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毅
即使从来不看篮球、不知道什么叫三秒的人,也必定知道NBA。对很多人来说,NBA不是篮球领域内的一个品牌,而是,NBA就是篮球本身。
即使从来不看NBA的人,在形容NBA的时候也会说,这是世界上最精彩的篮球联赛——尽管有时候并不那么精彩。这就是NBA的巨大魅力——不看NBA的人都会觉得精彩,看了其实不怎么精彩的球,还是会觉得精彩,这就是品牌的力量。NBA通过斯特恩上任30年来的运营和在中国25年的出色媒体推广,已经为这个品牌树立起了标准和美誉。在很多人眼中,NBA的确已是全世界最成功的体育联赛品牌,也是体育产业链条的标杆。那么,NBA的产业链条,究竟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呢?
首先当然是比赛,比赛,也就是NBA的商品,是NBA的核心价值。但要想成为一支NBA球队,绝不是有运动员就能实现的。挑选球员,组建球队,反而是最后一步,因为这能通过市场的方式自由购买。希望组建NBA球队的老板首先得保证能提供NBA规格的比赛演出,也就是说,所在城市必须有NBA级别的体育馆(往往通过老板和市政府联合融资,球队使用,给市政府带来固定税收的方式兴建),这是品牌形象的保证。还要保证售出一定数量的季票,拥有整个电视制作和服务团队,向NBA联盟交纳3亿美元的保证金以证明自己的财力,才有可能通过所有NBA老板的投票而被允许加入。
有了产品——有世界上最好的运动员,在世界上最高级别的体育馆里打球,比赛的质量完全得到保证,接下来就好办了——就看怎么去销售了。NBA的主要收入,来自以下几方面:
第一,电视转播权的销售。绝大多数球迷,还是通过电视转播来收看NBA比赛,这也是NBA收入中最大的一部分。NBA的电视转播权是由总部统一销售,目前的电视转播合同,是从2008年至2016年,NBA从ABC电视台、TNT电视台和ESPN体育台一共获得超过74亿美元的电视转播费用。同时,各NBA球队还可以向本区域内的地方电视台单独售出自己的转播合同,比如湖人刚把大洛杉矶地区的本队电视转播权卖给了时代华纳,25年50亿美元,实在高的吓人。相比而言,NBA向海外电视台的转播权销售金额还远远不能和本土相比。
第二,各级赞助商。赞助商,也可以叫合作伙伴,既是NBA的收入来源,也是重要的合作者,负责和NBA一起打造高规格的联赛。NBA最大的两家赞助商,是美国运通公司和好事达保险公司,上赛季开始前与美国第三大电信运营商Sprint Nextel公司签订了一份4年总价值2.5亿美元的赞助合同,其中版权费为4500万美元,创下历史新高。其他像斯伯丁篮球、阿迪达斯球衣,都是行业翘楚,为人熟知。各个球队也可有自己的单独赞助商,在仅属本区域地方电视台的转播中可提供场地广告。
第三,标志用品销售。所有包含NBA标志,或各个球队的标志,做成球帽、球衣、玩偶等各种用品,用于销售。
第四,球票销售。这是NBA所有销售里唯一一项由各队分别执行,卖多卖少都不用和别人分钱,全归自己的收入。
靠着这四项收入,NBA每年“和篮球有关的收入”,总数超过40亿美元。和10年前相比,尽管NBA的规格和销售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高度,仍然每年稳步增长1亿美元左右。最好的产品,提供最好的服务,展现最好的电视转播水平,再通过赞助商和合作伙伴,让球迷和消费者为之疯狂,这就是NBA的产业构架,和NBA为什么能有如今的商业帝国。
至于比赛,谁胜谁负。其实,在总裁斯特恩的心里,那些反倒是最简单最自然的。有了舞台,有了渠道,有了消费者,表演还不容易吗?
(作者系《体坛周报》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