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冲
谢亚龙、南勇、杨一民;张健强、李东生;陆俊、黄俊杰;王珀、许宏涛;申思、祁宏……
如果借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考题——给出一串数字,问其中的规律和联系——以上这群人有什么关系?他们都来自中国足球圈;都在这次为期两年的足球反腐案中先后落马;更重要的是,他们体现了中国足球自上而下的腐败过程。
谢亚龙、南勇、杨一民等足协高层领导在接受采访时都承认受贿。其中,谢亚龙说:“2006年,山东鲁能队拿了冠军,半年多后,鲁能集团领导到我办公室表示感谢,给我送了20万元人民币,说是集团对球队的奖励,同时也给了我一份,当时就收了”。南勇说:“俱乐部每次行贿的数额在几万到十几万、二十万不等,有各种不同的方式,有的时候就给你放到办公室,有的时候一块吃饭,给你送两条烟,里面放了钱,或者是过中秋节送月饼,里面有点钱。”
这是足球贿赂的第一步,从上而下入手。和上层领导交往通常都是用来维护日常关系的,不需要明确目的。所以,谢亚龙说,每次对方送钱,都没有提出要具体办什么事情,而是打着感谢的旗号。感谢常年无形的关照,遇到重点事情时,日常建立起的良好关系也可以派上用场。
比如2006年中超联赛山东鲁能在主场对阵北京国安的比赛前就找到了谢亚龙,希望比赛能公平公正。这就是领导间的沟通艺术,不需要明说。为官多年的谢亚龙当然懂,“山东方面希望夺冠,虽然他们话没说,但肯定希望能给点帮助。我也考虑到那么
多球迷,还牵扯到球场安全,赛前我就跟南勇说,这场比赛确实要考虑裁判的公平公正,别出问题。南勇说你放心,我安排好。”谢亚龙没有让南勇安排裁判照顾鲁能,而且还冠冕堂皇的要求公平公正以保证球场安全。对此,南勇当然也懂,这是一种暗示。同时受审的前裁判委员会主任李东生说,如果领导强调稳定很重要,就是要维护主队;如果强调比赛要公正进行,意指保证客队。另一名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在2007年时就曾为河南建业的
比赛给李东生打过电话,说对于比赛要注意,避免在降级队身上出问题。
谢亚龙、南勇口中的感谢费就此产生了。他们没有明确指示假球、黑哨,这显然与先收钱后办事,带有明显的权钱交易有所不同,这也为未来的审判辩护留下伏笔。杨一民及其辩护律师就认为,相当一部分钱并不属于“钱权交易”,因为他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很大一部分的钱款都是对方的“感谢费”与“关系费”,并未要求他做超出职务范围以外的事情。
光有领导关照还不够,还需要执行层面配合。这时候轮到中层领导和裁判等人出场了。总结中国足球反腐案件的审判公诉书可以发现:陕西、沈阳、山东等球队为感谢张健强在裁判安排方面的照顾,分别送给张健强80万、68万、40万元;2003年甲A联赛上海申花和上海国际的比赛,上海申花送给张健强70万元,他和主裁判陆俊每人分得35万元;2005年至2009年期间,长春亚泰、河南建业、重庆力帆等队在某些比赛前要求被照顾,赛后主裁判黄俊杰可以收到“红包”,其中,亚泰队一共给了黄俊杰人民币64万元。
众所周知,陆俊是中国足球多年的“金哨”——最佳裁判,可见这是一个利益团体。只是,事情曝光后,这带来了两个问题:第一,按照中国足协章程,因做裁判工作而明显违规的上海申花、山东鲁能等队不只是冠军被取消的问题,而应被处以降级。上海申花的主体早已发生了转移,让如今的老板朱骏代前任受过不公平,那么,没有变更主体的山东鲁能呢?难道把行贿说成个人行为,不代表俱乐部?可贾秀全等行贿人并没有被列为被告,说明法庭认定此乃商业主体而非个人行贿。第二,黄俊杰的辩护律师要为他做无罪辩护,理由是他并未向对方主动索取,而是源自足协领导的压力和要求,且都是事后“感谢费”。
要想买通一场比赛,或者赌球,有裁判帮忙也不够,如果遇上对手较真、死磕呢?所以还需要买通对手。“渝沈之战”渴望保级的沈阳向无欲无求的重庆队开出200万价码就是这个原因。1999年辽宁未能夺冠,就因为遇到了北京国安的力阻,最终被山东鲁能超越。
所以,也有“富贵不能淫”的人,或者被其他对手收买力阻。2003年甲A最后一轮,上海申花和上海国际同有夺冠可能,上海申花的对手是深圳队,上海国际则面临保级球队天津泰达的挑战。上海国际希望深圳队能全力阻击上海申花,帮助自己夺冠,故向对方抛出200万的筹码,但该事被提前曝光,深圳只能拒绝上海国际的请求,但他们依然“无偿”阻止了上海申花。只可惜,上海国际内部出了问题,被面临保级的天津泰达收买,在送给天津成功保级的同时,也把冠军拱手相让给上海申花。这是假球、赌球的又
一个环节:当球队不能被收买——多半是因为球队自身面临夺冠、保级等压力无法被收买时——就收买队中的球员,所以申思、祁宏等球员进去了。也存有复杂情况,比如球队被一方收买,而队中球员或裁判又被另一方收买,导致场上出现“各为其主”的现象发生。
所以,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正如谢亚龙所说,“没抓进来的并非就没有问题,实际上各自都有一些事情。这是体制机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