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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年底突击花钱
本报评论员:李春平
  李春平
  组织考察借机公费旅游、大操大办豪华年会、滥发年终福利……每到岁末年初,这类新闻报道总是会集中出现在公众面前,“有钱不花,过期作废”,如何花钱成为了各单位头疼的事。
  据财政部数据,2012年12月份,全国财政支出20817亿元,占全年支出的16.6%。纵观近5年来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年底突击花钱可以说是每年的“规定动作”。2007年年底突击花掉1.2万亿元,2008年年底突击花掉1.5万亿元,2009年年底突击花掉2万亿元,2011年底突击花掉的钱居然已膨胀到3.5万亿元。每年12月的财政支出都大大超出前面11个月,成为名副其实的突击花钱月。
  年底突击花钱,从预算编制来看,并不违规,因为突击花掉的钱都是预算内的。既然是预算内的钱,为何都集中到年底使用?这和我国现行的“12月关闸、来年4月开闸”的预算管理有关,一年的预算只允许用8个月的时间花,年度支出进度慢导致很多本该年初或年中花的钱拖延到12月份支出。
  使突击花钱愈演愈烈的另一个原因,是近年大量的超收收入加重了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以地方政府为例,年初或年度中间,各单位拿着项目向财政要钱,但地方财力有限,去除配套中央支出、保障房及义务教育的必需支出,财政已无余额。“等”到第四季度基本确认超收规模,地方财政开始给各单位追加支出。
  事实上,我国预算制度是增量预算而非零基预算,今年的钱如果花不完,明年得到的钱可能就少了,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下,中国的财政浪费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而岁末突击花钱总是引来众多关注,实质是公众担心政府部门突击乱花钱,这些突击花掉的都是政府通过征税从百姓口袋里掏来的血汗钱。
  近年来,财政部针对年底突击花钱的情况,一直对中央部委提出预算执行均衡变动的要求。即财政部要求按序时进度支出预算资金,如每个季度支出25%,每个月支出8.3%。2012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更是发出通知,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各项通知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但一方面是年年“坚决制止”,另一方面年底突击花钱数额越来越大,可见各项通知并未“对症下药”。要想规避突击花钱,在法律层面要加强立法,完善预算编制制度,改善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及“基数加增长”预算编制法,细化预算项目以及加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人大要更多发挥自身的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收支体制的监管。
  此外,公众对财政支出应有更多的监督权和发言权。对于整个财政制度而言,预算是起点也是重要的参照点,预算的详细程度,是后期执行和监督的依据。财政支出更加透明,才能让公众真正了解年底突击花钱的真实情况,打消公众的顾虑和质疑,政府的突击花钱才能不沦为突击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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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版:两会特刊·看住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