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亿救急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暗含风险
本报评论员:查多
查多 随着资金面紧张和银行信贷紧缩,中小企业正在通过担保公司增加信用级别,发行集合债券以在债券市场寻求资金支持。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已经有52家企业参与集合票据的发行,总额达38.5亿,超去年发行总额的8成以上。 不过,这种融资方式也暗含风险,如果其中任一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自身信用评级下调,增信担保公司的信用也会受拖累,最终可能会影响集合票据整体信用评级。 企业捆绑增级信用 为期3年,总额2.5亿的江苏中小企业2011年第一期集合票据于7月 28日正式发售,这是2011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第10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此外,深圳也将在年内发行三支总额在10亿元左右的集合票据。 集合票据,是一种由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由于单个中小企业因为本身规模小,收益不稳定,经营风险高,信用评级低,因此难以从银行获得授信,这也使其在债券市场上难以得到投资人的青睐。 单纯的多个中小企业的集合体并不能增加市场对其的投资信心,“目前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主要在B级~BBB级区间内,想单独发行债券十分困难,投资者不会认同,因此需要主体信用等级比较高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或大的集团企业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集合票据进行增信,每支集合票据等级一般都不会超过增信公司的评级。”上海再担保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 6月24日发行的郑州市中小企业2011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五家集合发行的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审计上都面临不同的风险,等级为BBB到A不等,任何一个这样的企业单独发债,都不会得到市场认同。不过,经过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AA)增信,本期集合票据信用等级为AA,顺利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易。 这次发行的票据最终的票面利率为6.40%,比同时期的银行3年贷款基准利率6.65%略低,除此之外,发行人还要承担承销团的佣金和担保费、法律咨询等发行成本。河南商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郑州市中小企业2011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的五家集合发行人之一,其主体评级为BBB+,其高级管理人员窦玉磊表示“按照原本的协议价,发行总成本占到发行总额的8%,但是随着目前债券收益率高企,应该会达到9%,但相比较银行贷款、票据贷款,集合票据是我们目前最满意的一种融资方式,期限更长,同时不用承担向授信银行存保证金和拉存款的压力。” ◆下转20版 上接19版 自2009年11月13日正式公开发行,截至2011年7月底,发行总额97.72亿的集合票据,140多家企业参与发行。其中,2010年共发行18支集合票据,总额为46.57亿。 隐藏的风险 今年以来发行的集合票据的信用评级都为AA~AAA这样一个区间内。对于集合票据信用等级普遍较高的情况,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内部人士表示:“我们本身并没有对登记注册集合票据的评级有相关要求,但是来登记的集合票据都集中在这样一个信用评级的区间内。” 据悉,银行作为集合票据发行过程中承担的角色是主承销商,通过承销可以获得一部分承销佣金,这一佣金率在0.3%~0.4%之间,除此之外还能够加强与中小企业的联系,因此银行积极地推进集合票据的发行。“因为银行在前期的沟通中就会根据投资者的接受能力来调节发行票据的规模,所以银行作为主承销商都能够将集合票据都承销出去,无需购买未发行出去的集合票据。”中投证券的债券研究员表示。 对于集合票据信用评级,南京银行投资银行部相关人员表示:银行是以评级机构对其的评级为准来衡量其风险,之所以最终发行的票据等级比较高,这也是承销团和投资人在磋商的过程中达成的,投资人不愿意承担过多的风险,因此参与发行的企业信用等级在中小企业中也是比较高的。 虽然集合票据受到中小企业的欢迎,但是目前集合票据规模并不大,对此浦发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杨斌表示:“要想发行更多的集合票据,首先要将发行的集合票据的信用评级降下来,这是根本,其次,增加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人的数量,将更多的有更大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囊括在内,否则其很难做大。” 集合票据是多家企业联合发行,但每个发行企业根据自身的发行份额承担责任,相对独立,“如果只是其中的任一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自身主体信用评级下降,而增信机构的信用评级不变,那么集合票据的信用评级也不会下调。”中投证券的上述分析师解释道。 但他同时补充,如果违约数量比较大,引起增信担保机构的信用主体评级下降或财务状况的恶化,或者增信担保机构本身首先出现信用危机,则会带动整个集合票据的评级下调,造成估值下降,担保增信机构评级的高低与集合票据的信用评级休戚相关。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加上集合票据本身的流动性就很差的特性,集合票据在交易市场会表现出,持有者无法抛售,或是持有者将集合票据挂低价位抛售,投资者会挂出更低价位的买盘,最终双方无法成交的情况,会影响投资人的资本状况。 目前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作信用增级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大多为国有或者地方政府筹建的,一旦发生信用危险,这些仍然是要国家或地方政府来兜底买单。 但作为主承销的银行并不会受到直接牵连,从法理上来讲,无需承担责任,“我们当然不希望发生这样的情况,这样会影响承销银行的信誉,但是银行对于承销的集合票据没有任何偿债和担保的责任,只是单纯的代理。”杨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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