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吸纳资金超百亿期货私募方兴未艾
本报评论员:张勇
张勇 相比A股的熊市难改,金融期货的投资似乎正迎来一股热潮。 龙年新春伊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连续发布了两项重磅举措,分别是出台了新的套期保值和套利管理办法以及启动国债期货的仿真交易,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无疑将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到金融期货的投资中来。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中金所上述举措出台之前的半年内,民间投资金融期货的热潮愈演愈烈,许多期货私募基金以合伙制公司的形式成立起来,一些企业和资金量较大的个人都对这种投资方式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据业内人士估计,仅仅在浙江,近半年内就有数十家以有限合伙制公司设立的期货私募基金,吸纳的资金总量在百亿元左右,而这个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则可能超过200亿元,他们的投资标的除了之前熟悉的商品期货之外,股指期货及以后将可能出现的其他金融期货是更为最主要的投资对象。 金融期货崛起 金融期货指的是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利率等。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金融期货的投资品种正在逐渐丰富。 2月13日,中金所的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将正式启动,中金所有关人士表示,开展仿真交易是金融期货新产品上市前的重要环节,对于完善合约规则、检验技术系统、积累运维经验以及开展投资者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中金所自2011年11月9日开始在内部进行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各项业务运转通畅;2月13日开始,仿真交易将逐步对外开放,分批次发展银行、证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并在适当时机推向全市场。 可以预见,国债期货交易的真正推出不会需要很长时间,而就在此之前,中金所还在2月3日出台了新的套期保值和套利管理办法。业内人士认为,新修订的《办法》将有利于积极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成熟的个人投资者。“监管部门的一系列举措,都将让期货私募得以壮大。”在上海非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林如涵看来,虽然机构被允许进入股指期货市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总体来说机构参与的热情还不高,一个是因为品种不够,另一个则是投资上的限制。 而此次中金所的新《办法》界定了套利交易类别,即套利包括期现套利、跨期套利以及跨品种套利;同时规定,套利交易将参照套期保值管理的模式实行套利额度审批制,采取按品种审批,套利额度12个月内有效。 显然,这种改变有利于投资者提高对于股指期货的热情。上海青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马明超说,“在动荡的2012年,覆盖期货领域的投资策略将更被大众所接受。” 公司制期货私募 而在金融期货“崛起”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期货私募悄然诞生。期货实战网副总经理李伟峰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他的印象里,最近半年有许多公司制的期货私募基金成立,这是前所未有的。 上海青马投资的董事长马明超,本身也是上海合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这家以合伙制公司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就是以期货投资为主。 自从“私募教父”赵丹阳创立了中国第一只私募基金之后,中国私募基金业经历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私募基金“借道”信托的模式成为了私募基金行业的一种通用模式。但是,这种模式的限制颇多,目前大部分通过信托操作的私募基金都是以A股市场股票多头为主。虽然说,私募基金类似于国际上的对冲基金,但是由于投资上的限制,使得私募基金实质上与对冲基金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好买基金研究员武晓江表示,目前有不少的私募基金为了采取一些创新类的模式,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来参与创新类投资,比如说股指期货、定向增发等等。 据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最多是50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至少1人,最多49人。 虽然之前也有一些私募基金以有限合伙形式来套信托参与投资,但之前银监会出台的一些规定又让这种模式受到了限制,因此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纯有限合伙公司形式的私募多了起来,而长期研究量化投资的东方证券资深分析师丁鹏说,这些私募的投资方式主要是包括投资股指期货在内的对冲交易。 不过,合伙制公司形式的期货私募也有自身的缺点,那就是税收问题。武晓江介绍说,首先,有限合伙企业层面需要缴纳营业税;其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还需要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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