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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无真相
本报评论员:启越

  启越
  洗洗会更健康吗?看来未必,因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水就是不安全的。而我们之前一直相信,从水龙头流出的水,虽然不能直接饮用,但是使用至少不会伤害健康,但真相可能会击碎我们已经是最底线的信任。
  这一次又是媒体。当下的中国,如果要坚持做梦,就要远离媒体。如果不是因为媒体,我们的牛奶是没有三聚氰胺的;我们食用胶囊里是没有皮鞋的;我们的火锅里是没有地沟油的;我们水龙头里的水是安全的。恰恰是那些“鼓噪”的媒体,把我们叫醒,我们装睡都不行。否则,这是一个多么和谐的梦呀。
  从梦中醒来,除了被现实惊出一身冷汗之外,我们有必要追问,真相到底是什么?就自来水而言,到底有多不安全。现在媒体公开出来的报道也仅仅提及说,多位接近权威部门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所获知的检测结果,实际合格率也就是50%左右。
  至于真相是在50%的左边还是右边?没有权威发布。而媒体所提及的检测,就是2009年下半年,住建部为了“大致搞清”全国城市饮用水的水质状况而做的一次全国普查,也是近十几年间最大规模的检测,得出了最为接近真相的饮用水水质数据。在被媒体披露出来后,住建部才“被迫”于近期公布数据,当时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58.2%。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我们甚至都不知道有这次普查,这个数据也将难以被公众获悉。
  如果说药监局没有及时查处“问题胶囊”是一种渎职,理应承担责任,那么住建部不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查数据,发布预警,也是一种渎职。自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同时还特别强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应重点公开。
  那么显然,自来水安全是事关公民的切身利益的,是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更是和公共卫生相关的信息,理应主动公开甚至重点公开的信息,恰恰被隐瞒了。住建部显然已经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角色也从公众利益的守护者变成了这个社会虚假和谐的“筑梦人”。
  自来水何以不安全,媒体相关报道中已经做了诸多分析,我们暂且不论。我们要追问的是相关政府部门何以对公众利益如此漠视?不公布数据的又何止是住建部,相信有很多事关公众利益的数据被隐瞒了下来。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之前发布过一个《中国行政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中显示,多过半数省级政府在信息公开测评中不及格。不及格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信息是公众希望公开的,但同时也是政府不太情愿公开的,二者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而我们认为,对于为公众服务的政府来说,不存在情愿不情愿公开的信息,只要是涉及到公众利益的信息,理应主动公开。真正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012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指标达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换句话说,中国的自来水即将实现直接饮用。但是如果连当下自来水状况公众都被蒙在鼓里,怎么可能让公众相信,再过两个月,我们就能直接饮用自来水,这无疑是一个笑话。
  近日住建部为了回应质疑,解释说因为采取了积极措施,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由2009年58.2%提高到2011年83%。这个突如其来的数据让我们无法相信,我们认为,统计数据既然可以隐瞒,也就有可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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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