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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柯南·道尔:侦探小说之父
本报评论员:李黎

  李黎
  “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大侦探福尔摩斯
  世界上最知名的虚构人物是谁?只能有一个答案:福尔摩斯。他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他甚至可以殒命之后因其数以万计的读者胁迫作者而得以复活。
  在福尔摩斯之前,推理小说世界还不存在传奇人物。而即使是在福尔摩斯之后,任何一本推理作品中的主角也都是为案件的情节而存在。唯有柯南道尔让他笔下的所有案件因福尔摩斯而存在。推理小说的爱好者们未必能在福尔摩斯系列作品中看得见多么出彩引人入胜的情节,甚至即使是那著名的四大案件也有些许跑题的嫌疑……可是这个总是与“大名鼎鼎”这个形容词紧密联系的虚拟人物却成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个传奇。或许福尔摩斯让欧洲人可以怀念他们所眷恋的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伦敦大都市的生活,双轮马车飞驰而过带着旧日世界气息的街道……所以那个叼烟斗携手杖的业余侦探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专用代名词。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也因此被誉为英国的“侦探小说之父”。当然,他从来没有自己笔下的家伙一半出名。没人关心过柯南道尔住哪儿,但人人都知道福尔摩斯住伦敦贝克街22号宅邸。
  因为迷恋,人们往往会忘记推理小说的魅力之一在于它的严密逻辑。福尔摩斯推理的无数漏洞总是被其爱好者们选择性遗忘。福尔摩斯号称是第一位以严密的科学手法破案的大侦探。可是当年美国著名的《科学文摘》却曾指出柯南·道尔当年创造的许多推理论证无比荒谬。比如在《夏斯康勃古地的冒险》里,福尔摩斯通过显微镜发现了伪币制造者的袖口中锌和铜的屑末而获得犯罪证据。但实际上稍微有科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用显微镜而不用化学手段的话,根本不可能区分这两种金属。福尔摩斯还号称具有超人一般的眼力,他竟然能一眼判断雪茄或烟草的烟灰是属于哪一种牌子的……在《蓝色红宝石案》中,案件中的“红宝石”是石榴石的一种,而不同种类的石榴石里只有红色的才可称为carbuncle,因此柯南道尔所写的“蓝色的红宝石”这个词本身就是自身矛盾的。甚至福尔摩斯还不知道宝石的重量是以克拉为计算单位,而不是以谷为计算单位的……
  红宝石的化学成分也不是其谬称的“结晶碳”……《最后的问题》中大坏蛋詹姆斯·莫里亚缔所“发现”的二项式定理早在当时的半世纪之前就由挪威人创造出来了。
  可是,人们为何需要要对此吹毛求疵?柯南道尔对科学常识的缺乏依然不减他笔下主角的丝毫魅力。有强烈怀旧情愫的推理小说爱好者们依然会迷恋这个古怪的侦探,甚至对他忠心不二的但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华生也爱屋及乌。
  不过,不得不提到柯南道尔的一点点神奇的预知。在《魔鬼的脚》中,提到一种产自西非的植物被称为“魔鬼脚的根”,如果把它研磨成粉末并放在火上烧,便能产生一种有毒的烟气,它使人发狂甚至丧命。福尔摩斯和华生都勇敢地亲自用这种物质进行了试验,华生描述说:“我刚坐到椅子上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香味,另人作呕,一闻到这种气味,脑子和想象力立刻失去控制,眼前只见乌云翻腾,理智告诉我在这团烟云中潜藏着宇宙中一切恐怖和邪恶。乌云的边缘翻滚着一些模糊的影子,预示着某种不会说话的人物已经来到门口,就是这些影子将会摧毁我的灵魂……我脑子里一片混乱,一定是某种东西把我的神经压垮了。我设法呼叫,但模糊地意识到原来是自己嘶哑的声音,但似乎又离开自己十分遥远……”这令人惊奇的描述显然被现代人阅读时毫无例外地会联想起嗑药之后的兴奋反应。而实际上,柯南道尔描述此幻想情景的半世纪之后,科学家才证实了迷幻药(LSD)的生理反应,虽然这种物质并不存在于非洲植物的根里,但其药物反应和华生描述的非常吻合。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华生虽然犯过不少科学上的推断错误,却正确地预见了由某种植物而引起的“幻觉式体验”将会无限奇妙……
  这难道不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精彩之处吗?
  福尔摩斯无可摇撼的魅力有一半来自逻辑推理,若没有深厚的逻辑学功力,福尔摩斯其实只是一个有狭义心肠的普通绅士罢了。福尔摩斯象征着一种探索精神,对未知世界的饥渴欲望和对正义光明的追逐。他将探索真相作为人生至高的享乐,也无限符合精英们的生存法则——对事业的成功无限执著。可是他又能放弃普世价值观中人们通常渴望的金钱、荣誉和情爱欢娱,像《生活大爆炸》里的GEEK一样,坚信破解难题所带来的快感才是人生至高无上的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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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版: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