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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走后
台湾:小事与大事
——辛亥革命百年系列之四十六
本报评论员:章敬平
  章敬平
法学博士
zjphhh03@gmail.com
  1985:党外议员集体辞职
  台湾政治人物苏贞昌年轻的时候,干过不少令国民党当局恼羞成怒的事。1985年5月16日,时任“台湾省议员”的苏贞昌,就领衔主演过一场“集体辞职”的政治大戏,呼啦啦十几个“台湾省议员”集体撂挑子,抗议“台湾省政府”超预算,闹得国民党当局下不来台。
  在讲述这场集体辞职大戏之前,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台湾当时的政治背景。1980年代,面对跃跃欲试不断挑战国民党独裁地位的党外势力,国民党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的原则不动摇,或者兵戎相见,或者恩威并施,绝不让他们撼动国民党执政地位,然而,国际舆论特别是美国的压力,迫使国民党政权不得不死死抱住“民主橱窗”的贞节牌坊,披上温情脉脉的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的面纱。借此机会,党外势力急速拓展生存空间,利用议会这个合法的政治舞台,不断发起合法的“进攻”。
  “进攻”需要“敢死队员”,时年38岁的苏贞昌就是一个敢打敢拼的“敢死队员”。苏贞昌,本是台湾南部一个乡下望族的孩子,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做了律师。反对国民党专制的“美丽岛事件”爆发后,他担任了一个政治犯的辩护律师,从此踏上从政之路。从“议员”到“县长”到“行政院长”,你可以讨厌他,却不能忽视他。政坛之上的苏贞昌有两个绰号,起初因为能言善辩,人送绰号“党外名嘴”,后来因为童山濯濯,顶上无毛,人送绰号“电火球”。
  “集体辞职”那会儿,苏贞昌第二次当选“台湾省议员”。作为“无党籍省议员”,他似乎总在捕捉挑战国民党独裁地位的机会。当时的国民党也不太争气,不时给苏贞昌之类敢把国民党拉下马的党外势力提供机会。
  “集体辞职”的前两天,“台湾省议会”依照惯例审查“台湾省政府”年度总预算。其中,有关“台湾省政府组成人员”的预算,高达23人。按照彼时有效的《省政府组织法》第四条,“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7人,最多11人,苏贞昌等“无党籍省议员”扳着手指头算了算,比法定最高人数还要多出一倍,这怎么行,明显地属于超额预算嘛。
  台湾省政府委员会承认,的确是超额预算,可是,他们已经在附带决议中,“请省政府转请中央”尽快“依据宪法”“参酌实际”,让23人的“台湾省政府委员会”合法化。问题是,“中央”没有回应啊,你们省政府怎么能在“中央”没有回应的前提下,擅自编制超额预算呢?
  苏贞昌等人要求删除12名委员的预算。国民党籍“台湾省议员”不肯让步。我估计,仅就实际情况而言,他们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省政府组织法》是1945年制定实施的,距离他们吵架的时候,已经30多年了,台湾经济社会在这段时间发展迅速,政府介入经济社会事务的程度和频度均非昔日可比,如此情势下,增添委员人数可能是大势所趋,势所必然。
  苏贞昌是律师,律师是讲究程序的。我不管你实际情况如何,你《省政府组织法》还没有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委员人数就不能超过11人,预算成本也不能超过11人。可能摆谱做老大的日子久了,国民党控制的台湾省政府委员会坚持从实际出发,不理睬苏贞昌等人的反对,在他们看来,委员人数增加了,预算就得相应增加,否则,僧多粥少,玩不转。
  两天后,表决的日子到了,国民党利用国民党籍议员在省议会中人多势众的优势,强行表决,通过了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的超额预算。可能正愁没有“进攻”机会的“敢死队员”们,岂能接受这种违法的逻辑,苏贞昌等3名“无党籍省议员”往外一冲,噼里啪啦,拼合成一个14个人的“敢死队”,立即向国民党开火。战场呢,就在“台湾省议会”。
  他们的“第一发炮弹”,是集体退席。他们以“增拨预算,就是增添老百姓负担”为由,当场退出会场,抗议国民党军团强行通过预算的霸道作风。他们的“第二发炮弹”,是“辞职声明”。退出会场后,他们马上集体发表“辞职声明”,抗议国民党玩弄权术,利用权势,置《省政府组织法》于不顾,擅自行动。
