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国企改革“着墨甚多”,这一项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领域。
而上海的国资改革或许将走在前面。
如不出意外,《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将在12月中旬前正式对外公布。因文件内容共有二十条意见,因此这份深化上海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又被俗称为《二十条》。
经济观察报独家获得一份中国上海市委即将审发的《二十条》显示,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或许将再次被摆上改革的历史桌面,在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的分析师时伟翔看来,这一轮的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最大的看点是改革的执行力度将超出以往的预期。
上海国资改革《二十条》
纵观即将公布的《二十条》全文可以发现,上海国资改革的核心是探索现代化市场体制的建立,战略目标是清晰的。《二十条》中明确指出,上海国资国企是促进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力军,并确定了四个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市场规律、深化改革创新、承担社会责任。
一位参与过此次《二十条》研讨的上海市属国企副总裁告诉经济观察报,“这一次总的改革战略是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通过建立国资流动平台,实施分类监管,完善考评体系,把市场能够决定的交给市场。”
而上海市国资委的一位人士则介绍说,“上海希望通过深化国资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具体来说,将从监管、考核、资金、政策和环境5个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同时,意见还指出要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导向,对于国资的监管要依靠产权纽带、依托治理结构。”
同时,《二十条》还着重强调了四个重点,分别是完善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分类监管、深化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资流动平台。
意见第四条提出,“经过3-5年的扎实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形成对内合作、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努力成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事实上,“如果单纯看文字,这份指导意见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在上述上海市国资委的人士看来,意见全文基本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修订,“但可以肯定的是,执行力度将是空前的。”
而对于此次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执行力度,长期跟踪上海国资改革的时伟翔也判断,“要真正理解这几轮的国企改革,就应该关注每一次的执行力度。对于建立现代化的市场体制,这其实只是一个经济学常识,并不需要什么理论突破,也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指导意见,关键还是要看执行的力度。”
的确,如果与此前的改革意见相比,《二十条》提出的目标并没有明显的变化,但此次背景都非同寻常,这决定了本轮改革的力度也将非同寻常。
打造标杆
上海国资从其自身的条件来说,有能力成为此次全国国资改革的典型代表和标杆。
数据显示,上海国资系统企业占据了全国地方国资资产总额的1/9、营业收入占据了全国的1/8、净利润占据了全国的1/4,而且,上海国资国企绝大部分处在竞争性行业,有着更多迫切的改革需要。
回顾上海市国有企业“十二五”发展目标我们可以发现,在剩下的两年时间里,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不实施超出以往的执行力度,十二五规划将成为一纸空谈。
资料显示,上海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力争90%的产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5-10家在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集团;20-30家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国资证券化水平达到40%以上。
而至今为止,上海的金融国资领域依然有上海银行、上海农商行、国泰君安证券、东方证券等总资产过千亿元的国有资产没有上市,在文化宣传领域也存在大量的资产没能够实现证券化。
在已经上市的上海国资国企中,能够排在同行业前列的蓝筹公司数量距离二三十家还有差距,即使是国资证券化水平,虽然最新的数据显示已经达到36%,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期一直强调的是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找几个激活点,而对于上海来说,上海自贸区就是一个非常合适的激活点,在时伟翔看来,“这其中包含了一个政府智能转变的契机,或许也是上海国资改革的一支催化剂。”
因此,作为全国国资重镇的上海,其国资改革在压力和空间并存的情况下必然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的标杆。
淡马锡模式
有一些激进的学者曾对中国国资管理水平的效率低下提出过尖锐批评,而中国国资被诟病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低下的收益率。
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政府组建一批造船、运输等国有企业,随着发展,集所有者和经营者于一身的政府对其管理越来越力不从心,为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立了淡马锡控股公司。
发展至今,淡马锡的年均收益率高达30%以上,而中国国资管理部门的年均收益率还不到10%。而上述上海国资委的内部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这一轮的国资改革,淡马锡模式将会是改革的一个考虑方向。”
上海此次国资改革将借鉴淡马锡模式,从管资产为主变为管资本为主,这就需要让渡企业管理权,以资产配置、资产收益为主,强调分红和国有资产收益上缴。
总体而言,淡马锡模式是依靠高度法治化和政府有限化划分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出资人机构打造董事会,由董事会来决定总经理任免。通过设立控股公司作为资本运营平台,按私人公司运营规则来经营国有股权和产权。采取滚动式私有化,从成熟产业退出,进入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行业,培养成熟后向社会资本转让。
而在三中全会的决议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描述意味深长。
海通证券的宏观分析师姜超认为,政府希望公有制通过吸收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的进入,实现产权多元化,在股份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样将使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发生大的变化。然而,并不是所有行业都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在公益性行业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仍然是公有制占主导,其余绝大部分领域均鼓励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明确提出允许员工持股(包括管理层持股),这可以使企业所有者和经营层的目标趋于一致,大幅增强企业的活力。
国资委曾在2008 年公布了国企高管股权激励方案,但实行封顶政策,境内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股票期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最高比重为40%。由于激励制度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仅有上海的光明乳业、深圳的深振业进行尝试。
值得期待的是,即将公布的《二十条》在第十二条中明确提出,“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
或许仅仅是巧合,就在《二十条》即将明确对国企经营者实施股权及现金激励之际,上海国资的反腐力度开始迅速升级,这看似与本轮国资国企改革无关的行动,却被国资系统内部人士看成与此次指导意见有着深刻的联系。
上述上海一名国资国企副总裁说,“这些举动至少从客观上提醒国企经营者,政府将允许激励,但一定要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