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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这傻猫
本报评论员:半窗灵鼠斋
  拾穗谈
半窗灵鼠斋
  晨起,为了构思一篇可以拿乱步奖的推理小说,笔者“乱步”到千米开外的路边花坛,见一圈人围拢聚啸,粥粥不迭,询之,答有满月小野猫,好奇心太重,跳进柏油桶里,待挣扎出来,下半身已经糊满沥青,正在哀嚎转侧。我央求腿脚利索的看客,拿住小猫赠我,好心的老阿姨赐塑料袋一大只,也不细看,把黏糊糊黑漆漆脏兮兮潮哒哒哀叫连连气喘微微的小畜生往厚塑料袋里一装,马上大步流星,回家。
  回家犯难了,百计无措,肥皂啊洗涤剂神马的,p用不顶,连累自己双手都是一股臭沥青味儿。电话诸路达人,有某君告知,酒精可也,始恍然,对啊,沥青不也算是一种油溶性的颜料吗,酒精清洗油画颜料,小菜一碟,此乃绘画材料基本常识,情急之下居然要外行人点醒,惭愧。
  擦干净小猫,松了口气,看着脸盆里一滩沥青,不由得大发思古之幽情。沥青这尤物,被采用做画材很早,原来是从木乃伊干尸身上提取,英语叫“么米”。它油溶性好,弹性强,发散细密,色调是个高雅的棕灰,作为油画底色一度很受欢迎,但是毛病是不容易干燥,而且稍一不慎,就有开裂之虞。普天之下最有名的油画——达芬奇代表作《蒙娜丽莎》,就是这玩意儿的受害者。
  家父读书仔细渊博,很早就教导我,达芬奇不是普通人,他是诗人、哲学家、建筑师、军事家、画家、雕塑家、物理学家、解剖学家、左撇子、右撇子、异性恋、同性恋。只是,笔者心目中的达芬奇,有个微小的缺点,上海老话说:万宝全书缺只角。他对材料,像猫一样好奇心过重,这成就了他的事业,却损毁了他最最要紧的作品,一共两件,除了皮笑肉不笑的《蒙娜丽莎》,还有《最后的晚餐》。
  细心观察《蒙娜丽莎》可以发现,达芬奇绘制手和脸,用了不同的材料和技术。这难怪,当时油画技术还不够完善,文艺复兴三杰,其实要迟至拉斐尔,才可以在技术上做到毫无瑕疵。但是平庸的画家,一般都会在自己的重要作品上采用经过时间考验的技术,这样反而会比较容易保存,而达芬奇,好奇心害死猫啊,他经常会在重要作品的重要部位,肆无忌惮地采用所谓新材料新技术,例如蒙娜丽莎的脸部,就毫无顾忌的用上了沥青,而手部,不知道什么原因,依然小心地使用了千百年来惯用的赭石(即氧化铁类)。沥青可怕的延展性,虽然用在底层绘画中流畅有加,但是令之后覆盖在上面的其他肤色涂层很快断裂,好比画在橡胶片上的油彩一样,干后只要一拉,立马折断裂开,这违反了油画最基本的“肥盖瘦”原理,而历史上此画命运多舛,进过皇帝的澡堂子,被盗,被切割,于是我们在良好的印刷品或者面对真迹时,惊讶的发现,蒙娜丽莎的手依然堪称完美,可是脸上早已经遍布裂纹,一样是这个男人婆,脸和手有了几百年的时差。《最后的晚餐》更是离谱,本该采用单纯有效的湿壁画就可以搞定,达芬奇坚持要在透气透水的墙壁上画油画,结果我们今天都已经看到了,所有的人面目都模糊不清。
  抚摸着小猫笔者总结下自己的心得:在历史让我们看不清前方的时候,追寻经过时间考验的老办法,也许是最稳妥的道路,妄想如何如何创新的,往往会招致严厉的惩罚和可怕的乱象,我说的可不仅仅是画画这一件事情,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话说今天,现在,和大师同名也叫达芬奇的小猫已经一个半月了,被沥青烧伤的地方显露出粉红的皮肤,有几块也许永远也长不出白毛来,这就是它为好奇付出的代价,幸好其余体征一切正常,你看它吃饱了,伸着懒腰,从画册书籍中昂首踏过,偶尔停下来,看看脚下达芬奇那张著名的银尖笔自画像,摇摇头,一声不吭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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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版:闲谈】