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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需要“逆向思维”
本报评论员:于华鹏
  于华鹏
  近日来,关于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的消息甚嚣尘上。消息称,根据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而确定的“环保大部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根据这一框架,环保部将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建立起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中国的“大部制改革”,近年来有一个惯例,就是每过五年,在政府换届之际,都会有所动作,而最近这一次,刚刚在去年进行过较大范围的部制改革。
  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不仅如此,去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总书记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说明时就曾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去年11月和今年2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的两次讲话也均涉及大部制改革,表示环保部将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其中统一监管是指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即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
  所有的信号都指向了新一轮的大部制改革有望在今年展开。这一信号着实让人兴奋,这意味着“改革不是五年见,而是年年有”,而且,每次都可能是大手笔。
  然而,在热血的同时,我们仍需冷静。大部制改革,从建国之日起,就不曾间断,很多部门都经历着分分合合。以国家能源局为例,建国以来,中国能源机构的变革经历了三次电力部、三次煤炭工业部、两次石油部、两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业部、一次能源部、一次发改委能源局和一次国家能源局。部委的分分合合,导致了目前能源的碎片化管理,据不完全统计,涉及能源政策和监管职能的主要机构多达15个。
  但大部制改革不能只是分分与合合,更不能只是简单的职能叠加。以此次的“大环保部改革”为例,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海南省就已经开始相关的改革,撤销了省环境资源厅、省海洋厅和省土地管理局,组建了统一的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这一机构在2000年又演变为国土环境资源厅至今,海南就是一面镜子,很具试点意义,机构职能和职责统一了,但污染问题却并未因此而实质解决。
  诚然,机构职能和职责统一算是一种进步,但我们更应看到,中国环境保护的最根本症结在哪里。
  每次大部制改革,都在立新,都力图祛除当时部委或行业间存在的制度诟弊,但是每过一段时间,我们就会发现,新的改革也带来了新的弊病。
  所以,在对现有的部委职能碎片进行合并整理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可以再多建立一个或几个思考的维度,一种逆向的维度,就是先假设按照新方案组建了新的部委或新职能,然后研究其可能带来哪些新的扯皮或者权利放大缩小等,毕竟,处于“旁观者”或者“对立面”角度,才更容易看到自身的“问题”,知道了问题,再去衡量改与不改以及怎么改,只有这样,部委改革才会有的放矢,才是良性的改革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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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