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陈季冰:舆论依法监督与依法监督舆论 2009年12月29日《南方都市报》 一件涉及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的审判案子一定会牵动社会上无数双激动的眼球。社会真正关心的不是这件具体的新闻侵权官司,而是舆论监督的制度性公正。这种“社会民意”的强大力量会对法庭造成巨大的压力,使得我们想象中的那个主审法官左右为难。接下来,除非有办法让全国所有的媒体和网站一起变成哑巴,否则激烈的辩论就不会停止。而辩论的重点最后会渐渐朝向同一个问题聚焦:必须为新闻规范立法。 或许正由于缺乏一个均衡宽松的舆论环境,今日我们社会已经进入了这样一种诡谲的境地:任何一桩有争议的事件以及对它的处理,其结果本身公正与否未必是第一位的,重要的是它是不是能够广为人知。只要它能够吸引到足够的眼球并激起全社会的辩论,那么,它过去曾试图被包裹和掩盖的细节就会被层层剥开,最终很可能促成系统性的重大改进。舆论监督的法律权利需要舆论自己来争取和捍卫。 关志雄:从创造就业转向提高生产率 2009年12月29日 FT中文网 在中国,很多经济学家把高经济增长率与低就业增长共存的现状称为无就业增长,视为严重的问题。政府也为了保证就业,长期优先发展劳动集约型产业。由此可见,如果把GDP增长率作为既有条件,那么劳动生产率和创造就业处于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对于政府来说,创造就业成为最重要的政策课题。 然而,随着接近经济发展的充分就业阶段,劳动力供给渐渐开始制约经济增长。要继续维持高速增长,必须把政策的重点从创造就业向提高生产率转移。这与中国政府要实现的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的方针也是一致的。 一旦从必须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这一制约中解放出来,中国将从劳动集约型产业“毕业”,以向附加值更高的领域转移资源的形式,加速产业升级。 李建华:尽好保护弱者的国家责任 2009年12月28日《长江日报》 在社会生活中,不乏残疾人、赤贫者、孤寡者以及儿童、老人、妇女等人群,由于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或者这两种能力相对不足,需要国家承担保护和救济责任。保护弱者是现代政府最基本的责任,这已成为当今文明国家的普遍原则。观察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可以从这个社会弱者的生活状态来判断,生活状态越好,文明水平越高。当弱者孤苦无援、自生自灭,甚至任人欺压宰割,无疑是这个社会巨大的伤疤和耻辱。 也许人性的深处有恶的一面,但人类早就学会用文明的规则来取代弱肉强食法则,抑制人性之恶,与此同时,建立社会组织,通过强大的国家力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尤其是特别注意保护弱者,让弱者享受到社会的安全及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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