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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何时“利剑出鞘”
本报评论员:张嫣

  星期三会客室
  “星期三会客室”栏目是由《经济观察报》、搜狐汽车和北京交通广播联合制作,每周聚焦行业热点话题,各方嘉宾畅所欲言。每星期三上午10:00-11:00,在北京交通广播(FM103.9)《汽车天下》节目中直播,同时,搜狐汽车(auto.sohu.com)进行视频和文字直播。
嘉 宾:搜狐汽车事业部新闻中心总监 王秋凤
  中消协律师团的律师 蒋苏华主持人:汽车天下主持 梁洪
  9月21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召开汽车“三包”听证会的通知,并向社会征集意见。此次三包规定征求意见再次引发全社会关注。
  梁洪:征求意见中哪些细节值得探讨?
  王秋凤:从监督以及消费者、车主的角度来看,我关注的是,我的车出了问题谁给我赔,是经销商还是厂家。经销商本身利润不高,让他赔偿,这个产品又不是它生产的;但是如果我们消费者越过直接的交易对象经销商,去跟厂家接触,消费者又会是非常弱势的群体。
  蒋苏华:征求意见稿第四条,三包是由谁销售谁负责,这个隐含的意思是由销售商承担三包。但其实厂商的权力非常大,三包的有关配件需要它认可,维修商基于厂家的委托承担保修责任进行维修。所以即使没有三包规定,三包的责任还是厂家。但是看到这个征求意见稿说“谁销售谁负责”,这可能会带来纠葛,经销商和厂商互相推诿。
  梁洪:我们希望法规出台之后有可操作性。虽然我们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维权时却感到没有有力的武器。
  王秋凤:比如对质量问题的判定。质量问题虽然列了很多,但是却很宽泛。质量问题怎么判定?在中国找什么样的第三方判定这样的问题?这也涉及到召回制度。这个制度我们也是期盼了很久,但是到现在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一直没有结果。虽然在2010年中国召回了100多万辆车,可是这其中没有强制召回。刻可笑的是,全部都是企业自己去备案,觉得产品有问题,审批同意召回就可以了。而实际上,应该是有第三方或权威部门来判定产品有问题,厂家必须召回。本应是“我强制你去召回”,但现在却是反过来的。
  梁洪:三包怎样才能成为利器?
  蒋苏华:有些责任三包承担不了,比如小额纠纷、集体性的维权等,这涉及到诉讼,不是说三包、召回就能解决,而是体制问题。对消费者而言,比较现实的做法是,碰到问题去找行政机关,在国内最有效的维权方法就是主管机关介入。而规定对于行政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的这一块其实很弱,基本没有惩罚性的赔偿,我认为应该加大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一旦有问题行政投诉基本没有经济成本,但对于违法者则责任较重,这可能会有一定促进。
(实习记者 张嫣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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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版: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