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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三乱20年不治根在“养人财政”
  杜远
  河南永城最近发生一起女车主因不堪忍受公路罚款服农药自杀的事件,尽管事主目前经抢救已生命无虞,但这一极端事件至今仍让公众尤其是公路运输的经营者如鲠在喉。这样的极端事件并非孤例,据媒体报道,陕西潼关2005年也发生过一起车主因不堪忍受罚款服毒自尽的事件,其情节与最近的事件也如出一辙,评论者谓之“公路三乱猛于虎”绝非妄语。
  一位曾在运管部门工作了20多年的人士告诉笔者,上世纪90年代初,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卫生、林业、盐业、质监、工商等十多个部门都“热衷”上路查车,一时间“只要带盘盘帽的都上路罚款”。这一乱象也促使国务院在1994出台《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这也是中国集中治理公路“三乱”的开始。然而,近20年时间过去,河南永城女车主服毒自杀的事件显示,公路“三乱”在一些地方依然猖獗。
  从近年来的有关新闻报道看,在路上违规设卡、罚款的主角多为运管部门,其前身是上世纪80年代设立的“三统办”,这是一个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的管理部门,其设立初衷是通过指标调配的办法管理公路运输,同时也负责收取养路费等事项。此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三统办”演变成交通部门下属的运管局、运管所。
  “三统办”指标调配式的管理方式已经作古,但其人员不可能随着“三统办”走入历史,于是各地交通部门将一些与交通运输有关的管理职能赋予运管所。在2009年以前,运管部门实行“自收自支”的政策,其办公经费、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部依靠收取公路运输管理费和罚款解决。同时,地方运管部门又大多存在人员严重超编的问题,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2005年的一篇调研报告曾披露,甘南州运管机构的人事权一度归地方政府管理,人员经费由省运管局拨付,由于人员和经费管理的“两张皮”,使得甘南州运管机构进人严重失控。编制81人的全州运管机构2002年末已超编32人,有一年,经领导批条子、打招呼的30余名“关系户”排队等待进入某一运管所。
  央视2013年11月曾报道,河南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执法的人员高达200人,两个人管一公里,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这两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虽然近年来各地运管部门已采取“收支两条线”,但地方财政往往会通过办公经费、执法经费等变通的方式将罚款部分返还给运管部门,这一模式也在客观上促成为了运管部门违规罚款的动力。
  事实上,在管理运输企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上,运管部门与交警、工商部门有着相当大的重合,唯有大刀阔斧地对其进行机构改革,剥离一些重合的职能,乃至合并其部门,公路“三乱”20年不治的尴尬局面才有可能从根本上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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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版: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