确保它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经济观察报:你怎么看目前一些人对社会组织的戒备心理?
  金锦萍:对于一些大家都很担忧的问题,比如说社会组织会不会引起国家分裂、社会动荡,或者是政权不稳,包括在目前国际局势的情况下,是不是要更加谨慎、稳妥一点,社会组织有的时候总是找事,尤其像倡导类组织和公共参与这一块,会不会因为一些小的导火索引发成大的社会事件。这问题我们得这么看,凡是发生动荡的国家,或者好像是通过社会组织这个形式改变政局的国家,实际上其政局原来已经不稳了。根本问题不是在社会组织身上,还是在它原先的政治态势上面。社会组织可能是充当了最后一根稻草,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主要是火药桶在那里,如果没有火药桶的话,再怎么点它也炸不了。得找火药桶在哪里,能真正影响到社会稳定的这些爆炸性的根本问题在哪里,尽快在火点着之前把这些问题消除了,再点火都没用。
  从稳定角度来讲的话,维稳不是表面上的稳定,不是说息事宁人。真正的维稳是要去挖掘引发社会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从根源问题上去解决,是治本,而不是治标。社会组织从长期发展来看是治本。
  朋友里面,有密友,还有诤友,其实完全可以把倡导类社会组织看作是一个诤友,它说的话可能很难听,然后会总讲一些批评的话,但如果是有好处的,为什么不让它讲呢?
  经济观察报: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什么样的?
  金锦萍:如果社会真的要想长治久安的话,社会结构就应该非常稳定。怎么稳定法呢?我们把社会分成三个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这三个领域势配备的比较平衡才可以。现在政治领域是非常强势的;经济领域是正在发展起来;而社会领域好像是个初生儿一样,才刚刚蹒跚学步。相比第一部门、第二部门来讲,第三部门的力量太微弱了。所以导致政府部门其实是很累的,不堪重负。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所以还不如自己减肥、消肿,集中力量做好应该做好的事情,把那些公共性事务,服务性工作能甩的甩出来一些,让社会自己来提供。同时也培养公民能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是什么都依赖政府。
  社会组织可以起到一个网络的功能,进去之后可以把不同的利益诉求声音拢在一起,这个组织性跟政府原来做的行政体系组织不一样。在行政体制内都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的,单线的,缺乏互动多元,而社会领域里面的组织性都是多元的,包容的,可以充满对话的,这个治理模式非常温和,但却有效的,在不同的部门里面,这两种模式都要有,但是会有侧重。
  社会运动,或者是革命,是很血腥的,暴风骤雨式的。社会组织所引发的是社会创新,可能不是那么立竿见影,但是像春雨润物一样,面对社会问题不断地寻求新的方式、方法和机制去面对、去改变。
大力扶持 有效监管
  经济观察报:要培育好社会组织,在制度上还可以有哪些创新,或者是完善?
  金锦萍:能做的事情还是挺多的,登记是很重要的一块,把门打开了,欢迎致力于从事公益慈善,或者其他的各种组织的人都进来。但社会组织毕竟资源是有限的,无论是金钱,还是能力。需要培育和扶持。政府可以通过资助、奖励,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它进行资金注入;可以通过行政指导,出台一些意见,去引导它,往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社会组织内部还可以有一种自律机制,可以互相取暖,互取经验,共同成长。还有非常关键的一点,在培育政策里面,税收政策也一定要到位。
  除了培育扶持的话,有效监管也是要到位的。打开门之后这么多组织进来,如果监管跟不上的话,一出问题我们又回来了,再把门关紧了,这样政策就会出现反复。所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去建构一个比较好的监管体制。好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不好的社会组织只能够退出。扶植和监管要同时进行的。
  经济观察报:不管是放开还是加强监管,都需要很大的支持。
  金锦萍:其实一个最起码的判断就是对社会组织的判断和态度问题,到底把社会组织看成是洪水猛兽,还是总体上是有助于执政的。营利领域里也有很多公司坑蒙拐骗,但不能说整个市场是坏的。这个基本判断一定要建立在对中国的长治久安有利,对中国老百姓有利的基础上,我们现在这个判断上面是有一定偏差的,社会组织被过度的妖魔化了。
  经济观察报:如果在登记方面这放开,社会组织会有一个爆炸式增长吗?
  金锦萍:我估计只不过是现在没有登记的组织逐渐转正,如果谈到新的增长的话,可能还得慢慢来。等于先是把门打开之后,在门外徘徊的,不得而入的那些组织可能先入门。
  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前三十年是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后三十年肯定是社会组织,或者推而广之,社会领域迅猛发展的时期。
  社会本身是一个整体,无论你贫富与否、健康与否,实际上都深深地镶嵌在这个社会里面,你逃不脱的。特蕾莎修女有句话说,人类最大的罪,并不是说疾病、战争,反而是对你身边,可能街上,或角落里面正在承受苦痛的人的冷漠和忽视,这才是最大的罪恶。
  为什么我们说现在各个阶层人都幸福感不是那么满足呢——尽管现在物质条件,跟三十年前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就是因为我们在满足了物质需求之后,精神层面的需求没有满足,而且我们有的时候,在追求物质利的时候,恰恰在牺牲自己的精神和尊严,幸福感怎么可能有呢?而社会组织这方面的发展,能够有效地去满足人的这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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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版: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