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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不“达标”公司信披暗藏玄机
本报评论员:彭友
  彭友
  又值年报披露季。今年,随着1月7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的信息披露工作,首度接受分红指引调整。越来越多的“铁公鸡”或将震慑于监管层的态度,加大对于投资者的回报。
  上述《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原因”。
  近日,三家上市公司相继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就分红比例未达到30%向投资者进行说明。
分红不“达标”
  2月25日,天药股份(600488.SH)召开业绩说明会,就2012年度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根据该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其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884万元。拟派发现金红利1085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98%,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实际上,这种现金分红说明会还是首创,得益于《指引》的要求:鼓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积极参加说明会,就现金分红方案是否保障了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进行质询。
  一位参与了上述说明会的市场人士透露,天药股份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导致资金占用较多。而且当前市场环境较好,为了实现较快的业绩增长,需要留存部分资金。
  再看沧州大化(600230.SH),其在2月初披露的年度分红方案中,每10股派1.25元现金,合计分红3242万元,约占当年净利润28843.21万元的12%。对此,其解释是由于建设新项目导致负债率较高,而且分红比例已满足公司章程中“不低于10%”的规定。
  与上述两家公司不同,长征电气(600112.SH)是首家以网络方式召开分红说明会的公司,也是遭到投资者质疑最多的公司。
  2012年度,长征电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7485万元(合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4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65万元,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万元。公司制定的2012年度分红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0920万为基数,每10 股派送现金0.05 元(含税),合计分红金额为254万元。这一数额,只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3.4%。
  长征电气通过统计口径的不同,完成一次巧妙的规避。根据该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指引》中的条款也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如果根据上述条款,长征电气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万元,此次现金分红金额为254万元,占比“高达”88.32%。
  另一方面,长征电气财务总监马滨岚在说明会上表示:“现在融资比较困难,融资成本较高,2011年公司债进入偿债期,公司每年需偿还3000万的债息;公司目前涉及风电和矿业等行业,所需的资金量较大,公司的流动资金存在一定的压力。”
或藏玄机
  自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以来,加强投资者回报成为一个重要议题。郭树清去年就表示:“红利是投资者回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股票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是资本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石。”
  但高额分红毕竟不是强制性要求,而在于公司的现实和自愿程度。虽然目前只有三家公司对分红不足30%进行了说明,但已透露出多个规避《指引》的理由。
  本报梳理发现,其一是公司发展、建设项目所需资金量较大;其二是已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其三是统计口径的不同导致分红比例不同。
  但有投资者就质疑,不少公司的章程对于分红比例所规定的下限极低,难以给投资者实质性回报。上交所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指引》作为规范性文件,其具体要求本身便具有约束性效力。上市公司可以自主选择在不修改公司章程的条件下执行《指引》的要求,也可在适当时机将《指引》的要求载入公司章程条款。
  而针对长征电气关于统计口径的理由,更有投资者直陈,如果利润一直留存在子公司,不上缴到母公司,那么母公司层面进行的分红就少得可怜。
  对此,长征电气董事长李勇解释说,“由于以前年度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的利润主要留存于各子公司,因此造成了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从2013年起,逐步将下属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通过分红的方式收缴至母公司,切实提高母公司对股东的现金分红能力。”
  此外,另外两家上市公司则存在一个“巧合”,均披露了增发方案,且增发尚未完成。
  去年12月底,沧州大化公告,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不超过1.32亿股,募资不超过10.5亿元。天药股份则是计划定向增发1亿股,募资5.5亿元,方案将在今年5月份到期。
  惠祥投资公司副总裁殷佑嘉对本报分析说:“由于要吸引投资者掏钱参与增发,上市公司方面往往会做出一些承诺和安排,其中较常见的手段便是预先留存利润,等到完成增发后再释放业绩,并推出较高的送配方案,刺激股价上涨,使参与增发者获利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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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版:证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