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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奢侈品送什么?
本报评论员:本报评论员启越
  ■本报评论员 启越
  被问及对“三公消费禁喝茅台”提案的看法时,奢侈品牌茅台的高管反问:三公消费不喝茅台应该喝什么酒?这是一次经典的“反击”。类似这样的反问还有:针对公众对一些两会代表、委员穿戴奢侈品的质疑,被质疑者可以反问:两会应该穿什么?“奢侈品”是3月份的热词之一。如本报3月12日的《北京店的特殊旺季》的报道,说3月份是北京奢侈品店的旺季,很多奢侈品都卖没了,其购物特点是:一个人总是购物,另外一个人总是买单。个中意味大家都懂的,其实,买单者也可以仿效茅台高管反问:不送奢侈品送什么,送古董?
  奢侈品消费额的暴增,是一个社会走向富裕的标志之一。我们的邻居日本曾经经历过,而我们当下正在经历这个阶段。据统计,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市场,从2010年3月到2011年3月,内地消费者购买了107亿美元的奢侈品,占全球消费市场的1/4。
  也就是说,我们爱喝茅台、爱穿香奈儿、爱提LV包等等,都是正常的现象,只关自身品位,无关社会道德、法律等,何以引来如此多的非议?关键是在什么时候喝茅台,谁在买奢侈品,而这些奢侈品又送给了谁?如果三公消费时喝的是上千元一瓶的茅台,如果奢侈品店里购物的是官员,买单的是商人,那么这就是另外一种性质的事情了。
  所以茅台高管的“委屈”是值得同情的。每年数千亿的三公消费不喝茅台也得喝拉菲反正不会喝小二,不开奥迪也得开奔驰反正不会开奥拓,不去黄山也得去富士山反正不会去狼牙山。所以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可能轰错了对象,要禁止的不是茅台酒,而是超标的三公消费。
  同理,奢侈品消费不应被禁止,要禁止的是畸形的奢侈品消费。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北京一家媒体曾随机抽取某市法院2005-2007年间审理的100件受贿案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官员过年时收受的礼单中,轿车与房子分列第二和第三,名列第一的是“小件奢侈品”。这些小件奢侈品价值不菲,甚至超过一套房产、一辆轿车的价格。
  之前众多的落马官员,仕途也都毁于奢侈品。如原抚顺市市政府副秘书长江润黎可以说是奢侈品的“超级发烧友”。其案发后,调查人员发现她有一所190平方米的大宅,专门放奢侈品,其中劳力士、欧米茄等品牌手表48块,LV等名牌手包253个,高级名牌服装1246套,另有金银首饰、珠宝等600余件。而这些奢侈品的背后,是赤裸裸的钱权交易。
  这个逻辑之下,其实很多奇怪的经济、社会现象就能得到解释,为什么茅台千金难求;为什么3月份北京的奢侈品一抢而空;为什么一到过年过节,北京的堵车长龙中,那么多的外地车等等。这些为什么的背后,是中国隐蔽的权力与利益的交换。
  破解这些隐秘的交换已有诸多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于三公消费、官员收受贿赂都有明文规定,但是为什么这些潜规则依旧大行其道,关键是我们始终没有下决心对政府、对公权力进行约束。
  三公消费这么多年来一直是糊涂账,即使有不少中央部门公布了账目,但是模糊的表述、孤零零的数据,又有几个人能看懂呢?还有遏制官员行贿受贿、防止他们不正当财产收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官员的财产公开。然而几乎每年都在提及这项改革,十多年来竟无任何进展。
  如果治本的改革不能得到实行,那未来可期的是,不仅仅茅台价格将继续走高,奢侈品将继续缺货,而北京节假日将会有更多的外地车。唯有透明和有效的监督,才能让这些畸形得以纠正。而当下,我们还看不到改革者有这方面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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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