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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新拍客“拍”出广告价值
本报评论员:叶林
  叶林
  当凤凰视频决定重新定义“拍客”概念时,曾让主管视频业务的凤凰网副总裁陈志华纠结了很长一段时间,一方面他希望能用新的名词去代替“拍客”,打破传统拍客作品多为草根所拍猎奇事件的印象;另一方面又矛盾于重新整合拍客群体,未免显得太矫情。最后,他还是决定从量级、规模、投入、影响力、组织方式、定义上将“新拍客”区别于传统拍客。
  凤凰视频的新拍客运动,除了首次投入千万稿酬,日后还会定期举行各类评奖和拍客训练营活动,而大规模地投入新闻拍客,以新闻内容为主,更多的是凤凰新闻视频战略的深化和升级。“拿一千万投资影视剧,半个月泡都不会冒一个。”在陈志华看来,投资新闻拍客,无论从影响,还是其产生的意义来说,都要优于把钱烧在影视剧上。如果作品多而优,拍客视频的成本投入,相比影视剧必然更有价值,且隐性产出会更多。
  但不可否认的是,拍客很难形成一个产业,大多是个体作者与网站、平台间的合作,相当于民间作者向报社投稿,仅是合作关系而已;影视剧则不同,无论从影视剧的制作方、发行方,还是版权销售方、购买方,其行业的上下游产权都非常明晰。陈志华更为担心的是,目前视频网站对影视剧高额的版权投入实在不健康,只能看未来。
  凤凰视频的这次尝试,显然是在赌未来。首先,凤凰视频集合凤凰传媒的内部资源,利用全媒体整合的概念进行延伸,其最早从技术上达到资源共享。例如凤凰卫视的节目在未播出前,在凤凰网、凤凰视频上都已能看到;同样,来自拍客的内容,只要进入凤凰视频的媒资后台,凤凰卫视亦能共享。另外在制度上也有保证,其中凤凰网、凤凰视频和凤凰卫视在节目形态上,已有一些深度合作,凤凰卫视很多节目中使用的新媒体元素,都是和凤凰网、凤凰视频共同打造。
  此次的新拍客运动,亦是凤凰全媒体实践的一个典型方式,凤凰卫视也希望通过和凤凰视频合作,利用拍客联盟,拓宽编外记者群体,为其提供更多的新闻线索和素材。
  其次,凤凰视频还通过和各地方卫视一些拍客栏目进行合作,以扩大传播外延。例如,深圳广电《DV生活频道》、广东台《DV现场》、河南卫视《拍客行动》、安徽卫视《超级新闻场》、江苏卫视、云南卫视等,目前都已是“新拍客运动”联播平台的加盟单位。
  一方面,凤凰视频的拍客内容可提供给栏目,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对方获得了内容和平台,也能密切与拍客的关系。除此双赢之外,陈志华还希望未来能联合各大卫视做一些主题类的拍客活动。他认为,一旦有联播平台,不仅声势大,将来在品牌的打造、主题报道方面也能有更多的创意。但目前的联盟还未涉及到商业上的纽带关系。
  为此,先把规模和声势培养起来最关键,从现阶段看,也很难直接通过拍客视频实现盈利,更多的是为丰富内容源。事实上,凤凰视频唯一的可能盈利方式是前期先培育好新闻视频的市场,以便后期挖掘新闻视频的广告价值。
  陈志华称,并不能把新闻拍客独立地看做一个产业,而是凤凰新闻视频战略下的一个分支和深化,且凤凰新拍客、凤凰卫视、各地方卫视以及各种新闻类的视频,共同组成凤凰视频的新闻内容,共同铸造其营销价值。基于目前凤凰视频最核心的收入还是在视频广告和付费视频,陈志华坚信新闻视频靠广告收入也一定是主要趋势所在。根据各种第三方数据,新闻视频已成为影视剧之后的第二大用户视频产品,甚至已超越了影视剧。
  尽管目前的视频广告主要锁定影视剧,但不可否认的是,新闻视频的广告市场也一定会被挖掘出来。凤凰视频希望结合自身的优势,同时采取差异化路径,根据不同客户群体,制定不同的广告方案。例如影视剧视频的主要广告客户定位在快销类,如电商、服饰、饮料等领域;而新闻视频更多的是针对品牌类广告,如白酒、汽车等。
  但更好地利用新闻拍客的价值显然不简单。“现在只能边摸边走,最担心主管部门一句话:谁同意你们做的?”陈志华甚至非常害怕听到“公民记者”等敏感词。“但很多东西你不做就是死路一条。”凤凰视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打好擦边球,至少还有可为的空间,只是在关键的拍客内容审核方面,必须把好关。目前拍客群体分散,如何甄选拍客团队格外重要。其次,在原创视频内容的政治审核上,还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同样,对于内容造假,也要提前建立防御机制。至于拍客酬劳,前期只能依据新闻价值,如新闻质量、网站对其使用情况、所采用的位置和推荐力度等,制定不同的价格体系。
  陈志华更愿意把所投资的稿酬理解为内容版权购买成本,让他感到安慰的是,仅仅一点稿酬就可能买来全中国散落在民间的最好的新闻视频。一旦新闻拍客形成一定规模,产生足够的影响力,给凤凰视频带来的潜在经济效益自然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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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版:快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