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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开闸保险机构意在争夺话语权
本报评论员:欧阳晓红
  欧阳晓红
  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业已开闸,但仍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尴尬。
  日前,中国保监会颁发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132号文),规定保险资产可以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的AAA级无担保企业债券。但要求保险机构投资的无担保债券,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相关费率。
  不过,由于目前无担保企业债大多采用簿记归档方式发行,意味着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主导的企业债之发行方式或许需要改变,保险资金方能投资,否则,保险资金可能无从下手。
  “该要求的政策意图是避免市场的人为操作,规避利益输送,让交易透明、公开。”保监会接近人士表示,这些意味着保险资金在债市中的话语权正与日俱增。
  意在争夺话语权
  132号文是对此前保监会下发的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调整与细化。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境内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券。
  在业界人士看来,132号文最大的制度创新,除“开口”让保险资金涉水AAA级无担保企业债外,在于保监会规定,保险机构投资的无担保债券,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相关费率,真实反映市场需求。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定向认购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对此,一位证券公司固定收益交易员表示难以理解。他说,此政策的“口子”开得有些莫名其妙,因为目前大多数中票、无担保企业债发行方式均为簿记建档(BookBuilding),只有少数几个如铁道债等采取的是公开招标发行方式。“如果新政不调整的话,险资就无法玩了。”他称。
  某保险公司固定收益交易员认为,这取决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投资人的博弈,如果企业债发行规模很大的话,就必然需要保险资金的参与,那样保险资金就能争取主动权,甚至改变发行方式。如果只是规模很小的企业债,发行人也许不一定会在意保险资金的缺席,保险资金更不会违规交易。
  “相信未来,保险资金能争取到这种话语权,因为债券发行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上述交易员说。
  另据透露,负责企业债审批工作的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获悉保监会132号后,也表示认同。
  “尽管目前表面上看,由于发行方式的限制,很多无担保企业债一时无法涉足,但作为债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有责任引导市场正向发展,规避利益输送,避免人为操纵定价。”一位保监会人士说。在他看来,保险资金在债券市场话语权正与日俱增。
  不过,就132号文的市场影响力,安信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王昌俊认为,无担保企业债投资限制的放开意味着,是否有第三方实体公司担保将不再成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间企业债时的硬性约束。
  除了无担保债券外,保险公司也可以投资诸如有质押担保等其他担保方式的企业债,但在投资此类债时更多的是将其看作无担保债券,即信用等级的考察将更多地集中于对主体评级的考察。
固定收益的“变迁”
  纵观保险资产配置走过的这几年,其沿袭的正是一条由静至动、由单一至多元化渠道的投资之路。
  截至2009年11月,固定收益投资占比79%,权益投资18%,其他投资2.5%的配置结构。
  “这是一个让保险机构与监管者双双满意的结果,因为权益+其他投资与固定投资之比为二八,为保险业历年结构最优,几乎与国际水平同步。”上述人士称,“预计明年的配置将会更为灵活,但固定收益配置原则上不会少于60%-70%。”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条投资政策逐渐开放与风险监控之路。
  尽管2005至2009年,固定收益投资占比下降,权益投资占比上升,但固定收益资产仍是主要投资品种。在固定收益投资中,银行存款和国债占比逐年下降,高利率的企业债占比却大幅上升,资金使用效率明显得以提升,固定收益投资能力增强。
  此次开放投资AAA级无担保企业债,再度拓宽投资比例。132号文件规定,保险资金投资同一企业(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企业(公司)净资产的20%;同一集团保险机构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债券的份额,合计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60%。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132号文的制度突破亦给市场提了一个醒。
  业内人士分析,早些时候,由于债市需求远远大于供给,且收益率持续向下,簿记建档半透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对相对弱势的投资者还可以承受。一旦市场转向,不确定因素增多,就需要更加透明、公开的发行方式,提高其市场化程度。
  “某种程度,市场化定价既能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自主能力,又能防范投资与道德风险,资金运用新政可谓一举多得。”业内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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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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