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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中国公司 两种分红比例
A股为什么不积极
本报评论员:张勇
  张勇
  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高调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一时间让A股分红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据同花顺iFinD资讯系统统计显示,2007年至2011年的五年中,A股中进行了现金分红的公司占盈利公司的比例只有最近的2011年超过了70%,其他四年都仅在65%左右,2007年更是只有57.40%。
  另据港澳资讯统计,在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司占所有中概股的比例几乎每年都能够超过70%,两组数据简单比较发现,同样是境内公司,赴美上市的企业就有更加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上海荣正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看来,“中国股市的分红话题其实是很复杂的,现金分红程度比成熟市场低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股市理念和文化。”
  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也认为,判别所实施的股利政策的优劣,关键在于它能否为上市公司带来持续增长。要让上市公司保持持续的价值创造能力,离不开健全股利文化的熏陶。
  分红之痛
  据港澳资讯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赴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达到255家,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为189家,比例为74.12%,平均的股利支付率达到了37.58%。
  而同样的境内企业,A股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就显得明显不足。
  同花顺iFinD资讯系统的统计则显示,2011年A股上市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0704.68亿元,2010年-2007年分别为17589.07亿元、11830.78亿元、9691.94亿元和10106.29亿元。不过,这五年中上市公司的分红总额则分别仅为 4703.76亿元、3876.63亿元、2889.27亿元、2621.25亿元和2336.60亿元。
  从比例上而言,近五年来A股公司的盈利情况表现非常突出,盈利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基本都能达到90%左右,但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占盈利公司的比例则一直不高,长期有30%甚至更多的公司赚了钱却“一毛不拔”。
  而从分红占盈利的比例也能发现,A股公司即使分红,程度也不高。数据显示,2011年至2007年的总体股利支付率分别为22.72%、22.04%、24.42%、27.05%和23.12%,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37.58%的股利支付率差距相当大。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A股公司虽然在现金分红方面“小气”,再融资的力度却“毫不含糊”。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07年的五年间,A股上市公司的累计在融资金额分别为3903.13亿元、4926.53亿元、2872.61亿元、2061.52亿元和2953.26亿元,与现金分红的比值分别为0.83、1.27、0.99、0.79和1.26,其中2010年和2007年再融资甚至超过现金分红,意味着上市公司的索取要高于给予。
  上交所的一位相关人士也坦言,“我们也发现,在上市公司分红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司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利支付率还不够理想等方面。有的公司即使进行了现金分红,但分红不连续、不稳定,截至2011年底,沪市连续三年分配现金红利的公司有347家,仅占上市满三年企业的40%。”
  上述人士还介绍说,目前总体股利支付率同成熟市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而且有的公司该分红但不分红。截至2011年底,沪市有20家上市时间超过十年的公司从未发放过现金红利,公用事业与工业类等比较成熟且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难言之隐
  在一家合资券商总经理的印象中,几乎大部分的A股投资者都没有以获取现金分红作为主要投资目前的习惯,“买卖股票基本都是为了资本利得,也就是价差,大部分投资者认为分红对于自己的投资来说影响几乎是微乎其微的。”
  港澳资讯的一组对比数据可以发现,在A股上市也同时在美国发行ADR的境内公司,2011年4月份(由于美股是按照财年来进行分红,为方便比较,同时选取2011年4月1日作为时点)以来的股息率就有着较大的不同。数据显示,在11家这一类型的公司中,美股的股息率只有两家公司的每股股息率低于A股,而且差别不大,其他9家都是每股的股息率更高,其中南方航空的每股股息率达到了7.07%,A股仅有2.48%。
  虽然近期不少中概股都出现“崩盘”式的下跌,使得其股息率变得几乎没有意义,从整体美国股市的情况而言,依靠分红作为投资目的的行为还是占多数。上述上交所人士也指出,美国的市场已形成以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为主、非稳定的股份回购和特别分红为辅的多种分红方式并存与补充的制度体系,并形成以获取稳定现金分红回报为主的长期投资理念。
  事实上,对于A股分红不足的诸多“诟病”,其中不乏过激甚至片面的观点,在郑培敏看来,A股的情况还是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造成了分红的不足。“中国分红低其实也有一个环境问题,国外实体经济已经发展机会少了,所以,把现金分给投资者为好。”郑培敏说,相比之下,国内很多上市公司有强烈的发展欲望,也有发展机会,所以不分红、滚存在上市公司,反而对股东更有利。“当然,因为中国股价高估太多,企业内在价值提升了,仍然无法促进股价上升。”
  不过,对于A股分红程度不足,市场的舆论还是几乎一边倒,以至于证监会也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做一些解释工作。
  2012年年初,有数据统计显示中国石油在内地和香港的分红水平相差十倍,而证监会研究中心的黄明与张冬峰则公开发表一边针对舆论质疑央企AH股分红差距巨大进行解释的观点性文章。他们在通过对相关原始数据及分红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两地分红水平略有差距,但差距不大。
  并且黄明与张冬峰还认为分红水平差异对股价影响非常有限,并非造成香港与内地股价走势相背的原因,相关说法对此差距有夸大之嫌。中石油在两地的每股分红水平是一致的,但因发行价差异导致投资分红收益率差异较大。
  而上交所相关人士在解释此次出台《指引》意见稿时称,A股尤其是沪市A股在近年来的现金分红情况还是所有好转的。这位人士介绍说,截至2011年底,沪市连续十年分红的上市公司129家,占上市满十年上市公司总数的18.5%;连续五年(2007-2011)分红金额超过50亿元的公司12家;股利支付率连续五年超过40%的公司24家。
  监管出手
  然而,不论A股的分红不足有多少难言之隐,投资者对A股分红程度的不满还是众所周知。因此,监管层一直以来都在试图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上市公司分红不积极的情况。
  2008年,证监会曾修改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新规定提高了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的现金分红标准,由要求“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更改为“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上述合资券商的总经理认为,这种规则上的变化还是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从数据上也能发现近年来上市公司的分红程度呈现了逐年的好转。
  而此次,上交所在《指引》上也提到了多项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措施,其中包括提供备选现金分红政策、引导建立中小股东参与机制、通过政策鼓励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倡导持续合理分红、分红水平事后评价和鼓励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多样化回报股东方式等六大方面。
  上述上交所人士指出,“我们是希望运用非强制性的手段来鼓励上市公司。”
  郑培敏对本报记者表示,“据我所知,境外(无论香港还是美国、无论NASDAQ还是纽交所),都没有强制性分红的硬性制度。国外更多的是一种社会、资本市场的股东文化的‘软约束’。就好比再融资,国外没有门槛限制,而国内只有定向增发没有业绩指标约束,而国内配股、公开增发都有ROE超过6或10%的前提条件。“而上交所的这种变化是符合国外经验的。实际上,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在一些阶段有必要,尤其是国内上市公司自律不够的阶段,需要监管部门强制规定。”郑培敏对本报记者表示,“另一方面国内投资者、尤其是散户,自我保护不够,对自己的投资本质上是不负责的,投机过度,这可能也需要监管层的更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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