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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公平之道可以由简入难
本报评论员:吕尚春
  吕尚春
  从2006年正式恢复住房保障机制以来,一直处于走走停停,边走边改的状态,屈指算来6年多时间过去了,龙年的钟声终于给这个众所瞩目的民生工程带来了福音。
  在国务院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上,李克强副总理以前所未有的严厉姿态对保障房分配提出要求:“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让违法违规者付出高代价。”
  因应此举,深圳新年过后,把“拟”字从“禁止保障房上市交易”中一笔删去,开创了断绝令公共资源误入“资产化”歧途的先河。北京紧随其后,于近日做出决定,新购经适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如果销售需由政府回购。尽管姗姗来迟,但毕竟算得上“历史性的一步”。
  然而对于“这一步”,我们仍应保持相当的警觉,因为目前住宅保障的正式法规仍未出台,目前的管理办法仍是行政指令,那么就面临着不同执行者有不同解读的可能,与企业家的创新能力相比,各级执政者对于政策的解读创新能力,既高超又巧妙。
  譬如,在北京新出条款为“新购经适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并不是“新购保障房住房不得出售”,这意味着在限售之外,还有“限价房”、“单位集资房”等等飘在红线之外的“笑傲江湖”者,任你周边房价3万,我刘家窑桥西南公务员集资房均价400,诸此等等,屡禁不绝。
  既然经济适用房“去资产化”迈出了难能可贵的一步,为什么限价房、集资房不纳入此列呢?近年来,对于保障房制度研究,国内视野逐渐从对香港、新加坡的关注,转向人口密度、可用土地面积一样稀少的大陆国家德国,德国公务员享有的住房待遇、地段条件、交通商业都优于公共福利住房,当这些东西摆在桌面上时,社会并没有怨言。德国公务员自行成立了“公务员住房联盟”,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法人协会,它负责建造住房、维修住房,以成本租金提供给参加联盟的公务员居住,政府对公务员住房联盟建房给予低息或无息贷款。大部分普通公务员通过参加公务员住房联盟,租住低租金的公务员公寓,解决了住房问题。
  居者有其屋,没错,但居者有其产,那问题就大了,公开的薪酬看似单薄,然而由于“资产”失去了门槛,使得灰色空间愈涨愈肥,难以遏制。对于保障房分配公平最容易、最彻底的治理办法,就是全方位“去资产化”,只要留有一息空间,那么对于“ 硕鼠”而言,就是可资挖角的巨大空间。
  至此,人们终于理解了茅于轼老先生的苦心,公租房不建厕所原来是让它成为瘸腿的“资产”。2012年深圳、北京经济适用房不能入市的决议,也算政府合议社会监督的一次难得的突破,而要保障政策真正趋于完善,则有待于公共住宅“非产权化”的全面铺开。
  与此相比,那些提供虚假资格、隐瞒银行资产、社区审议不实等等具体环节,反倒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在保障房“非产权化”的大势之下,每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都会“倒逼”行政资源的配置趋于完善。社区街道审议编制不够?这个问题摆出来,就是一个要解决的问题,银行不同意个人资产信息联网?这个问题再摆出来,又是一个要解决的问题。真正的症结在于,不怕有问题出现,就怕保障房程序严如密织,却在“产权化”、“资产化”编织的秘密隧道中,有暗流远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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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