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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审计单部分上榜部委及其违规事项
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 多报多领财政资金8489.2万元。(其中,环保总局2006年重复申报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获取财政资金3124万元。) 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 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8.59亿元。(具体是:用于购建办公楼、对外投资等5.6亿元,弥补本单位日常开支、发放津贴补贴等。) 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部门 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等3.94亿元。 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 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85亿元。 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 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涉及金额190.03亿元。 铁道部、广电总局等6个部门所属的9个单位 虚列项目、虚报支出或多报人数,套取财政资金1404.54万元。 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92个单位 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 电监会、劳动保障部等23个部门所属的33个单位 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5.91亿元,其中5.45亿元未纳入法定账册,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福利等。 中科院、水利部等13个部门所属的50个单位 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等,涉及金额22.84亿元。 农业部、国资委等11个部门所属的16个单位 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涉及金额2.49亿元。 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的5个单位 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问题,涉及金额17.39亿元。 ——《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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