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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驻企法官、道路美化
县级法院的额外任务
本报评论员:沈念祖周伊

  沈念祖周伊
  一个多月前,“项城法院院长赵振勇深入市法院招商引资项目工地进行调研指导”的新闻在项城市法院的官方网站与微博同时发布。文中介绍,这个由项城市(县级市)法院招商引资而来的“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位于项城市产业集聚区,占地约130亩,总投资3亿元,将是项城市目前规模最大的中小企业集中入驻标准化厂区,也是项城2013年“双十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
  早在2004年,针对一些地方给法院分派招商引资、经济创收任务的现象,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就强调:“绝对不能给法院下创收指标,不能规定法院上交款项的数额。”
  项城法院为何还大张旗鼓谈招商?法院院长赵振勇为何明知故犯亲自上阵?不仅如此,项城法院下设的莲花法庭,还是以当地企业莲花味精命名。事实上,不只是项城,法院不能招商的规定在黑龙江、贵州、宁夏等省份及自治区的不少县城也形同虚设,招商成果被作为一项值得夸耀的成绩挂在法院官网上。
  院长亲自招商
  经济观察报记者拿到的一份《投资方确认书》里,上述这个名为“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的项目,实际上并非法院一家独自引进,而是由项城东方办事处、项城公路局、项城市法院联合引资。投资方为项城益明食用油有限公司。
  在投资协议书中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这个固定资产总投资为3亿元人民币,计划占地约130亩的项目,在高压线控制范围内则由政府承担。
  根据法院官网报道,“针对未迁移的坟头问题,赵院长与东方办事处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在一周内必须协商好,完成迁移;针对个别村民影响施工的问题,赵院长与东方办事处、派出所共同研究,做好沟通协调关系,如不听劝阻,与公安等部门配合予以打击。”可见法院院长的参与,可以对项目的实施提供直接有力的保证。
  当记者针对此项目询问项城法院时,院长助理陈东向经济观察报表示,这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任务。随即他又表示,最高法早就规定法院不能招商。这个项目并不是法院招商来的,法院只提供招商服务,以保证项目尽快落地。
  正如陈东所言,早在2004年,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的肖扬就表示,如果基层法院参加招商引资、搞各种经济创收,势必要破坏独立审判原则,迫使法院与企业合作,法官与商人合作,法院和法官就可能拿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与那些有经济实力的当事人做交易,以换取招商引资、经济创收任务的完成,这将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机关的形象与权威。
  经济观察报记者拿到的项城市《2013年职能部门监测数据季度统计表》中的数据显示,法院招商早已被纳入考评,第一季度法院的完成分数为24分,第二季度分数为24分,第三季度分数为35分。按照要求,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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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各单位招商引资情况汇总表》显示,项城法院今年仅有一个新上项目和一个签约备案项目。
  在贵州大方县,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则更加严苛,“引进煤矿项目,不计入考核任务;引进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入考核任务,但不参加评奖”。
  相比之下,项城检察院的招商引资则颇有成效,在《2013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中,项城检察院在市直单位里位列前五,其他4家单位是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交通局、文广新局、计生委。
  项城南顿法庭庭长孙家立告诉记者,基层法庭没有能力招商,可是年年都有招商任务安排到法院。“主要靠领导去解决,我们哪有能力解决。”
  事实上,除了2004年最高法的规定外,湖北、江西、四川、湖南也先后提出地方性规定,要求公检法等机关不得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活动,不得随意抽调法院、检察院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但是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就在今年7月,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海萍赴绵阳市平武县调研、指导扶贫开发和“挂包帮”工作的同时,还深入省法院下派干部协助招商引资项目实地指导。
  法院系统招商引资没有停止,甚至成为一些法院自我宣传的业绩。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黑龙江、河南、甘肃、贵州、安徽、宁夏等经济欠发达省份及自治区的一些县级法院都喜欢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报道近年的招商动员会、招商目标、招商成果。或者是用更隐晦的方式,表示“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关系”、“要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刘素华表示,参与招商引资,并非法院分内的事情。例如,和有意向投资的主体达成投资意向,会在情感上偏爱,当投资人和其他社会主体产生争议时,有可能做出有争议的判决。既不应该给公检法等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也不应鼓励其参与招商引资活动。
  以企业命名的法庭
  除了招商引资,项城法院与企业的紧密关系还不止于此。项城法院下设的莲花法庭就是以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命名的。一些遇到劳资纠纷的员工觉得:“你都叫莲花法庭了,明显屁股就坐到了他们那边,怎么可能为我们说话。”而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有过财务纠纷的孙力源则听说坊间传闻:“告莲花,一律由莲花法庭立案,一般不给立案,就是立了案,也打不赢。原因是莲花法庭的费用由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民法院为企业负责到家。”
  莲花法庭庭长李景森认为这些都是误解。从分工上看,他们主要受理的是与莲花集团相关的案件,同时也受理莲花办事处辖区内的案子。他们的工资是由市法院统一开的。不过李景森也承认,莲花法庭目前使用的两层办公楼就是由莲花味精提供的,紧挨着莲花集团的大楼,以便更好地为莲花服务。曾经莲花集团为感谢他们追回一笔债务,还打算送辆40万-50万的车给他们法庭,但最后被搁置了。
