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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政策区别对待政策倾斜目标选定西部
本报评论员:程晓蓓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程晓蓓 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国家发改委将在节能减排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对西部予以倾斜。这些省区是中国高耗能产业集中的区域。 中国计划在 “十一五”期间将万元GDP能耗降低20%,但是在过去一年中,能耗不降反增,这引起了高层的关注。 西部省区,包括山西、陕西、内蒙古和宁夏等省区都是中国高能耗产业集中的区域,这些地方能否有效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对全国20%的目标关系重大。 政策倾斜 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这种政策倾斜可能包括几个方面,在资金上,目前政府会扶持10%的资金,今后可能会增大这一块的扶持。在项目上,国家会鼓励西部多申请,在项目审批上,会更多的批准西部项目。但是前提是项目本身必须都是以节约、清洁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的。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效益中心主任郁聪说:“之所以倾斜是因为西部都是能源大省,根据去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越是西部能耗越高,节能潜力越大。但是经济相对落后,对高载能产业的节能和减排的投入十分有限,节能能力相对较差。” 一些专家还建议,根据西部的情况,应该让当地政府、人民认识到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加之政府资金和项目的扶持,这样才能让西部有动力,有能力去节能减排。 国家发改委人士说,之所以把政策倾斜目标选定为西部,是因为晋陕蒙宁重工业比重尤其是高耗能产业较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矛盾比较突出。 今年4月份,在一季度经济数据出炉之前,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负责人专门到陕西、山西、内蒙古和宁夏调研。调研组成员称,这些省区淘汰落后产能压力较大涉及人员安置、资产损失等问题,对淘汰任务重、经济落后地区,工作压力较大。 西部调研 4月3日至6日,国家发改委对山西、陕西、内蒙古和宁夏,中国能源生产最大的四省进行了调研。 在这次调研中,组织召开了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四省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交通办)以及中国石油化工协会、中国铁合金协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目的是为了了解当前的经济形势。 在调研之后形成的报告中说到,晋陕蒙宁经济总体上表现出速度较快、效益较好、运行平稳的特点,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 调研报告总结的问题包括:重化工业增长较快,电力消耗较多等等问题。 调研报告指出,晋陕蒙宁重工业比重尤其是高耗能产业较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矛盾比较突出。山西省轻重工业比为5:59,内蒙古自治区轻重工业比为20:80。 1-2月份,晋陕蒙宁粗钢、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聚氯乙烯、氧化铝、烧碱、合成氨等主要高耗能产品增长30%-80%,均远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15.9%。这些省份的全社会用电量同 比 分 别 增 长 24.2%、30%和35.14%,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个百分点左右。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增长比较快、电力消耗增加较多。 而根据发改委的安排,当前以至全年宏观调控重点之一是要遏制高耗能产品的过快增长。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大量出口。 “要想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升级是必不可少的举措。”发改委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但是,节能减排在西部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个别地区用电政策存在不执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的情况。甚至为吸引投资,地方自行出台优惠政策,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的现象。 据内蒙古地方政府相关人士介绍:“一方面,我们要考虑节能减排,但是经济效益肯定就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当地的经济效益,但是节能减排完不成任务。所以作为地方政府,我们真的是左右为难。” 2006年9月,中国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明确了对上述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并明令禁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但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工作进展很不平衡。 就此情况,发展改革委、电监会于今年4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的通知》,要求各地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就山西省冶金、化工、焦炭、水泥、火电等行业应淘汰的落后产能的产值约相当于年工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需淘汰落后生铁产能3700万吨,占全省产能的54%。 与此同时,淘汰落后生产力涉及人员安置、资产损失、债务处理等问题,国家和地方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补偿金。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姜克隽说:“西部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能源,同时,西部经济又相对落后,对高耗能产业的节能减排投入十分有限”,这正是发改委倾斜政策的重要背景。 据本报了解到的情况,调研报告还建议,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涉及人员安置、资产损失、债务处理等问题,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对有合法手续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补偿,运用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