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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中国器官捐献之困
本报评论员:田鹏

  田鹏
  44岁的哈尔滨人郭平安 (化名)躺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一中院)的病房中等待那个能够救他命的肝脏。
  他的命运已不在自己手中,他和家人所能做的只是凑齐所需的约50万元——肝源25万、手术25万。余下的就是等待。“等医生通知,我是O型血,供体少。”郭平安说。
  要在一中院住院,才能在这里排队等肝源。刚入院的时候,医生告诉他,大概排在20多位的样子。“有了肝,医生会通知,把钱打进(医院的)账户,很快就可以做手术了。”
  郭平安是一位乙肝病毒感染者,1999年时出现了肝硬化,今年1月检查时发现了肿瘤。这改变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郭平安四处打听,最终经由熟人介绍,来到天津一中院住院,等待肝脏移植。
  郭平安在一中院已经等了一个多月,还要等多久依然不知道。一中院器官移植中心(东方移植中心)的常务副主任邓永林说,在这里肝脏平均等待时间至少是3个月,肾脏的等待时间则更是长达数年。
  在乙肝大国中国,与郭平安遭遇类似的末期肝病患者超过30万;同时中国也是糖尿病大国,糖尿病正是导致尿毒症,需要肾移植的重要原因之一,据估计,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末期肾病患者有超过100万人。
  与庞大且迫切的需求相比,中国的移植用器官长期以来都处于紧缺状态。据卫生部统计,目前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
  而今,中国器官移植更大的困境在于,一方面,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中国的死刑执行数量减少,器官的“传统来源”萎缩;另一方面,活体移植中,罪案黑幕频发,社会舆论和官方监管都趋于严厉。
  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去年3月在全国10余个省市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尝试,旨在探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以缓解器官源稀缺之困。但从试点结果看,器官捐献寥寥无几,对供给紧缺的局面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今年3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期将延长半年,将在今年9、10月间建成“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体系。
不尽如人意的试点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于2010年3月2日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南京、浙江、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湖北武汉、广东、湖南等11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但截至今年2月底,全部试点地区只实现了37例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donationofcardiacdeath,DCD),包括广东19例、天津5例、湖南5例、辽宁3例、浙江3例、湖北1例和山东1例;捐献大器官97个,包括30个肝脏、64个肾脏和3个心脏;捐献角膜39个,皮肤若干。
  这一数量对于全国每年等待移植器官救命的约100万终末期肾病患者,约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而言,无疑过于稀少。
  在3月“两会”期间,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试点工作将延长半年至9月,同时将对捐献者及其家属进行救助和补偿。
  最早试点地区之一天津,机构建设和经济补偿等试点工作都已开展。
  天津红十字会负责遗体器官捐献的冯先生介绍,天津红十字会是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的动员、报名和宣传等工作。“当前的工作重心是宣传而不在招募。”
  在近一年的试点期间,共有246名志愿者报名,最年轻的21岁,最年长的超过了80岁(实际上已经年龄过大不适合器官捐献)。这246名志愿者无人捐献成功。
  同时,红十字会还接触了16位潜在捐献者 (濒死者),其中12人为男性,4人为女性;有7例同意捐献,其中2例是本人表达了捐献意愿,另外5例则是本人未表示反对,直系亲属同意。“基本上是对家属做工作。”上述负责人说。
  7例同意捐献的人中,最终有专家组评定符合条件的有5例,4位男性,1位女性。5人中,有3人是由于外伤致重度颅脑损伤,2人自发性脑血管意外,最后一人是因突发脑溢血去世的作家史铁生。其中,至少有3人来自非试点地区,辗转由天津市红十字会负责获取器官。角膜等组织因不属于器官,由捐献者所在地的机构取走。
  也并不是所有捐献成功者的器官都可以用于移植。根据一中院提供的报告,5例共捐献出13个器官,其中包括心脏1个,肝脏5个,肾脏7个。成功利用的器官有11个,5例肝脏移植受者及5例肾脏移植受者均恢复良好,但心脏移植受体于术后第4天死亡。
  对于捐献者及其家庭的救助补偿,天津市早在去年5、6月间就设立了救助基金,并将发放名称定为救助金,上限定在5万元,只发放给了5例中家庭确实困难的2例。冯姓负责人解释,救助金虽然只发放给捐献者的家庭,但与捐献并无直接关系,其目的在于“别让捐献者(及其家庭)寒心,他们对社会献爱心,社会应该有所回馈。”同时,他还表示,在清明节,红十字会将为遗体器官捐献者举行纪念活动。
捐献何以如此少
  根据天津试点的情况,公众的捐献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观念。根据天津红十字会那位冯姓负责人介绍,前来登记的为数不多的捐献志愿者中,有宗教信仰的比较多。
  “佛教徒、党员占了很大比例,有10对夫妇是一起来的。”
  但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捐献体系的不完善。作为天津主要的移植手术例数最多的移植中心,一中院器官移植中心表示,由于中国没有完善的生前捐献意愿登记体系,导致供体池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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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采用的是DCD(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模式,即公民在心脏死亡后进行的器官捐献。
  同时,将DCD的潜在捐献者局限于MaastrichtⅢ、Ⅳ (1995年荷兰Maastricht国际会议定义的DCD的分类方式)。
