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结构性减税:尚有大空间
本报评论员:杜涛
  杜涛
  2012年,中国通过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企业减税超过400亿,而专家预计2013年在即将扩围的营改增推动下,减税规模预计将会达到2000亿。不仅如此,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认为,如果将每年预算赤字的一半用于支撑结构性减税,按照近几年动辄万亿的赤字安排和数千亿的超收收入,减税规模应该能达到6000亿左右。
  中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减税政策,被称为“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的核心是减税,但这是一种“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税制改革方案。“有增”体现在营改增对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个税改革对高收入群体税率的调整,资源税开始从价征收并扩大征收对象范围,房产税征收对象扩大到非营业性住房等方面。“有减”则体现在逐步取消营业税,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降低消费税,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两者相抵,在总体上要降低社会的税负水平。
  结构性减税的提法源自1994年,当年中国刚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由于财政收入基础依然非常薄弱,不敢轻易谈论减税,但是需要通过减税来回应老百姓的期待。当时包括理论界在内提出了“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但最终是增是减,并没有给予明确答案。
  当时增值税是中国的主体税种,增值税收入稳坐第一大税种的交椅,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发展,生产型增值税所产生的问题逐步突出起来。无论是为了规范增值税制,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还是为促进国内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改造,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而这就意味着结构性减税的开始。
  2003年,“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被第一次写入党的文件,增值税转型改革开始启动。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结构性减税启动,现在实施的营改增正是当年增值税改革工作的延续。
  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第一次提出“结构性减税”,落实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减税政策,主要是缘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结构性减税成为政府应对危机的重要利器。
  通过有增有减的税制改革,在进行减税的同时保证了经济的平稳复苏,实现了收入的合理再分配,从而达到税制改革的核心目标:量能课税和公平税负。在实现这一目标的同时,结构性减税还致力于优化中国的税制结构:一是实现以间接税为主向以间接税和直接税并重的方向转变;二是实现以企业纳税为主到以企业纳税、居民纳税并重的方向转变。
  结构性减税从2004年实施到现在已经接近九年,在这九年之间,降低税负一直是中国财税部门的重点工作,未来结构性减税还有巨大的减税空间,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财税收入的继续不断增长,降低各种消费税和所得税、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方面还有巨大的减税空间,当然这也需要时间和空间的操作。
  与此同时,中央推进的减税给地方财税收入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也就迫切需要合理分配中央地方财权,重新构建地方税收体系。
  经济观察报近期报纸查看                                 更多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结构性减税:尚有大空间
  本文所版面
【第 11 版:两会特刊·看住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