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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读者
本报评论员:成皿
成皿 “十八大”之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执政党到社会各界,同感国家进一步改革的紧迫。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栉风沐雨,不断前行。到今天,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种深层次问题已进入攻艰克难的阶段,改革的任务和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惟其如此,尤须上下一心,全社会通力合作,为改革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故此,由《经济观察报》和胡耀邦史料信息网一起牵头,设立“中国谈话”的栏目,组织一批对改革问题深有研究和体会的官员、学者、专家和当事者,围绕新时期的各项重要现实议题和历史问题展开讨论,并定期形成报告,广纳公共智力,并供决策参考。 本期讨论的议题,是“重庆教训与中国法治之路”。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徇私枉法,这是执政党作出的庄严承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依法治国的思想,对于实现我国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共识。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严重的践踏法律的行为。在有些地方,这种行为还呈现出系统化的特点,甚至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受到追捧,有向全国扩散的趋势。这些做法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后果,教训是深刻的,值得认真汲取。 参加讨论的同志很多,报纸版面有限,只能择要刊发部分重点文章,以飨读者。本期三位作重点报告者,一位是童之伟,他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2011年9月,他把对重庆问题的研究形成一个综合报告,直送中央高层,对国家认识到重庆问题的实质起到很大作用;一位是李庄,他是亲历者,从为重庆当事人担任辩护律师,到自己被抹黑逮捕判刑;一位是陈有西,他是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中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在备受瞩目的“李庄案”中,他担任辩护律师,组织了中国法律界的大讨论,使社会公众进一步看清了重庆问题违宪乱法的关键。 这些法学专家和律师们,站到了捍卫法治、捍卫共和国体制的第一线,为中央最终解决重庆问题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们将分别从不同方面,集中谈一谈对重庆教训的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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