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众做一回“既得利益者”
社会呼吁多年的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在5月4日闭幕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后或将成为现实。此次对话的成果之一,即是“中方承诺稳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增加上缴利润的国企数量”。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多缴利润以便全民可以分享,本在情理之中,但此前已拖延数年,迟迟难见突破。 这个饶有意味的变化,其背景在于当前中国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屡屡受挫,并已成美方国内各利益团体重点攻击目标。美方要求中国国企提高红利上缴比例,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政府、银行关系密切,国有企业不仅可以较低利率优先获得银行资金,而且需要时还可以获得政府的大量资金注入,这对于美国企业构成了不公平竞争关系。据悉,美方相关机构正在筹划制定抵制中国国有企业的立法,这意味着中国国有企业未来的海外投资环境将更加严峻。 不难看出,中国政府此次的高调承诺,是希望以此举尽力撇清“国家资本主义”的帽子,淡化央企与政府之间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为国有企业走出去营造更为宽松的国际环境。 对于这个中美之间经济利益博弈的结果,我们无须感谢“美国的帮助”,但却必须多琢磨琢磨中方特别是央企们可能的“对策”。因为,那或将对中国国内经济环境、私营企业运营成本和公众生活负担构成影响——资产庞大的国有企业,对外或可因之成为较充分自由竞争的主体,但未曾改变的一点则是,对内依然垄断着国民经济和生活的多重命脉。 国企多交点钱是对的,但是后续的,公众利益应被政府更认真的考虑在内。我们寄望于该政策能给财政带来更多收入的同时,进而让国民能够直接从中受益。为了实现这一预期,我们应提醒政府和国企注意两点: 一是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后,国企不应以此为口实,宣称企业成本提高进而掀起新一轮提价。眼下通胀刚刚稍有缓解,宏观经济对价格上涨的承受力有限。而作为经济中间层的“普通企业”——换言之就是广大的私营企业,以及作为经济链条终端的普通消费者,已难以接受水电油气等资源价格的一再提价。应该看到,很多央企利润连年高速增长,完全具备提高红利上缴比例的能力。如果将此转嫁给公众,那将是缺乏良知的。 二是政府应做出承诺,真正把国企上缴的红利用之于民。毕竟,理论上讲全民都是国企的股东。而当前的现实情况是,国企上缴的红利大部分取之于国企,又用之于国企,主要用于解决国企自身改革与发展问题,只有极少数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与社会保障预算之中。鉴于此,如果不改变红利现行的用途,即便是按照国际惯例将红利比例提高到50%甚至更高,其实对于改变国企的海外形象也好,还是完善红利的用途也好,均仍缺乏现实意义。 回顾几年前,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之时,从大量负债亏损的泥潭中挣扎出来的国企,确实有很多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支付改革成本。为此,试行之初,红利的上缴比例定得很低,仅为5%与10%两档,而且也同意将上缴的红利用于完善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以及解决国企改革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时至今日,此时国企早已经非彼时国企了,经过诸多改革,大部分都已经开始“轻装上阵”,营收和利润节节攀升。为此,我们以为,已经到了恢复国企红利的公共财政属性之时。对这些红利,应予转入公共预算,按公共财政收入进行管理,适时用于与民众利益切身相关的民生等领域。即便短期内无法立即实施,至少也应尽早规划一个时间点。因为,国民对国企无条件的补助不应该是无限期的,国民也应该踏实地做一回此次改革的“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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