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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官与治吏
本报评论员:张延龙
  张延龙
  节后闲谈,一位在西安某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感慨:年后上班第一天,办公室忽进来两个人,证件一亮说是纪委的,然后查岗、检查电脑上有没有在玩无关工作的事——“不是什么大事,但大家都很紧张”。
  大抵上,官员遇到纪委的同志,天生容易紧张,尤其是不打招呼、不请自来的时候。这位朋友说,过去纪委也常来检查工作,但往往事先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提前知会一声,所以如今的情况,尽管知道是出于“大形势”,尽管自己也未必就有什么问题,心情依然很复杂。
  去年这个时候,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不久,当时跟一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们聊天,大家谈得最多的是“谁谁谁又被通报批评了”——不外乎在某酒店吃饭被偷拍,或者车子超标被举报——这些往往不被看作什么大事,然而大家感同身受,觉得当事者“好可惜”,最后感慨说,这个人竟然就被纪委查到了,或者被举报者看到了,“实在是运气不好”。
  所以这一整年,大多数基层乃至处、厅局一级的官员心情都很复杂:从良知讲,官员们能认识到这一轮反腐、整治党风政风确有必要,从内心深处拥护;但从个人理性讲,又忐忑于自己是否会因“运气不好”被抓了典型。另外,个人利益受损则是很明显的事,比如一些礼品卡不敢再收,过去配的车子可能要换,也不能再随便出国旅游,等等。
  至于再高层面的官员,他们所面临的反腐考验和环境,又是另一回事。那些大案要案背后的故事,不容易说清。
  “大形势”、“大环境”已然很清楚,现实已彰明,在当下中央反腐的决心不容置疑。但在现实中,“治官”与“治吏”,其实是两个环境,两种逻辑。
  从道理讲,省、市、县一级地方主政官才可称“官”,他们向地方人大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是监督、制约他们权力的重要制度保障,也就是通常讲的,监督官员权力要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行政队伍中大多数人虽然也被称作“官”,但他们其实只是“吏”,无论是普通的公务员,还是处长、局长,他们向部门长官负责,向地方长官负责,做实事,办文案,他们与社会接触最多,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作风的观感,主要来自于这些“吏”。
  相比于“官”,“吏”是更庞大的群体,普通人印象里,好像治好了“官”,“吏”就自然而然治好了,其实远非如此。治吏自古就不是易事,政府中的事情,有些摆在桌子面上,有些则隐藏在桌子底下,一般人只注意桌子面上的事,比如省长如何讲话,市长如何工作,其实桌子底下的事也同样有力量,有影响,各项具体事务程序到了吏手里,安排可疾可缓,工程可增可减,财赋可侵可化,处理可轻可重,这些事办得好不好或者对不对,常常又难以追究,难以追责。
  去年6月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说,“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其实就已经将这两个次第讲的非常清楚,“管好干部”和“从严治吏”是两个维度的概念。正是因为“吏”的群体实在太庞大,他们裁量权宽泛、上下混杂,又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所以才更需要从严治理,包括不断的加强政治学习和日常管理、包括上级纪委的监察、四面八方人民群众的监督等等一大盘棋。
  所以如今从严治吏下,“胥吏”们时刻担心自己“运气”不好,有所忐忑,其实已经是这一轮反腐的一大重要成果,毕竟,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百业并举,制度不够完整、不够完善仍是客观事实,但这都没有关系——人的动机调整了,规则的基本目的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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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版: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