  刘素华介绍,以企业冠名的法庭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有先例。以前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纠纷比较多,职工多,可自成一个小社会,就在这里设一个法庭,例如青海铝厂,以方便解决纠纷,但不只这个企业内部职工,附近的居民也可以在该法庭解决法律纠纷。但是刘素华认为,为保证法官审判的独立性,不宜参与其他社会群体,不管有偿无偿,都不能参与。
  项城法院在为企业服务方面还创造了一个新名词:驻企法官。
  在院长赵振勇的一手操办下,从2011年开始,项城法院开展“一企一法官”试点工作,“建立以副庭长或业务精湛审判员为主、以庭长为辅的服务企业法官团队,实现审判业务与服务企业兼顾”,要求驻企法官当好企业的“法律联络员、法律宣传员、发展导航员、矛盾化解员”。
  孙家立表示,在乡镇很多企业都是乡村干部开的,自己和他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开会碰到一块儿就问问他们有没有遇到法律问题。
  但是,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到底是法官还是企业的法律顾问呢?面对经济观察报记者的问题,孙家立表示,自己尽管和企业家有很好的私交,但是绝对能做到公事公办。
  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慧则不这么看:“法院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不利于法院的公正判案。既然你为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而案件又是你审理的,你的公正性又如何来保证?法院的任务在于公正及时地裁决每一个案件,律师的职责在于为包括企业在内的当事人提供积极主动的服务。二者的界限应当划分清楚。”
  项城市法院院长助理陈东表示:“法官提供服务,但不提供一条龙服务。遇到自己服务的企业的官司,法官需要回避。”
  事实上,除了为企业服务外,项城市法院还扮演了多重角色。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号召,项城市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清理责任路段的垃圾、杂草及墙体小广告,投资10多万元,购置了景观灯,装饰了办公大楼,购置了绿化树,对责任路段次干道的地面进行绿化、硬化,认真实施净化、美化工程。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法官董晓军在《基层法官心理压力现状分析和缓解对策研究》中发现:“基层法院大多被视为地方二级班子,政府、政法委、综治办,甚至妇联等部门给法院布置的业外任务相当繁多,法官常常扮演多重角色:下乡工作队员、招商引资成员、综合治理单位……角色过度负荷和大量与法官专业无关的社会工作,让法官疲于应付,压力重重。”
  层层下放的招商压力
  不只是法院,商务局项目规划与督考科科长李淑芳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在项城没有与招商引资无关的单位。
  今年6月21日在《周口日报》上刊发的《产业集聚看项城》一文明确表示,“项城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全党抓经济、全员抓招商、全力上项目”。
  项城属于河南周口市的县级市。没有火车直达,通往项城的路上,只能看到灰蒙蒙的天空和干枯的枝桠。这个作为曾经中国最大的手工鞋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味精生产基地,如今伴随着本土支柱企业莲花味精的衰落而显得暮气沉沉。甚至因为莲花的衰落,城市的供暖都难以保证。在当地人看来,莲花的衰落带来的唯一好处是,曾经一进项城就闻到迎面而来的臭味消失了,尽管雾霾依旧笼罩。
  但是对于地方的主政者来说,支柱企业的衰落并不是什么好事,招商引资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1年走马上任的市长黄真伟提出了树立“大招商、招大商”的理念,采取一周前四天处理工作、后三天外出招商的办法,赴全国各地实地考察、拜访客商。等他升任市委书记时,“招商引资”被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2011年初时制定的《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中考核对象并没有公检法,但是到了2012年4月的版本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统统被囊括进来,总称市直各单位,同时被拉入考评的还有周口驻项单位。
  在《2013年度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一览表》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司法局、信访办、妇联、残联、科协等市直单位各有3000万元的招商任务,《2013年度镇、办事处招商引资目标一览表》中,这个数字则被提到了5000万元。新华书店也有3000万的招商任务。
  在《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联系表》中,负责人一栏都是各部门的一把手。
  在《周口日报》的一篇讲话中,黄真伟表示:“安排工作落后了或者没尽力,主要负责人要在电视上公开检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三违’整治等重要工作倒数了,项城市主要领导授黑旗,单位主要负责人接旗并电视表态;赋予每个项目的科级领导‘先斩后奏’的权利,可以对不作为的配合单位实行‘三停’(停经费、停工资、停职务),可以建议市委对不作为的分包领导进行问责。”
  同时,奖励也很丰厚,除了有1万到3万元的物质奖励外,被誉为“招商引资功臣”的人,将被“优先提拔任用”。
  上行下效,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层层传递压力。今年拿到红旗的文广新局去年拿的就是黑旗。文广新局局长田桦在拿到黑旗后不久的一个讲话中要求文广新局的同事们要有“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精神,并放下狠话:“年底仍然没有明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争取资金实绩的,责令引咎辞职或降职使用。如果有的单位‘一把手’觉得压力太大,没有完成任务的信心,可以主动提出调整现有岗位的申请,另行安排工作。”
  甘肃白银市中级法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法院按每人100万元的到位资金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检察院等部门也是这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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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9 版: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