  一开始手足无措的国民党当局,很快定下心神,分化、离间、瓦解等常用伎俩全部使上,三下五除二,摆平了“无党籍省外议员”的集体示威,除了苏贞昌等3个死不悔改的家伙,其他人全部中了国民党当局“各个击破”的招。一场危机虽然平稳度过,国民党的统治权威却受到了折损。毕竟,不理睬《政府组织法》的做法,与“民主橱窗”相去甚远,与“他律”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台湾省议会”和“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的关系,就是议会和政府的关系。议会和政府的关系,简而言之,就是公民和官员的关系。公民通过纳税的方式,集体掏钱养活一批官员,购买安全、健康、环境等等公共服务,如果官员们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懂得自律,自然可以恪尽职守,秉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古训,一门心思向纳税的公民们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公民不能制定法律,强制官员提供基本良好的公共服务,不能通过“他律”,强迫官员以纳税人的行为为准则,别说什么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能不监守自盗,损公肥私,就阿弥陀佛了。
  考虑到这一点,先贤们设计了一个“他律”的制度,让议会和政府分权,让公民们通过议会这个自己的代议机关,制定《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给官员们定规矩。这里的规矩,既包括政府组成人员的名额,也包括政府组成人员的成本预算,倘若不经公民们选举出的议员的同意,政府官员不能自作主张,扩大成本,增添纳税人的负担。
  表面看,法定人数之外的12名委员登堂入室,台湾省政府委员超额预算的通过,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表决机制通过的,是按照议会和政府分权的“他律”制度通过的,实质上,是利用国民党在省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让国民党把持的省政府“自律”通过的,因为,《省政府组织法》被怠慢了,省议会给省政府定下的规矩被破坏了,“他律”的精神萎靡了。
  宪政的精神在于他律,而非自律,这是人类从宪政经验中达成的共识。所以,辞职后的苏贞昌非但没有萎靡,没有淡出政治舞台,反而攒了一笔“政治资本”,成了一呼百应的英雄,“电火球”发光,名声大噪。
1986:没有擦枪走火的龙山寺
  台湾宪政史上有一些看起来波澜不惊的小事,事后被人们当作了不起的大事来纪念,比如1986年5月19日的“五一九事件”,国民党当局和党外人士的冲突,不过是一场12小时的对峙,没有枪声,也没有鲜血,然而,宪政之后的台湾,从平民到“总统”,都不敢怠慢这个日子。
  那天清晨,台北龙山寺熙熙攘攘,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龙山寺,是台北“第一名刹”,今天大陆游客去台湾,时间来得及,还会去那里看看。这座清代落成的寺庙,二战中经受过炮火的洗礼,据说,炮火击中了正殿,殿堂轰然倒塌,观音神像却毛发未损,素有礼佛传统的台北民众,觉得这是观音菩萨法力加持的结果,从此,敬拜有加,等到“五一九事件”爆发那会儿,龙山寺几乎已是台北民众的精神家园,神圣非凡,香火很旺。
  然而,那天早上光顾龙山寺的,多数不是香客,而是反对戒严的党外人士,以及他们的粉丝。龙山寺不是组织者最终的目的地,而是集结地,他们将从这里出发,集体上街游行,去“总统府”喊口号,要求国民党当局解除戒严。
◆下转51版
◆上接49版
  戒严,是国民党退败台湾后的统治“法宝”,为了在这个危如累卵的小岛上赢得立锥之地,当时的台湾省主席兼警备总司令颁布了《台湾省戒严令》,戒严期间,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等等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统统大打折扣,没有国民党当局的批准,不能自由办报,不能自由说话,不能自由上街游行示威,否则,就给你安上“叛乱”、“通匪”之类的罪名,像蛛丝一样,把你从地球上轻轻抹去。
  戒严,不是国民党当局的发明。当国家陷于战争之类的紧急状态,采取戒严之类的断然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牺牲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公民的私人利益,换取更大范围、更多公民的公共利益,不是一点正当性都没有。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并非绝对不可以,克扣减损公民基本人权的戒严,也不是绝对不可以实施,问题是,台湾的戒严搞了37年,创下了世界之最,铸下了滔天之罪,大大颠覆了比例原则,还没有终止的迹象。
