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版权纷争幕后
本报评论员:张晶 张昊
张晶 张昊 新晋中国市值最高互联网公司的百度,正在成为一群作家和出版商的“敌人”。 3月13日,磨铁图书总裁沈浩波和作家李承鹏在成都会面,他们做了一个重要决定——发动对中国目前最大互联网公司百度的一场侵权论战。 此前,那封后来在网上广为流传、由作家慕容雪村执笔“致百度的联名公开信”已完成三月有余,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合适的发布时机。这封信指责百度公司旗下的文档分享网站“百度文库”,未经授权就将作家的作品放在网上,供免费下载。 “后天就是‘3·15’,不如就这天发出声明。”李承鹏说。沈浩波觉得这主意不错,“中国人通常对 ‘联名’很敏感,但不联名不能表现集体意愿。” 两三个小时后,名单上已有50位作家的名字。第二天,依然有人不断打电话给沈要参与。“这件事上,书商和作家们沟通非常顺畅。”沈浩波说。 在沈印象中,传统作家很少知道百度文库。到2010年下半年,百度文库文档数量激增至上千万,占中国网络文件分享份额的七成,这些真正的“文档”所有者才渐渐知情。 李承鹏也是很久后才觉察到问题的严峻性。签售会上,很多读者热情地跟他握手说,“我刚在网上看了你的‘拆迁记’,写得真逗”。“这相当于你拿张盗版碟让王力宏签名,才发现,人生就被这么百度走了”。 正如韩寒所述,在数百万册《独唱团2》被销毁当晚,沈却欣喜于百度方面的表态,对方终于愿意与作家代表们坐下来谈谈。他觉得,当潜藏已久的矛盾公开化,模糊的规则和界限或许能得以廓清。 谈判 谈判最终选在磨铁图书的一间办公室内进行。万榕书业总经理路金波特意从上海赶来参加。当天,这些被李承鹏称作“谈判六君子”的演说家们并未得偿所愿。无论是事实、逻辑、解决之道等诸多关键点上,双方都分歧重重。“百度甚至自始至终从不提及‘侵权’二字。”李承鹏说。 作家和书商们给百度提出四点意见:道歉和赔偿;停止侵权;终止与爱国者电子书“百看”的合作;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 沈浩波称,道歉和赔偿当场被驳回。百度表示,4月11日上线“DNA识别”系统可以清除侵权作品,但因这一系统运行的前提是上传正版后才能比对,被沈等认为是对作者的“绑架”。 “百看”制造方的爱国者电子副总裁雷钧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辩称:“这正如DVD行业,光盘有正版也有盗版。” 沈浩波事后对本报说,百度某高管在谈判前曾约他私下见面,并对这些要求表示认可。但谈判当天,仅有“中层干部”的到访,似乎已为这场谈判的破裂埋下伏笔。 百度随后陷入舆论困局。李国庆在微博中透露了,百度CEO李彦宏出席IT领袖峰会上的一幕:“华谊老板王中军面对IT大佬发言说,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和你们坐在一起,你们新媒体偷的比做的多,不然怎么都成巨头了。”李彦宏则在会上做出“管不好就关掉”的迄今唯一表态。 彻底关掉百度文库自然不是作家们的最终诉求,沈浩波认为这绕开了问题的主方向,“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难,百度宁可关掉也不愿改变模式”。 韩寒最初要参与和百度的谈判,但后来觉得,“不能把炮弹一次用完”。谈判破裂当天,他在博客上先后撰写的两封檄文《为了食油,声讨百度》和《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逆转了整个事件的走向。李承鹏说,“卢中强和我、韩寒此前都没见过面,结果表达了相同的意愿,愿意到百度楼下‘散步’”。 “大鱼” 百度发出一封“致歉信”,但作家们声称 “受伤的不是感情而是利益”。百度同时开始行动。三天后,百度文库非授权类“文学作品”由原先的280万份锐减至不足1000份,还公布了与版权方的两种分成模式。 沈浩波等人并不满意这样的结局。大量未取得版权的图书因未列入“文学”之类,依然赫然在列。“和这样的巨头抗争,势必会是场持久战。” 3月31日,贺卫方等15位法律人士开始声援称,这份道歉信“没有以法律的思维对待纠纷”。“这是我们首次得到法律界的支持。”沈浩波说。 这些作家和出版商的集体行动,还有个未曾对外公布的计划——一旦百度做出赔付,所有资金将用于“青年写作者扶持计划”。“很多人认为作家都赚了钱,其实这个行业的窘迫大家心知肚明。”李承鹏说。 早在2009年末,百度文库上线第一天,争论的种子就已埋下。 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回忆,当时“谷歌数字图书馆风波”最终因“谷歌退出中国”而被无限期搁置。与此同时,他却接到越来越多的作家关于百度文库的投诉,“张抗抗、陈建功、郭沫若的女儿、中信出版社都在其列”。 百度并非首次因“侵权”被置于舆论的聚光灯下。早在2005年6月初,百代、环球、华纳、索尼BMG四大唱片公司就曾对百度提起诉讼。但最终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都站在百度一边,认为它只是链接到热门音乐网站,为用户提供内容。 6年后,音乐界的声讨在此次“以笔为枪”的论战下重新得到鼓励。3月29日,高晓松等音乐人纷纷发起声讨倡议,并成立“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剑指百度。 百度当然不是无偿使用文档的唯一网站,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电子书的下载平台。但沈浩波认为,一旦百度做出象征性举动,就等于建立了行业规则。高晓松也认同沈浩波的这一看法:“一些大公司已经找到了我,说百度一旦‘上岸’,立刻给钱。” “原罪” 几年前,罗思国际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提姆·史密斯就曾代理过唱片公司诉讼百度的案件。他观察到,“在中国,公司的主要激励因素就是‘圈占地盘’,为了获得商业领地,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就像任何面临类似情境的公司所做的一样,在面对指控商业模式侵犯他人权利的任何诉讼,他们都会竭尽全力阻碍立案、拖延进程,并尽力为自己辩解”。 “当然,互联网发展初期,美国一些顶尖公司也曾通过类似手段发展业务,如YouTube。”提姆·史密斯称。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互联网研究专家胡泳对本报说,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是中国互联网行业整个生态的原罪。《福布斯》专栏作家GadyEptein也认为,“百度的问题事实上是整个中国的问题。中国的一些公司早年间利用盗版和山寨成长为如今的巨头,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这场对峙背后其实潜在着一个微妙变化——多年来很多跨国公司在中国与盗版现象斗争不断,但中国公司大都置之事外,而如今也不免陷入此类纠纷。 因为有力竞争对手的缺席,过去一年,华尔街与百度度过了一段愉快的蜜月期。百度更于不久前首次超越腾讯,成为中国互联网市值第一的公司。但多年来,百度的成长路径和扩张方略,并未为它赢得来自同行和用户的同等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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