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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拒绝修改房价目标位住建部窗口指导被谁洞穿
本报评论员:宋尧
  宋尧
  在住建部要求各地酌情修改房价控制目标的通知下发后,变化已经开始产生。
  高调反对的是广州,该市国土房管局的官员拒绝对已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做出修改。而包括西宁、拉萨等多个西部城市依旧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开始有所调整的,则是长春、大连等新公布目标的城市,长春在房价控制目标中首提房价收入比,而大连低于GDP增速3至5个百分点的目标表述,也与此前的城市明显不同。
  不过,知情人士告诉本报,住建部在“新国八条”出台后,曾召集18个城市研究如何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最后确定按不超过GDP和人均收入增长水平来制定。而地方政府按照这一标准来制定的结果,却引发了舆论的普遍指责。
  按照“国八条”条文的规定,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参照标准有三个,“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因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根本无法计算,此外如果真按这一标准走,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房价要至少降一半才合理。”该人士表示。
风波始末
  “各地此前按GDP增速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实际上是住建部窗口指导的结果。”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对记者表示。
  据他称,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知道各地城市都会只参照GDP和人均收入这两项指标来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消息来自一位“体制内的朋友”。
  3月29日,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已有40多个,除少数例外,几乎都选择与年度GDP增速相捆绑,而大多数城市高达十几个百分点的GDP增速,预示着这房价控制目标将与2010年的实际房价上涨相差无几。
  “我不想去指责地方政府,因为这一结果可以说是技术操作的问题,太指责地方政府有些冤枉他们。”韩世同称,对于习惯照章执行的官场而言,住建部的窗口指导正好为他们制定宽松的目标提供了便利。
  “我与一些城市国土及建设系统的官员聊过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按照CPI增幅的标准制定,对地方政府的压力适中,而外界的指责也不会那么大。”北京大岳咨询顾问公司总监李伟这样表示。
  不过地方官员私底下的意见显然无法成为决策依据,诸多的争议也随之而来。
  住建部随后向全国的住建系统下发了一条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并根据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在“国八条”出台之后官方内部讨论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标准时,没有人能预料到政策的横生枝节。
  “房价调控目标这事,本来就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中央即便要问责,也得落实了地方的把柄。”李伟称,严格遵循“国八条”规定的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这两个参照系,以技术原因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剔出在外,地方政府显然在第一轮博弈中占尽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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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态积极的几个城市饱受诟病。
  北京市的政策里只包括“普通住房”一项,将保障房与高端房同时剔除在外。当地现行的普通住房标准为2008年11月发布,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但问题是,平均交易价格依旧按2008年的标准化为四档,具体为三环以内总价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由于房价的高涨,这样的住房在北京基本上已经找不到。
  长春的房价收入比则与家庭年收入挂钩,按夫妻两人的收入计算。加上长春房价的总体水平较低,今年仍旧有不小的上涨空间。大连市的房价控制目标经过扣除折算之后,其涨幅空间仍旧在10%左右。
  “地方政府也有楼市滑落的担忧,而房价控制目标,这时候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稳定预期的工具。”李伟认为,单纯价格的涨跌对市场影响不大。不过一旦市场形成降价预期,势必带来楼市成交量的大幅下跌,那对市场则是破坏性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将因此受到致命打击。”
  因此,在房价控制目标上,地方政府会尽可能提高预期,以化解当前楼市观望的气氛,促进成交。“与GDP增速挂钩的房价控制目标,在向总理表态,也向市场表态,核心都是稳定房价。”
依旧有压力
  即便是偏高的房价控制目标,从现在来看地方政府的完成依旧有压力。
  中国指数研究院刚刚发布了2011年3月的 “百城价格指数”,3月份,百城住宅平均价格环比依旧保持上涨,涨幅为0.59%。而全国十大城市中,除上海之外,同比涨幅均超过10%。
  而世联地产业也对全国21个城市1-2月间的房价走势作出分析。包括北京、郑州、青岛、沈阳等在内的8个城市被其认为年底完成房价控制目标压力极大。在对比2010年全年的均价与2011年1-2月的房价水平之后,上述8个城市的增长幅度都超过了10%,最高的郑州达到17.4%。
  “以哪个时点的房价做比较?”世联地产在报告中提出这样的问题。各个城市在公布目标时也仅笼统地说对比2010年,却未指明具体时间节点。“是以全年均价呢,还是年末价格?”
  具体到北京,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90平米以下新建商品房价格的统计上,北京市也连续两月环比上涨,1月份涨幅为1.5%,2月份为0.9%,2月份同比涨幅也高达9.8%。要想“稳中有降”,也颇有压力。
  “最好的办法其实是不出台房价控制目标,一出台反而就乱了。”如此纷杂的局面下,韩世同这样认为,“其实无论是GDP、居民可支配收入还是支付能力,与房价涨幅之间都没有一个必然的数理逻辑关系。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在技术上本来就是无法实现的。”
  在外界的指责中,房价控制目标与具体调控措施的脱节最为业内所诟病。“其实政府已经限购、限价和大量建设保障性住房了,还需要什么各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呢?”SOHO中国有限公司CEO张欣便持这样的意见,而这一观点也为许多开发商所赞同。
  中国房地产协会的秘书长苗乐如则认为关键点还是要理清调控的目标。“楼市调控的关键点是保民生,价格调控也是如此。但这个民生的界限该划在哪里呢?笼统地将全部房价纳入其中便能达到目的?”
  苗乐如认为绝非如此,首先应当做的还是对市场做深层次的细化剖析,理清结构,“普通住宅,这才是老百姓怨声比较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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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