  分类Ⅲ是指有计划地撤除支持治疗后等待心脏停跳的濒死者;分类Ⅳ要求确认脑死亡患者发生心跳骤停。
  将DCD的潜在捐献者局限于Ⅲ、Ⅳ类,客观上缩小了潜在捐献者的范围,也就限制了捐献的数量。因为现实中,II类(心肺复苏失败者)的情况更多见。
  试点之所以将潜在捐献者限制在Ⅲ、Ⅳ类,原因在于,中国还没有完善的生前登记系统,无法在捐献者危重前就知晓其捐献意愿,因而无法及时采取器官。而为了保证供体的质量,要求器官的热缺血时间尽可能短。
  正在等器官的郭平安也表示,应该参照国外标准,在发放驾照时,进行捐献意愿登记。
  所以,今年9月,建立器官捐献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参照中国每年因车祸死亡的人口数量,如果具备了一个高效的捐献体系,并采集到一定比例的器官,能很大程度缓解移植用器官紧缺的局面。
  另外,没有高素质的专业捐献协调员,以及相关医疗人员认识和培训上的缺乏,因而无法及时获得潜在捐献者信息,也被移植中心认为是捐献数量受限的原因。
  关于常和器官捐献并提的脑死亡立法,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委员、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晓梅表示,虽然脑死亡立法客观上可能会给器官移植带来更多、更新鲜器官来源,但是与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不同的问题,“是两件事,应该彻底脱钩,器官移植并不是脑死亡标准应该确立的理由!”
器官捐献之后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国家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可以大致分为5个部分:国家器官移植管理体系、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人体器官捐献和分配网络体系、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系统。
  目前的中国,在国家器官移植管理体系层面,已经建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CODC)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
  在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方面,已经有164家医疗机构获得了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资质,并在2009年完成了复核审定。
  在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系统方面,已经建立了“中国肝移植注册”和“中国肾移植科学登记系统”。前者由香港大学外科学系玛丽医院肝脏疾病研究中心管理;后者由解放军第309医院(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医院)全军器官移植中心负责。但信息不完全透明,由香港大学外科学系玛丽医院肝脏疾病研究中心管理的肝移植数据中心透明性相对稍好,在其肝移植注册的网站上公布了移植手术的登记数量和对各成员医院数据质量的排名。
  在正在建立或将要建立的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人体器官捐献和分配网络体系中,因为需要客观、中立的第三方公正透明地来组织、管理、执行器官捐献和分配,引入了中国红十字会。
  但现实中,红十字会对专业性很高的器官移植问题缺乏相应能力,其公正与透明性也存在一定问题。
  以天津为例,天津市红十字会仅被动接受志愿者的登记,并进行简单的整理;潜在捐献者的信息并不为红十字会掌握。同时,在捐献流程中,红十字会只派出器官捐献协调员,其他人员全部为医疗人员,主要包括潜在捐献者的主治医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人员和医院的捐献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成员。
  在需求方面,患者信息更是垄断在移植中心手中。例如,如果想在某一移植中心排队等器官,就必须在这一移植中心住院排队。
  在摘取的器官进入医院之后,器官的分配也缺乏透明度。
  上述冯姓负责人表示,将来供需双方的信息都会汇总到红十字会下的人体器官管理中心,但一中院器官移植中心却表示,“(患者信息)肯定不会给他们(红十字会),给了他们也没用,专业性太强。”
  实际上,卫生部对医院器官分配情况的监管也有疏漏。按规定,各个移植中心应该将进行手术的情况上报给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系统,但现实执行中却存在出入。
  例如,根据一中院器官移植中心提供的数据,在2010年,该中心进行了约330例肝脏移植手术,其中活体移植超过20例。但在肝移植注册的网站首页上,2010年全部例数只有7例。香港大学玛丽医院主管全国肝移植登记的王海波和一中院院长沈中阳都拒绝解释其中的原因。
  而由解放军第309医院(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医院)负责的肾移植数据中心则完全没有公开数据。309医院全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称,他们的数据系统覆盖了全国范围内所有具有肾移植手术资质的医院,也包括器官来源的信息,但他拒绝了本报记者查阅数据的请求。“所有的数据都不公开,从OTC(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得到允许,才能看。”
  这与美国OPTN(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的模式恰恰相反。OPTN负责记录器官获取和分配的详细信息,每例器官的信息都会与网络中全部正在等待的受体进行配对,根据距离、血型、需求迫切程度等因素综合评价,进行分配,并公开移植手术详细信息。
  除了器官分配的不透明,中国目前还存在一个问题——各个地区之间没有协调管理机制,没有统一的分配网络。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医院之间的调配仅限于“关系好的医院”之间。例如,一中院会将在自己医院内没有合适受体的器官送给北京那些“关系好”的移植机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器官的浪费。
  参照世界上捐献率较高国家的经验,供给和需求之间的落差仍然是巨大的。捐献器官始终是紧缺的公共资源,因此,在获得了器官之后,如何有效地分配利用,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中国而言,一个完善的器官捐献体系的形成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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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9 版: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