  比例原则,是一项法治原则,用宪法学家的话说,叫最小损害原则,意思是说,如果公共利益一定要以公民的私人利益受损为代价,那么,当局必须采取对公民私人利益损害最小的范围、最窄的程度、最轻的手段,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当局不能用大炮打苍蝇,我承认你打苍蝇是为我们好,可你不能用大炮去轰,那个代价太大,得不偿失。
  台湾当局的戒严或许赢得了蒋经国父子所期待的稳定,但是,台湾公民的人身权、自由权遭到了太大的损害,距离比例原则早已十万八千里。戒严将台湾长期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等人的作品中,真实地描述了戒严的罪恶,透露出“警察国家”的悲剧。
  那些不断挑战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党外人士,不愿坐视戒严对自由的侵害,在“五一九”这一天,集结龙山寺,这一天刚好是台湾省发布戒严令37年周年,他们以幽默的语调,找了一个“纪念戒严令发布的”名义,发动反对戒严的街头运动,试图将戒严令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他们之所以选择龙山寺作为他们的集结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警方可能不敢在龙山寺动武,以免佛怒民怨。在此之前,警方面对挑战国民党统治的民主力量,不止一次使用过武力。
  上午10点左右,眼见集结的人数差不多了,组织者号召粉丝们去“总统府”,向台湾最高领导人蒋经国喊口号,对戒严令说“不”。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反政府活动,半个多月前,反对派就放出风声,亮明了不怕冲突、决不妥协的态度。
  这种情况下,警方自然是严阵以对,做好了种种准备。这就像打牌,双方都将自己的牌摊在桌面上,一清二楚。在这场双方都是明牌的对峙中,1000多名警察将龙山寺团团包围,哪肯让他们轻易走出龙山寺,去总统府喧闹。
  交涉开始了,警方要领头人出来对话。一个有身份的“立法委员”挺身而出,以领头人的身份与警方斡旋。事实上,真正的领头人是一个民间人士,可能担心无官无职的领头人容易遭到不测,他就以“带头大哥”的模样冲出来了。在当时,像他这么有职有衔、有头有脸的人,国民党一般不敢轻举妄动,滥下杀手。
  我估计交涉双方可能谈得不错,擦枪走火的事情在长达12小时的对峙中始终没有发生。这在当时,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对峙当中,吃喝是个大问题。寺庙里事先没有做好接待这么多不速之客的准备,没有那么多吃的,也没有那么多喝的。好在“革命群众”热情高涨,劳军心切,他们在一个开明的将军女儿的引领下,给困于龙山寺的反对派弄了很多干粮。警方也没有故意妨碍这个劳军行为,他们的目的,只是将反对派困在龙山寺,不让他们跑到街头喊口号。
  等到当晚十点人群散去,双方都取得了“胜利”,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警方没有让党外人士走上街头;党外人士没有受伤的,也没有被捕的,通过这次对峙,他们上演了一场大规模的“反戒严”群众运动,掀开了党外人士街头示威运动的帷幕。
  我没有查到史料,不知道蒋经国在“五一九事件”当天干了什么、说了什么,只知道5个多月后,他在国民党常委会议上提议“解除戒严”。他率先举手,最终以表决的方式通过这个决议。他希望他的同志们,以为国为民的诚意,容忍党外人士的挑衅,与所有爱国家的人一起努力,使“民主宪政”更充实、更完美。
  蒋经国的容忍,对党外人士来说,是个绝佳的机会,他们充分利用了蒋经国的容忍,在随后的时间里,一再挑战国民党当局的底线。为了缓和他们与党外势力的冲突,垂暮之年的蒋经国,在次年的国民党中常会上,对他的同志们说:“解除‘戒严令’是我们‘国家’的一件大事”,“是早已决定的大方向”,“在这大转变的时代,我们不必去计较那些小地方,要从大处和远处看。”
  威权时代,蒋经国的表态对戒严的去留,影响重大。就这样,台湾地区于1987年7月15日零时起解除“戒严”。
  此时,距离“五一九事件”不过14个月。
  回头看,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人们对“五一九事件”组织者的看法不尽相同,但是,对事不对人,客观评说,推动戒严令的解除,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善举,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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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版:专栏·历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