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文章搜索:
“重复建设”背后是行政性经济问题
本报评论员:冯兴元
  冯兴元
  “重复建设”的提法由来已久,目前已成许多政府官员的“口头禅”。许多经济学者也跟着附和。很多投资和建设项目被政府计划部门冠之以“重复建设”。令人记忆犹新的则是2003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中央银行以及其他部门以限制“重复建设”的名义出台的一系列限制投资政策和控制信贷政策。2003年,发改委宣布,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钢铁联合企业和独立炼铁厂、炼钢厂,确有必要的,必须按照规定的准入条件,经过充分论证和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审批。这项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抑制钢铁行业低水平 “重复建设”。2004年,国家发改委甚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部分投资项目被列入禁止类目录,部分则被列入限制类目录。2007年5月14日,商务部专门提交给国务院领导人一份《关于流通领域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报告》,其要点是商业项目开工要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遭受这类形形色色反“重复建设”规定打压的往往是民营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重复建设”的背后往往是行政性经济在作怪。因此,借整治“重复建设”的大棒事实上打压民营企业的做法本身是值得商榷的。
  要区分两种所谓的 “重复建设”:其一为市场经济和私有产权条件下的所谓“重复建设”,其二为行政性经济条件下的所谓“重复建设”。这两种所谓的“重复建设”对应着两类不同的绩效和福利效应。
  市场经济意味着存在一定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也就是存在一定数量的“重复建设者”和“重复需求者”。如果同时推行市场开放和私人产权,那就允许民营企业之间的面向需求的绩效竞争,实现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企业将胜出,无效率或者低效率的企业则被淘汰,被淘汰企业的产权将通过购并等手段转手给更有效率者,从而保持经济高效率运作。
  行政性经济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主导的经济。比如在钢铁行业,国有钢铁企业林立。如果单靠国家划定企业市场份额、企业布局和企业数量,那么企业就没有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激励,也没有创新的激励,由此企业和行业就丧失了绩效竞争的动力,所谓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将被制度化和永久化。即便国家不划定企业市场份额、企业布局和企业数量,单单主导性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存在,就会导致所谓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持续存在。这是因为,国有和集体企业存在着预算软约束问题:当企业亏损时,它可以不必退出市场,因为政府可以为之买单,可以拿国有或者集体财产、或者套取民间资金(通过发行股票和公司债)来填补亏损。
  因此,在对比上述两种情形之后,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重复建设”在更大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性经济问题,而非市场经济问题。
  我们进而可以归纳和区分两种企业:一种企业是经济性企业,那就是民营企业;另一种企业是行政性企业,是国有、集体、国有控股、集体控股企业。
  经济性企业之间的竞争是趋于市场出清和绩效取向的,存在多个供给者和多个需求者主体的所谓“重复建设”只是市场出清前的临时现象和达致绩效竞争的手段,不成其为问题,也不是政府所应关注的论题。即便这一本为临时的现象似乎历时过长,或者事态严重,也是供给主体还不是真正属于清一色的经济性企业、价格信号受到行政性企业甚至政府行为扭曲的结果。出于上述预算软约束的原因,行政性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竞争,或者行政性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市场出清的,也不是绩效取向的。行政性企业中经理的产生往往是通过政府任命产生,而非从经理市场上竞争产生,这进一步加重了行政性企业的非绩效取向。
  上述分析的政策含义就是:不能对经济性企业关闭市场的进入渠道,而是进行进一步的政府体制改革;要对行政性经济和行政性企业开刀,而非对市场经济和经济性企业动武。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经济观察报近期报纸查看                                 更多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重复建设”背后是行政性经济问题
  本文所版面
【第 15 版:评论】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