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霞:美丽园的困惑
2004年8月,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20号的美丽园小区成立了业委会。这是业主经过单打独斗的实践与挫折后,找到的一条自救之路。2005年3月,根据多数业主的要求,美丽园小区业委会将北京市鸿铭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是一场漫长的诉讼,在经历一审、终审以及重审后,2006年8月,业委会胜诉,物业费由原来的2.72元/月/平方米降为1.58元/月/平方米,并判令物业将3年电梯广告费18万元返还业主。然而,9月,物业管理公司以物业费太低为由,放弃对美丽园小区的管理,由于家中停水、电梯停运、门禁系统失效,美丽园小区立刻陷入了混乱。业主间也发生分歧,一些业主主张罢免现业主委员会。这使业委会主任雷霞等人感到委屈:当时大多数人赞成并授权的业委会,为什么突然名不正言不顺了?此事至今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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