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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那点事儿
本报评论员:余寒
  余寒
  饱受非议的日子,刘生(化名)已经过了很久。
  七年前,刘生被选为村主任。此后,他的生活被攻击和吹捧双面夹击,终于在今年,他被提拔到乡政府工作,在他看来,至少,不用再跟村民们正面交涉了。
  七年来,刘生和许多村民一样,盖了新楼,购置了汽车。但其中的每一笔开销都成为村民茶前饭后的谈资。仅仅作为一名村长,每个月领着乡政府一千来块钱的工资,哪里来那么多钱买车盖楼?这样的疑问口头不说,却积压在村民心里酿成冷嘲热讽不时刺向刘生。
  刘生只顾低头抽着闷烟。“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有谁要?哪儿有钱可赚?”这是他唯一的答复。
  奇怪的是,村主任这份需要操心邻里纠纷,张罗上传下达的苦差事却是人们趋之若鹜的好职位。
  这是位于江西省北部群山环绕的一座村庄,没有特色,不是景点,甚至没有出彩的农作物,在这样一片不足以为外人道的狭长土地上,几乎没有生财之道,除了土地。
  刘生曾和一个生意人打过交道,这名外地人想要在村子里办窑厂,忙活了数月,土地手续都配备齐全,最后却因为钱的问题谈崩了。
  还没来得及等到下一个生意人,乡政府已经通知刘生去上班。被提拔总归是件好事儿,留在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子里实在没前途,除了承包山上的树木,村口修路的征地补偿款,村集体的进账簿上很难再写点什么。而这笔账也随着刘生的离任被抹平了。
  而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吸引企业入驻才会带来更大的利益,这是很多农村基层干部都在盼望的事儿。
  然而,在缺乏民主参与和监管的情况下,放在手边的村集体共同进账每天都在考验着村官们的自制力。
  对于这种考验的结果,很少有人抱有乐观态度。
  根据近年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资料,腐败主体大多为村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等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来源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费,占地赔偿款,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荒地款等。此外,部分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村官”犯罪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比例明显提高。
  与刘生所在的小村庄相比,商业活跃且富饶的广东、江浙一带存在更多机会,原本不受重视的农村成为炙手可热的资源,在民主和法治意识薄弱的农村,村官似乎成了有着无限利益空间的职位。
  据广州市政法机关统计,由郊区发展而来的广州市白云区,近4年来已有101名村干部因贪污腐败“落马”,多数涉及征地拆迁、为“违建”充当“保护伞”。2010至2012年三年间,佛山有62名村官落马珠三角部分村官身家上亿,东莞村官林伟忠坐拥20亿。
  2013年广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1/4。广州市纪委常委、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曾公开表示,“村官成为腐败的高发群体,大多数腐败案都牵涉城市化建设项目中的非法占地。”
  按照征用土地程序,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需经过申请、上级审批、公示等过程,才能取得《土地使用证》。为了规避土地政策,在没有取得村民同意,或者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强迫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代表村集体与企业签订“租地协议”,以租代征用于工商业。农村的土地资源为基层干部带来了腐败空间。
  尽管根据2010年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应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包括财务收支情况。但实际上财务管理混乱给村官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
  培育基层监督力量,保证民主参与,加强监督等反腐方案被反复讨论。
  2011年7月份出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直指农村腐败问题,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41个“不准”。各地也出台了不同的监管方案,广州市总结历年经验教训,决定收管村官护照,以防一些村干部权力寻租后外逃。
  广东、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地区村官贪腐案件逐年增多,贪腐数额惊人。在监管更松懈的其他地区,尽管受限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类似的贪腐模式存在更大的复制空间。
  刘生所在的村庄尽管没能吸引企业入驻,但通过征地实现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拨付的征地补偿款成了村集体进账。与土地出租转让费相比,这只是凤毛麟角。
  “不经过村民同意就把土地卖掉,有的也不经过什么招投标,自己决定把地卖给谁,然后从中捞好处”,一位不愿具名的农村基层干部告诉经济观察报。
  除更严格的监管之外,业内正在等待土地制度改革真正落到实处。
  “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土地制度入手。尽管监督很重要,但是这些不可能靠监督完成的,关键是要使每一寸土地都有人负责和监督,把耕地确权到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朱启臻说。
  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是土地政策方面的基本要求。十八大报告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厘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在城镇化进程中确保农民财产性权利。
  早在2012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已达94.7%,基本实现全覆盖。
  “但是各地只是以村集体为单位的确权,部分地区确利而不确地,农民知道自己有几亩地,但不知道在哪儿,这是最典型的对中央政策的篡改”,朱启臻认为这种情况给了基层干部操作空间。
  朱启臻说,“一定要给农民确权,只要农民不同意,任何人不得强制农民流转土地,如果我们给了农民足够的权力,地方村官就无权不经过村民同意就把土地卖了,就没有腐败的资本,那时的腐败空间是有限度的。”
  “明晰土地产权,健全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早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已明确提出。
  但真正执行还需要时间。
  “土地确权给农民,基层政府的卖地财政阻力会增加,农民不愿意了我怎么搞开发”,朱启臻认为政策执行的阻力在于卖地财政具有普遍性,“政府想要赚钱的话只有卖地是风险最小,来的最快,意义最大的手段,靠发展产业增加税收,是需要智慧和真正的能力,只有卖地是最简单的方法,所以大家都感兴趣。”
  摘掉村主任头衔的刘生听说了别处调查村官腐败的事,他感觉进乡政府拿一个正式编制比当村官还是更靠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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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